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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曉峰偷藝寫起,說說法律人的學習

《鄉村愛情10》里,宋曉峰著實可愛,被王木生從度假村經理職位上趕了下來之後,開始了流浪生活。偶然間發現了商機(即某飯店的烤串和腌肉很火),於是變著法地想學藝。正面求教,被懟:想跟我學習的多了,你以為學習不用花錢啊?學費十萬。側面學習被識破:把手機放廚房,想偷錄。結果手機掉進水裡,被識破......(不得不說,宋曉峰是個戲精,被識破了,還能演下去。)

這一段看得我哈哈大笑,其實內心很有感觸。因為我本人是個律師,專業能力才是我手中的利劍。所以我太知道,身有一技之長,對於我們體制外、無大樹可以依靠的人是多麼地重要。

成績並不能說明一個人是否聰明,學歷也不能說明一個人是否有思想。近日有篇文章很火,叫做《時代拋棄你的時候,從都不說再見》。一個人只有保持不斷學習的能力,不斷汲取新事物,才可以跟時代並肩而行。時代一直都在變,唯一不變的就是學習,以及對學習的渴望。

此處的學習不是指單純的看書,像上學時一樣。而是一種看待事物、解決事情的能力。我還清晰地記得,我的某個老闆告訴我:做案子不能像作業一樣,得認真。所以做了律師以後,我的強迫症更加日益嚴重。

張明楷的那句「法學是成年人的事情,必須脫胎換骨。」結合我自己的經歷,我覺得深有道理。在學校時,可以矯情;作為女生,或許也可以矯情。但是在案件上,我早就忘記了自己是個女生,我也早就不再是學生。我從來都是以處理好當事人的事情為己任。

我的老師經常說:律師不應該被案例牽著,而是自己應該去運用法條;思維不應該被案例局限,而是應該去創造案例。這麼多年以來,我用實踐理解了這句話。我也覺得對於法學生來說,運用法條的能力,才是追求。我的遺憾就是,我沒有早一點領悟證偽理論的實質。

在此,我也想對學弟學妹們講一下:珍惜在校園的時光,珍惜捨得教你們的、可敬的老師們,好好學習吧!

好了,不說廢話了,我去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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