我要不要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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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睡到中午,起床寫稿,然後收到了小姐妹給我發的信息。
「寶寶你要不要出去工作?有個很好的機會給你介紹。」
我一陣緊張。
我已經當了一年半的無業游民了。因為太爽,所以心裡總有隱隱的愧疚感,彷彿自己薅了射會主義羊毛,背離了新時代青年應有的核心價值觀,給母校抹了遊手好閒的黑。
搞了個公眾號,沒什麼名氣也沒什麼營收,不太好意思忝居「自媒體人」,看著其他朋友都熱火朝天幹事業,根本沒臉說:「我也賺錢了我買幣來著!」
所以,我到底要不要去工作?
小姐妹們開始輪番說服我,說公司特別有錢,給的錢也多,能積累人脈開拓社交,還能有機會展示我的機智和美貌。「你每天化完妝,只給六一和外賣小哥看,不虧嗎?」
我承認最後一個理由很打動我。
但是如果我去工作了,意味著我再也沒辦法睡足10個小時,不再有說走就走的旅行,要壓縮約會和玩樂的時間去寫公眾號,而且我這人既單線程又精力弱,恐怕就沒有任何力氣去談戀愛了。
那我男朋友怎麼辦,他那麼帥,我捨不得跟他說886。
啊,人生,真的是非常難以把握,我只是想當個都市麗人而已!
所以我現在寄希望於公司那邊看了我的簡歷以後很不滿意,對我完全沒有興趣,這樣我就能心安理得地繼續過我每天12點起床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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