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軌,叫小姐,但我還是好男人。」
「放你****的狗屁」
01
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昨兒在網上看到個帖子,題為「別把屎盆子扣在男人倆字上」。話不多說直接上圖,走過路過的朋友都來品一下。
看完我只想代表廣大女性把po主的男友一腳踢回娘胎回爐再造。
一句「男人嘛」就能打發自己的女友?還是說他本質上就覺得女方就該在愛里忠誠,他們這樣的「男人」就可以亂搞一通?
我看這樣的人也只是把自己的女友當成一個固定炮友吧。
小姐姐的回應可以說是十分理性得體了,「一個有女朋友的人,會找小姐,還當什麼男人」。
火大的同時也希望她能儘早徹底地甩掉渣男,開始新的生活。
然而現實中卻不是每個遭遇劈腿的人都能跟小姐姐一樣勇敢利落,每每提及,總能聽到類似「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只要別把小三帶到家裡來」「湊合著過吧」的說法。
我就納了悶了。
對感情要求忠貞不二才是正常的三觀不是嗎?這種程度的話不是沒有感情潔癖,而是很扭曲的犯賤心理了吧。
在我看來,你縱容對方在感情里的不誠實,其實也是對自己的傷害。
02
你是怎麼定義「出軌」的呢?
這個詞原來是交通名詞,後來引申為一種社會婚姻學現象——男女脫離正常的道德準則去謀求非正當的感情、性的利益。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開始給「出軌」細分類型。
有說分為精神出軌和身體出軌,有說分為衝動型和蓄謀已久型,還有說左手出軌和右腿出軌。
更離譜的是「只出軌了8cm,後半部分還沒進去」的出軌。
然而這些都是不愛的洗白。
出軌不用量化,有一次就等於一萬次。
說到這裡又回憶起一件不堪的事,故事發生在我大四那年,主角是我一個舍友。
我們幾個舍友里邵邵算是最早談戀愛的,也算是見識過形形色色的男孩,但沒想到還是栽在一個渣男手上。
邵邵察覺到男友出軌的苗頭時,他解釋說只是同個學院的師妹,後來被人曝光後,他居然說了一句我到現在都覺得匪夷所思的話。
03
他說:「我們還沒上床,就不算出軌。」
這話說了之後天譴馬上就來,邵邵捉姦在床,拿著這對狗男女脫下的衣服說:「這算人贓俱獲了吧?從這一刻起滾出老娘的視野。」
忍不住為她拍手叫好的同時,我又思考,是不是很多人都覺得「出軌」都像是可中途折返的汽車?
可事實是,所有出軌都是不可逆的情感犯罪,作案者要麼在上床,要麼在準備去上床的路上。
褲子脫到一半還能再穿回去嗎?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反應都會誠實地阻止這一行為。
這個故事的最後如邵邵所願,渣男再也沒來找她。
她說起這件事情不禁感嘆:「還好我當機立斷,不然指不定我的頭上已經是青青草原。」
想想也是,出軌這破事還能心血來潮的來一發嗎?
一旦變了心,就無法回頭。
我交付你一片真心,你卻把真心丟棄,自己聲色犬馬。
最後帶來的實質性傷害,只會是信任土崩瓦解。
04
今天在鍵盤上敲下這篇文的時候,我是帶著憤怒的。
一方面是渣男著實可恨,另一方面是並非所有女孩都能像開頭的po或者邵邵一樣乾脆利落。
在愛里盲目得接受不忠誠的人太多了,多到總有女孩子私信我「男友跟別的女生聊騷我該怎麼辦?」結果過幾天我問後續,又說:「男友知道錯了,我原諒他了。」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我無所謂,反正置身事外。但總有那麼些小妹妹受傷跑來給我髮長篇大論,論證「當時我就不該相信他」。
因為你一開始就不該心軟啊。
最後,致受害者們,求求你別再為ta找借口,沉默的一方,某種程度上也是參與了犯罪。
致渣男渣女們,別再給自己蠢蠢欲動的生殖器找理由,不愛就是不愛!
別想著躲躲藏藏。
我見過你愛我的樣子,不愛了其實一目了然。
(1個彩蛋)
羞姐的廢話
不愛了就請滾出我的魔仙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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