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分手不能好好分,卻選擇不辭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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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一天你不喜歡我了,請你一定要告訴我。
體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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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
我第一次這麼生氣的罵道。
「太沒有擔當了,都30歲的人了,還這麼不靠譜!」
之所以讓我發這麼大火,
是因為我的助理邱曉樺告訴我,
她的男朋友不辭而別了。
沒有說分手,
也沒有發一條消息,
甚至連電話也不接了。
他們相處近半年的時間,感情還算比較穩定。我曾遇見過一個雨天她男友來公司門口接她,看起來很相配的一對兒。怎麼突然就玩起失蹤了?
小樺說,可能是他媽媽不喜歡我吧,覺得我年紀比他大一歲,還不是本地人。「豈有此理,那也應該把話說清楚啊,不僅是渣男,還是個媽寶男!」
帶著這種氣憤,我在我的朋友圈裡做了個小範圍調查,發現還真有不少人都碰到過這種「不告而別」的情況。有來自戀人的,也有來自朋友的。究竟是什麼原因會讓這些人選擇「不辭而別」?
張小嫻在她的散文《不辭而別的年代》里寫道: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把感情說清楚的勇氣的。我們活在這個年代,是一個不辭而別的年代。現在很多年輕人上班兩三天之後就不辭而別。他不辭職,也不交代。會打一通電話回來說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經很有責任感。
大家都習慣了不交代。他們怎樣對待工作,也怎樣對待感情。我不愛你了,我覺得你很煩,於是我一走了之。這就是分手,不必兩個人坐下來談判。
紐約大學的Gwendolyn Seidman教授曾說,之所以「不告而別」變得普遍,就是這個時代造就的。
每天,我們維持、處理各種關係,都依靠網路和微信、微博、QQ這些社交軟體。即便是在同一個城市,也不一定能夠經常和朋友見上一面。
牛津詞典在2016年收錄了「ghosting」這個詞。這個詞的解釋就是「突然地結束與某人的關係,並且沒有任何解釋地停止聯繫」,就像變成了「鬼魂」一樣。
這個詞自出現以來,就成為了大家談論親密關係時使用的高頻詞,因為很多人都有過這樣「被鬼魂了」的經歷。
「你今天被鬼魂了嗎?」
聽起來也是蠻驚悚的~~
毫無疑問的是,當一個人選擇用這種方式離開你的時候,必然說明他不尊重你,
或者,
他並不愛你。
那麼,「渣男」心裡究竟在想些什麼呢?
他想用「不告而別」來逃避自己不想面對的情形。
出於對麻煩的逃避——他不想面對提出分手後你的態度和反應,甚至懶得去想如何和你開口,於是選擇了對自己最「輕鬆」的方式:一走了之。
還有一些人,他們一開始就只是在玩弄對方的感情,而現在想要結束也不過就是膩了而已。
他想用不告而別來進行報復。
以前有一個很流行的泡妞伎倆:
每天給對方發早安晚安、噓寒問暖,堅持一段時間後就突然消失,據說這樣對方就會不習慣,會想念你,然後主動來找你。
這個方法背後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那就是人們容易對那些沒有結果、戛然而止的事念念不忘。
因此,有一些人刻意地選擇用這種戲劇化的方式退場,讓對方對自己無法忘懷,讓自己變成對方的未竟之事,從而對方留下深刻的印象。
這樣的人通常是出於報復心理,可能他在感情中受到了委屈和傷害。此時,他的目的已經不是建立一段好的親密關係,而是懷著強烈的情緒想要傷害對方,即便心裡仍有愛意。
兩個人對這段關係的性質並未達成共識。
如今大家談戀愛不僅很少再有正式的表白環節,甚至有時連確認關係這一步都省了,不少情侶在沒有說明情況之前,就 「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這樣做最大的bug就在於,有可能你認為你們已經在戀愛了,對方卻覺得你們還只是在曖昧而已。
曖昧階段就可以一聲不響、隨時退出的。
小時候,我們每遇到一個讓我們如沐春風的人,無論是戀人還是朋友,都會在關係的一開始就跟對方說,假如有一天你不喜歡我了,請你一定要告訴我。我不需要你做出任何「不會離開」的承諾,我只是請求你,走之前,請一定告訴我。
那時候的我們,已經懵懂地感受到被「不告而別」的痛苦。
但是,那些會不告而別的人,即便當初答應你,也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們還沒有學會如何對自己、對他人負責。他們並沒有能力承諾自己的任何行為。
所以,放過他人,善待自己,才是最好的解脫方式。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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