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背信棄義,中方擬立即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中美貿易爭端迎來新的節點。
美國東部時間4月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公布對華「301調查」徵稅建議,並公開徵求意見。徵稅產品建議清單將涉及中方約500億美元出口,建議稅率為25%,涵蓋約1300個稅號的產品。
中國商務部、外交部均在4月4日的回應中指出,美方做法嚴重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基本原則和精神,中方將立即將美方這一錯誤做法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同時,中方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相關規定,準備對美產品採取同等力度、同等規模的對等措施。這些措施,近日將會公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指出,我們有信心、有能力應對美方任何貿易保護主義措施。
中國常駐WTO代表團張向晨大使就美國公布「301條款」擬採取措施清單發表聲明稱,美國根據「301條款」調查報告,公布擬採取的限制措施,蓄意嚴重違反WTO最基本、最核心的最惠國待遇、關稅約束等規則和紀律,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行徑。對此,中方強烈譴責,堅決反對。
美方食言,再次單邊使用「301條款」
美方不顧中方的嚴正交涉,於美國東部時間4月3日公布了對華「301條款」調查徵稅建議清單。
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310條內容通常被稱為「301條款」,該條款授權美國政府在與其他國家存在貿易爭端時做出單邊裁決,並採取不存在於WTO程序中的單邊措施。上述手段的合法性此前已被歐共體向WTO提起訴訟。
張向晨指出,在多邊貿易體制的歷史上,「301條款」肆虐一時,臭名昭著,遭到很多國家的抵制,WTO也於2000年初做出明確裁決,在此後十幾年裡,「301條款」偃旗息鼓。現在,美國做出的不違反WTO裁決的承諾言猶在耳,美國政府關於以符合WTO規則的方式實施「301條款」的行政聲明墨跡未乾,美國便公然針對中國採取「301條款」措施,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根據統計,自1974年出台以來,美方共發起過125起「301調查」,其中97起發生在WTO建立之前;而在1995年,伴隨WTO成立,「301調查」單邊提高關稅等措施與WTO原則不符,為此美政府發表了「行政行動聲明」,承諾將按照符合WTO規則的方式執行301條款,但依舊因為「301條款」的合規性問題,於1998年被歐共體(歐盟前身)告上WTO法庭。
2000年1月,WTO爭端解決機構通過了針對歐共體訴美國「301條款」案的專家組報告。而美方在此案中以「明確、正式、再次及無條件」方式做出承諾,即USTR將僅依據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做出認定。
在該案中,專家組明確指出:「如果美國政府在任何程度上否定或撤回這些承諾,美國將承擔國家責任,其『301條款』相關法律規定將被認定不符合規定。」
換言之,WTO方面的裁決認為,如果美方可以按照其「行政行動聲明」的承諾規範行事,那麼「301條款」還是可以存在的,但關鍵是要按照符合WTO規則的方式執行「301條款」。
在現實中,自1998年開始,美方也僅發起了9次「301調查」(包括此次),但在此前的8次調查中,美方均以向WTO爭端解決機制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貿易衝突,並沒有開展單邊徵稅。
為此,此次美國以單邊實施的「301調查」結果為依據,企圖對中國採取限制措施的做法,既違反WTO《關於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第23條「要求WTO成員在與其他成員發生爭議時應訴諸爭端解決機制,而不能做出單邊決定和採取單邊措施」的相關規定,也背棄其曾在歐共體(歐盟前身)在WTO訴301案件中以「明確、正式、再次以及無條件」方式做出的「不會根據301調查結果採取單邊措施,僅依據爭端解決機構裁決做出認定」的承諾,嚴重違背了WTO最基本的精神和原則。
中國商務部發言人高峰此前也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根據關貿總協定(GATT)1994第一條規定,美方給予中方的關稅待遇不能低於給予其他WTO成員的待遇。
根據第二條規定,美方給予中方的關稅待遇不能高於其減讓表中的約束水平。美方的做法,既違反GATT1994第二條項下美方的關稅減讓承諾,也違反第一條項下的最惠國待遇義務。這是對多邊貿易規則的公然挑戰。
美方為何有恃無恐
美方為何如此有恃無恐地挑戰WTO規則?
實際上,美方此次敢如此使用「301調查」,很大原因在於美方判斷由於其調查內容並沒有指責中方行為違反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原則,換言之美方在此次調查中對中國的指控與WTO無關,因此「301調查」對中國政府行為的評估恐不在WTO規則範疇之內。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財經記者查閱USTR在此方面所有相關文件,可以看到美方是以301(b)款調查程序來發動調查的。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崔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解釋道,在這一301(b)款程序下,不必要求被調查方有違反國際規則的行為,只要美國認為其採用「不合理」和「歧視性」措施有損美國利益,就可以進行調查。
同時,在美方認為中方違反TRIPS領域的行為,3月23日,美國在WTO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向中方提出磋商請求,指中國政府有關技術許可條件的措施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有關規定。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此曾表示,中方已經收到美方提出的磋商請求。中國政府一向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採取了眾多強有力的措施保護國內外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中方一貫尊重世貿組織規則,維護多邊貿易體制。中方對美方就此提出磋商請求表示遺憾,將根據WTO爭端解決程序進行妥善處理。
中方將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張向晨指出,美國「301條款」調查報告歪曲事實,東拼西湊,對中方妄加指責,完全不符合中國推進市場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實際情況。
「中方將採取所有必要措施,堅決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張向晨表示,中方會立即將美方有關做法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
張向晨同時表示,美國的做法嚴重動搖了世貿組織的根基,使多邊貿易體制面臨空前險境,「中國呼籲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和中國一道,堅決抵制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行徑。」
此前在3月27日WTO爭端解決機構會議上,當中美就美方在「301調查」中的表現再次交鋒時,美方選擇將辯論的重點放到了美方在「301調查」中的多項發現上。
一位日內瓦貿易官員表示,美方在回應中表示,美國也敦促所有WTO成員都去讀讀目前在USTR網站上、總長200多頁的「301調查」報告,這其中有中國在技術轉移做法方面的大量細節。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在此次會議上,巴基斯坦代表表示,對美國在「301調查」下的措施感到憂慮,且該措施可能會對WTO發展中國家成員造成嚴重影響,同時會導致衝突升級。
日本代表則表示,贊同美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觀點,但是貿易措施必須同WTO協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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