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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經裡面如何看待占卜看相算命等世俗學問?

從古到今,信仰宗教的人數很多,有的人在信仰佛教的同時也同時相信占卜。佛教本身對占卜到底持什麼態度呢?筆者搜集了佛經對此的看法,難免掛一漏萬,百密一疏,祈望方家教正。

在宗喀巴大師的《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四裡面就記載當時的西藏,有很多佛教徒雖然皈依了佛門,但對占卜卻深信不疑,甚至於相信占卜師的預言超過了佛陀的聖言量,對此,宗喀巴大師是極為痛心的:

博朵瓦云:「若數數思,漸能深信,漸淨相續,能得加持。由於此上獲得定解,故能由其誠心歸依,若於所學能正習學,則一切事悉成佛法。吾等對於諸佛妙智,尚不計為準洽占卜。」此復說云:「譬如有一準利卜士說云:我知汝於今年無諸災患,則心安泰,彼若說云:今歲有災,應行此事,彼事莫為,則勵力為,若未能辦,心則不安,起是念云:彼作是說,我未能辦。若佛制云:此此應斷,此此應行,豈置心耶,若未能辦豈憂慮耶,反作是言,諸教法中,雖如彼說,然由現在,若時若處,不能實行。須如是行,輕棄佛語,唯住自知。」若不觀察,隨心愛樂,唯亂於言。若非爾者,內返其意,詳細觀察,極為諦實。

白話翻譯:

博朵瓦尊者說:「如果數數思惟,逐漸能加深信心,逐漸清凈相續,由此能獲得三寶的加持。由於對此獲得定解,並不是隨人而轉,所以能由衷以至誠心皈依。皈依後,如果對學處能如理修學,則一切所作都成為佛法。我們對諸佛微妙智慧的信賴,還不如對準確占卜士的信任。

博朵瓦尊者說:「譬如,有一個靈驗的占卜士說:『我測知你今年沒有災難』,聽到這句話,心中就很安定踏實。如果說:「你今年命中有災,你應當做這些事,那些事不能做。」聽了之後就會勵力行持,如果沒有成辦,心裡就會不安,就會起這樣的念頭:「他交待的事,我還沒有成辦。」

如果佛陀制定說:「這些這些應當斷除,那些那些應當行持。」怎麼會放在心上?如果沒有成辦,又怎麼會憂慮?反而這樣找借口:「教法中雖然是那樣宣說,但因為當今時代和環境不能實行,所以應按這樣新的方式行持。如是輕易捨棄佛語,唯一安住在自己想法當中。」

如果沒有善加觀察,唯一隨順自心的喜愛,便會覺得這種說法不錯,其實這只是口中亂說而已。如果沒有隨心愛樂,向內返觀自心,博朵瓦尊者所說極為真實,誠然如此。

因此,如果沒有誠信佛陀,沒有真正的覺受,一般人對佛語的信心還不如對占卜士的信任,這非常顛倒。佛陀是圓滿身語意業諸功德的士夫,占卜士只是世間凡夫,而常人卻輕易捨棄佛語,反而信奉卜士的話,造成這種顛倒的原因,就是沒有數數思念佛陀功德而引發深切的信心。

說明一下:博朵瓦尊者是仲敦巴尊者的弟子,仲敦巴尊者是阿底峽大師的弟子。

筆者檢索了佛經。總體看:佛經對待占卜、看相、風水、現代科技等一切世俗學問有兩類態度。

一類佛經將占卜、看相、擇日(包括現代科技等一切世俗學問)等看成凡夫俗子的迷信。這類佛經大體屬於小乘典籍,大乘中觀宗、唯識宗

典籍以及部分大乘如來藏圓教典籍,即一乘了義大乘經。這類佛經的修法立足點是「破妄顯真」,站在凡夫雜染妄心看一切法,則世間雜染

法、出世間清凈法絕對不容混淆,吾人無始劫以來,受雜染妄心之影響,不能證得真心,受雜染妄心之制約,受「緣起法則」所制約,不得

解脫生死輪迴,需要「破妄顯真」方見「真心」。故對占卜、看相、擇日等(包括現代科技等一切世俗學問)看成外道,視同迷信。

看相算命風水等占卜等各類周易預測基本上都將其歸結於天體運行對人體的影響或者觀人之相、觀外環境之相來進行占卜,有一定的準確率,在佛經看來但並未找對真實原因,屬於迷信:

《正法念處經卷第十九》云:

