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2千克毒品出川 他們的結果是……
3月27日資陽中院在安岳縣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對兩名被告人作出宣判,黃某勇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卿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抓獲現場
抓住了黃某勇
2017年7月中旬,川渝警方聯合開展了「利劍——堵源截流」毒品查緝行動。在警方「一車不漏」的高密高壓查緝模式下,攜帶2千克毒品出川的犯罪嫌疑人黃某勇被當場擋獲。經現場稱量,可疑晶體1948.68克,可疑片劑1.72克,可疑粉末0.25克。
後經檢驗,白色可疑晶體檢出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成分,含量為48.17%;紅色可疑片劑檢出甲基苯丙胺及咖啡因成分,白色可疑粉末檢出氯胺酮成分。
警方進一步調查得知,黃某勇攜帶的1948.68克冰毒是其從成都市新都區卿某手中購買的,準備運至重慶市沙坪壩區販賣給一名叫「老表」(姓名不詳,正在案偵中)的人。
2017年7月17日,安岳警方在成都市新都區某酒店內,將卿某抓獲,並在其所住房間內查獲部分可疑晶體和片劑。經檢驗,其中部分可疑物品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或咖啡因成分。2017年8月15日,嫌疑人黃某勇、卿某均被安岳縣公安局依法執行逮捕。
事情始末
黃某勇,卿某均是「癮君子」,兩人沒有正式工作,由於吸毒花費巨大,兩人選擇了這條「風險大收益大」的「致富路」。
去年6月底至7月2日期間,黃某勇、卿某兩人商定,黃某勇向卿某購買1.5千克冰毒,卿某向黃某勇購買100顆麻古。
7月2日,黃某勇向卿某打款5.47萬元,作為購買冰毒的毒資。
同日,在重慶市沙坪壩區的黃某勇以3000元的價格在「老表」手中購買到100顆麻古,準備販賣給卿某。
次日凌晨,黃某勇帶著100顆麻古駕駛自己的速騰轎車,從重慶市璧山區到成都市新都區某酒店,兩人在酒店房間內完成交易,卿某以2萬元的價格將500克冰毒販賣給黃某勇,黃某勇又以3000元的價格將100顆麻古販賣給卿某。
交易完成後,黃某勇將500克冰毒運至重慶市永川區,以2.3萬的價格將冰毒販賣給永川區的「肖二哥」(在逃)。
7月6日,黃某勇、卿某兩人又約定,黃某勇向卿某購買2千克冰毒,黃某勇向卿某匯款7.54元,作為購買冰毒的毒資。
兩天後,黃某勇再次駕駛轎車到達成都市新都區。在新都區西環路邊上,卿某將2千克冰毒販賣給黃某勇。交易完成後,黃某勇又駕駛轎車將2千克冰毒從新都區運至重慶,準備販賣給重慶市沙坪壩區的「老表」。在途經安岳縣忠義鄉廳房村7組渝蓉高速省際收費站(安岳站)時被查獲。
一死刑一死緩
資陽中院在安岳縣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對黃某勇、卿某兩名被告人作出宣判。黃某勇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卿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承辦法官介紹,被告人黃某勇曾販賣毒品,5年內再次販賣毒品,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和累犯。在向卿某購買毒品的過程中,黃某勇預先支付毒資,積極促成卿某購買毒品後向其販賣,且販賣毒品數量巨大,主觀惡性更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毒品不要碰!不要碰!不要碰!
曾維香 唐健 郭應 本報記者 吳顯雲文/圖
編輯 徐毓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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