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找現男友索要9萬元「轉讓費」:談戀愛前,姑娘們必須明白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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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博上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簡直驚呆了。
台州女子小紅和前男友談了三年戀愛,然後分手以後,迅速找到了現任男友。
但前男友依舊不依不饒,隔三差五給她發信息、打電話。這一次甚至找到了她和現任男友居住的地方。
前任說:「我和她同居三年,吃的用的都是我的,如今,她拋下我,要九萬並不多。」
現任男友聽完,直接和他幹了一架。
不得不說,這樣的男朋友,確實很渣。戀愛不成就開撕,心窮的男人註定被甩。
但從另外一個側面,我不得不提醒姑娘們:談戀愛的時候,千萬別亂花男人的錢。
其實,戀愛也是人際交往的一種模式,是兩顆孤獨的心,漸漸靠攏的過程。
在這個接觸的過程中,必然會產生很多費用,譬如:看電影、吃飯、旅行、買禮物,甚至同居在一起的房費、水費、電費。
如果這一切,全都由男方承擔,那麼分手的時候,或許真的比較容易產生經濟糾紛。
雖然說,愛你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但不愛時,之前的這些付出,他沒準就會覺得很不值得,然後開始不斷地糾纏。
所以,要想戀愛談得純粹,經濟方面,一方最好不要完全依賴於另一方。即便是AA制的戀愛模式,也比這種完全是一方負擔開銷的模式要好很多。
張愛玲說:
花男人的錢,不是因為女人貪婪。因為女人也不是隨便哪個男人的錢都會拿來花的,經過千帆的慎重選擇,女人用可否花到他的錢來驗證他的愛,而男人是用她是否願意花他的錢來試探她的愛。
其實,這句話說對了一半,女人花男人的錢,可以是一種對男人態度的試探,但試探不等於全部支出都依賴男方,而自己則像被包養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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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前面談到的這個姑娘,同居的時候房租每人一半,吃飯花費也盡量做到AA,那麼就不會有後來的問題,走得時候也可以乾乾脆脆:老娘,啥都沒欠你的。
這就是,作為女人的一種底氣。
當一場戀愛,太多地牽扯到經濟往來,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會不歡而散。
我們都是新時代的女性,賺錢能力也不比男人差,所以絕對有能力承受戀愛的成本。
這一點,我的一個朋友小A就做得很好。
她那時候,剛大學畢業,工作很不穩定,當然工資也不高。
剛開始,她在外面租了房子,男友偶爾來一下。男友說:「我幫你承擔一部分的租房費用吧。」
她堅決不答應。為了應付房租,她開始每天下班以後去做兼職。
她說:「雖然工作很忙碌,但自己賺的錢,自己租的房,住得心安理得。」
他們出去約會,一般也是男友付了幾次錢以後,接下來幾次的約會,她就會找機會把單買了。
她知道,倆人都是剛畢業,都沒什麼錢。最重要的是,她自始至終都知道,談戀愛的時候,最好不要過多地牽扯到經濟。
儘管兩人還是分開了,但分手的時候,雙方都很平靜,好聚好散。
小A說:「只因為不愛而分開,什麼都變得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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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感情好是一回事,經濟上的賬還是清楚一點好。戀人間相處需要互相尊重,不卑不亢。
以前有個同事去相親,回來就和我吐槽:「男人太渣。」
男方是海歸,各方面條件都不錯。同事看得也挺順眼的。兩人聊得很愉快,最後一起吃了飯。
但到付錢的時候,男的把賬單往她前面一放說:「我們一起AA吧。」
同事感覺很無語,問我:「你說是不是很渣?」
我回答說:「第一次見面,是要算清楚,畢竟你們會不會交往也是未知數。」
當然,她沒有和那個男人交往。
但女孩子有這種想法的,真的不在少數。
為什麼,覺得男的付錢理所應當呢?為什麼,覺得男人為你花所有的錢,才是真的愛你?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存在著太多的偏見和誤區。
紳士或許會主動承擔費用,但淑女本應該有自己的驕傲才對啊。這第一位的,就是平等看待誰付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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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姑娘們,要想談一場純粹的戀愛,還是應該互相付出。
不用在什麼東西上都AA。但至少,男人請了幾次,你也要回請幾次,他買東西給你,你也要懂得買東西給他。
如果兩人因為相愛,同居在一起,你也應該盡量做到經濟上獨立。
結婚之後,就更不必說了。女人是否獨立,或者直接說女人經濟上是否獨立,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婚姻的幸福指數。
一段真正成熟的感情,其實男女雙方都有一顆彼此付出的心。彼此有情感的流動,也有經濟上的互相支撐。
我們抱著最純粹的心態去戀愛的時候,這種感覺會更好。
就像范冰冰說的:「我不嫁豪門,我自己就是豪門。」
大凡有底氣的姑娘也都可以這樣說:「我自己會賺錢,你給我愛就可以了。」
作者簡介:張瑜,自由撰稿人,一直覺得生活除了柴米油鹽,還應該有詩和遠方。作品散見於《意林》、《讀者》、寧波晚報等刊物。有文章入選《100個中國媽媽的育兒故事》一書。
圖:網路
編輯:大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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