若諸眾生作不善行因緣動者。眾生則有不善事起。善不善等一切諸業。從因緣生。非無因生。非有作者。因果相似。而得果報。邪見相師。不識因果。作是說言。天帝動地。或言風動。災禍豐樂。飢儉荒壞。王者吉凶。風雨旱澇。兵革軍陣。或起不起。天牛婆羅門。或善或惡。世間相師占相吉凶。觀星宿者。不識因果。但作此說。記說百災。一言有徵。愚人皆謂我此書記。最勝無比。

複次比丘。知業果報。觀陀摩睺阿修羅勇健阿修羅王。非法惱亂惡龍王等。具觀察已。為利一切諸世間故。思惟觀察。云何惡龍弊阿修羅。何因緣故。損減不勝。不作衰損。壞諸世間。即以聞慧。知閻浮提人若修行正法。孝養父母。供養沙門婆羅門。及諸耆老。若王大臣。修行正法。爾時地神諸夜叉等。見彼惡龍惡阿修羅欲行非法壞諸世間。即向大海。至婆修吉龍王德叉迦龍王等諸龍王所。說如是事。復告虛空諸夜叉號。說如上事。時虛空中諸夜叉等。聞諸地神說是語已。即以大身大神通力。生大瞋恚。口中出煙。乘空上行。往詣四天王所。說如是言。提婆天王。惱亂惡龍弊阿修羅。今欲破壞閻浮提中順法修行孝養之人。閻浮提中邪見論師。見彼夜叉口中出煙。謂彗星出。言是閻羅王

一百一子。不知乃是一百一大力夜叉。時彼世人。或有見者。有不見者。世俗相師說言。是閻羅王一百一子。不如實知。妄生分別。言彗星出。或言豐樂。或言飢饉。或言王者吉祥。或言王崩或說兵起。或言不起。或言牛婆羅門吉與不吉。或言水旱災異。或言某國凶衰。或言某國無事。雖作此說。虛妄不實。

複次比丘。知業果報。觀於惡龍惡阿修羅所行之法。彼以聞慧。見彼大身大神通力行使夜叉。告諸天眾。說如上事。時四天王告夜叉曰。汝莫怖畏。汝莫怖畏。諸天尊勝。阿修羅眾。怯弱下劣。何所能為。所以者何。閻浮提人。修行正法。孝養父母。供養沙門婆羅門。恭敬長宿。以是義故我眾增長。阿修羅弱。無所能為。時虛空神諸大神通。大夜叉等。聞天所說。歡喜踴躍。於彼惡龍阿修羅所。生大瞋恚。即下欲詣法行龍王。婆修吉德叉迦等諸龍王所。說上因緣。從空而下。一切身分。光焰騰赫。見是相者。皆言憂流迦下(魏言天[1]狗下)。若其夜下。世人皆見。若晝下者。或見不見。下入大海。至彼法行大龍王所。說上因緣。見是相已。世間邪見諸呪術師。咸作異說。是相出者。或言豐樂。或言飢饉。或言王者吉凶。或言兵起。或言不起。或言人民喪歿。或言不死。或言牛婆羅門有吉不吉。雖作此說。不知業果。隨相似說。無有真實。

複次比丘。觀憂流迦天火下者。復有因緣。憂流迦下。諸天欲行。宮殿隨身。其行速疾。二殿竝馳。互相研磨。令火熾焰。光明騰赫。從上而下。世人見已。諸呪術師及占星者。作如是說。世間飢饉。或言豐樂。或言王者吉凶災祥。或言國土安寧。或言荒壞。或言畜生疫病流行。民遭重疾。或言人畜安吉。無為諸世邪論。雖作此說。而不能知相之因緣。何以故。但隨相說。不識業果故。所以者何。一切世間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若阿修羅。不能如是知微細業因緣果報。不能思惟我此法律十善業道。唯除如來。

複次比丘。知業果報。觀於空行大力夜叉。云何而得此大勢力。能行天上。能至大海。法行龍王所。彼以聞慧。見空行夜叉大神通力入大海中。至婆修吉德叉迦隨順法行大龍王所。說如是言。陀摩睺阿修羅。勇健阿修羅王。至一切觀池。自觀其身。如上所說。時婆修吉德叉迦等。諸大龍王。聞夜叉說。告夜叉曰。非法惡龍。我當呵責。令其折伏。我當於彼閻浮提中。降澍時雨。令閻浮提人。百穀苗稼。悉得增長。豐樂安隱。夜叉聞已。歡喜而去。時大龍王。婆修吉德叉迦諸龍王等。自莊嚴已。往至非法惡龍惱亂龍王奮迅龍王諸惡龍所。作如是言。汝行非法。好作眾惡。我行正法。隨順眾善。汝於我等。非為善伴。我今欲與汝鬪。決其勝負。時惱亂龍奮迅龍等。聞是語已。即起莊嚴。震

