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耍聰明痛失姚明代言,1.2億亡羊補牢,小巨人霸氣拒絕
姚明與耐克的故事比較的複雜,姚明還沒有出道就被耐克看中,以至於後來姚明的很多運作都是耐克在背後出錢出力。事情要從1996年說起。
1996年上海隊加入了CBA,作為贊助商的耐克舉辦了酒會來慶祝。但是耐克在中國的贊助業務主管第一次見到姚明,就被姚明驚呆了,他發現姚明腳下穿的是阿迪達斯的運動鞋,便暗暗記住。酒會結束,這個業務主管就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向總部彙報了情況。他說這個男孩將來肯定會給中國籃球帶來巨大的影響,於是耐克總部就根據姚明的尺碼,送來了一雙球鞋,這是當時阿隆佐莫寧款的鞋子。作為上海隊的球鞋贊助商,耐克只為主力球員提供球鞋,姚明是個例外。
此後的1997年姚明受耐克要去參加巴黎舉辦的耐克籃球夏令營。
1998年姚明參加耐克美國高中生聯賽,在那個時候姚明打爆了高中明星泰森錢德勒。
1999年,耐克迅速與姚明簽約,姚明成了耐克的代言人,代言費為每年12萬人民幣,合同為期4年總價值20萬美元。這筆錢對於姚明的幫助是非常大的,當時的12萬,在上海已經可以買房子。
姚明通過自身的努力,加上耐克的推波助瀾,姚明順利進入NBA。作為2002年的狀元秀,姚明進入NBA的一舉一動都備受注。耐克也乘著東風,利用姚明推廣自己的品牌。耐克為姚明定製了簽名球鞋。球鞋的鞋舌上印著YAO11,代表姚明的姓和球衣號。剛剛進入NBA的姚明,也僅僅只有這麼一份代言合同。至於蘋果電腦、中國聯通、VISA信用卡,都是進入NBA之後才簽下的。但是耐克的很多高層都在懷疑這個大個子的球鞋究竟能不能賣得出去,耐克也擔心2003年5月合同到期後,姚明會不會選擇續約。所以當時雖然姚明是耐克代言人,當時姚明在基本沒有出境的廣告。他們擔心廣告投入之後,給姚明知名度提高,到時候沒有續約,就浪費了前期投入。
甚至廣告的內容都已經想好了:姚明能有今天,每一步都有耐克陪伴。(姚明從96年沒有出名到進入NBA的第一年都是穿耐克)
2003年5月,姚明與耐克合同到期,姚之隊代表姚明進行談判,耐克給出的合同是4年160萬美元,同時保證簽約之後,立刻就安排姚明的廣告,增加姚明的曝光度。其實早在一年前姚明選秀後,耐克就將這份合同放在姚明面前。但是當時姚之隊想再觀望之後,根據姚明的情況來爭取更大的合同。顯然,耐克沒有給大合同的想法。因為耐克覺得合同已經翻了8倍了。
這個時候耐克剛剛7年9000萬簽下詹姆斯,加上科比的4年4500萬,加上旗下的佩頓、諾維茨基、皮爾斯等大牌球員,泰格伍茲的5年1億美元的代言合同,姚明的合同與這些巨頭一比,就看出耐克誠意不足。而姚明身後站著的是13億中國同胞和2億的籃球愛好者,耐克預估不足,認為姚明不可能得到多大的合同,加上中鋒的球鞋本來就賣得不好。而姚之隊期待的報價是每年100-500美元的代言合同,姚明本人也表示如果銳步與耐克的合同價值差額小於500萬美元一年,他會首先選擇耐克,畢竟耐克曾經帶給姚明非常大的幫助。
另一方面銳步與阿迪達斯也加入了姚明的爭奪戰值周,特別是銳步,作為火箭的贊助商,通過姚明的球衣,在中國市場撈到了不少。而且銳步旗下的艾弗森與弗朗西斯當時如日中天,銳步希望簽下姚明,壯大自己的隊伍。給出了7年5000萬的合同。
2003年的夏天,姚明在哈爾濱參加男籃亞錦賽,幾大球鞋巨頭也進駐這裡進行與姚明的球鞋合同談判。耐克提升了報價,報價依然低於銳步,但是耐克為了表示誠意,制定了合同遞到了姚明的面前,姚明也幾乎要與耐克簽約了,但在最後時刻,他們在文本上的某個條款里被發現了問題。我無法確認,這個問題是蓄意還是無意間出現的,但它在這場交鋒里最終使耐克失去了幾乎已經贏得的姚明。
後來姚明與銳步簽約,7年5000萬並且還有附加條件:7年之內,姚明至少要3次出現在全明星賽場上。此後姚明的合同將會和艾弗森一樣,變成終生合同。
姚明將簽約結果告知耐克。此時耐克高層震驚,立即提出第二輪報價,合同高達七年1.2億美元。而且沒有銳步那樣的附加條款。姚明回應:「這不是錢的事情。你可以少給我錢,但是你必須誠實的面對我。」
顯然,耐克在姚明的爭奪戰中失敗了。隨後的亞錦賽,姚明穿著銳步上場,帶領中國男籃重回亞洲之巔,挺進雅典奧運會。
銳步很快為姚明制定了專屬的logo。銳步的球鞋,也在中國火爆了很長一段時間。
後來銳步被阿迪收購,阿迪在對待姚明的態度上,也絲毫沒有怠慢。姚明也繼續穿著銳步比賽,一直到職業生涯結束後,因為是終生合同,姚明還是會穿著銳步的鞋子。
耐克沒有把握住姚明剛剛進入NBA的時刻,除了專屬球鞋,幾乎沒有姚明的廣告投入,如果當初耐克在中國電視上投入廣告,姚明的球鞋必定大賣,也正是畏手畏腳的操作,耐克沒有充分意識到姚明的價值所在。最終將姚明這樣的搖錢樹拱手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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