雷耀電。霹靂起火。降澍大雨。若閻浮提人。孝養父母。供養沙門及婆羅門。耆舊長宿。時婆修吉德叉迦龍王等。則得勝力。惱亂奮迅惡龍王等。破壞還退。令閻浮提雨澤以時。人民豐樂。時諸呪師占星宿者。妄作邪說。言八曜等功德相故。二十八宿功德相故。是故依時降澍大雨。牛婆羅門力故。令天降雨。非餘因緣。若閻浮提人。不孝父母。不供養沙門婆羅門。不敬尊長。不行正法。婆修吉德叉迦如法龍等。退沒不如。時惱亂龍奮迅龍等。得大勢力。令閻浮提雨澤不時。災旱水澇。人民飢饉。世間邪見呪術占星諸相師等。作如是說。八曜過故。時節過故。卦相過故。諸外道等。不識業果。不知以眾人行惡。令國災儉。更作異說。非如實見。何以故。若天世間。若魔世間。若梵世間。若沙門婆羅門。非其境界。唯除如來及我弟子諸沙門等。聞我所說諸業果報。及餘業報決定之相。非是餘人能知此業。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十》則明確反對看相占卜等,認為是迷信:

佛言。眾生闇行。著於顛倒煩惱繫縛。隨逐如是星宿書籍。仙人星宿雖好。亦復生於牛馬狗豬。亦有同屬一星生者。而有貧賤富貴參差。是故我知是不定法。仙人汝雖得禪。我是一切大智之人。何故不問解脫因緣乃問是事。

《佛說阿難分別經》佛言佛弟子不得占卜、擇日、問吉凶等:

為佛弟子,不得卜問、請祟、符呪、厭怪、祠祀、解奏,亦不得擇良時、良日。受佛五戒者,福德人也,有所施作,當啟三尊;道護為強,設使諸天、天龍、鬼神無不敬伏。戒貴則尊,無往不吉,豈有忌諱不善者耶!

《最妙勝定經》痛斥末法時代比丘廣習各種外道,不學習佛法:

我諸弟子習學兵法、書法、泥法(工藝美術)、木法(土木建築)、騎法(駕駛技術)、師法(軍事)、棋法(象棋、圍棋等等)、歌法、笑法、稍法、射法、走馬之法。習學如是邪法,死入惡道,無央數劫,生為畜生,飢餓困苦,負重而行。有頭陀者,多不如法:常游聚落(城鄉),不在山林、冢間、樹下;心恆作念,聞求利養,多貪財物,無厭無足。乃至法師解釋佛語,萬不著一。多將徒眾遊行聚落,詣白衣舍,勸化白衣,多取利養。

同時,也有一類佛經,不認為占卜、占夢、擇日、觀星宿等屬於迷信。這類佛經大致屬於大乘如來藏系典籍,尤其以大乘密教經典比較多。

這類佛經的修法立足點是「全妄即真」「真妄一如」「煩惱妄想皆是菩提」,站在佛果無漏真心看一切法,則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皆是真如、皆是菩提、皆是清凈、皆是無漏、皆畢竟空。故此類佛經對占卜、占夢、擇日、看風水等一切世俗學問認為不過是真如之用,不用「舍妄歸真」斷除妄想而見道,反而是以煩惱妄想皆是菩提、真俗不二、方便般若不二來通達「世間法與出世間法不二」,以徹底圓滿佛果。

《大寶積經》卷十五則認為可以通過占夢確定修行的進度:

。大德金剛摧菩薩言。我聽受是因緣。世尊作如是言。有百八相。金剛摧。菩薩乘人應當知。何等為百八夢中所見。已有夢見如來身共語見妙身。複次夢見如來默然。、、、、、、、、複次自夢覺道。複次自夢得滿瓶。如是金剛摧。是名百八相。若見如來覆頭坐者。是人見善知識修善說法因緣。為作留難。應以無礙心修集說法所須。此是說初相。複次金剛摧。夢中見如來背坐者。前為出家人作留難。為聽法人作留難。此人[1]令常當敷施法座。勸多眾生。聽法如是。得除業障。是七地初相。亦是從初地至七地。處處地相。複次金剛摧。若夢見如來泥像。是菩薩初地相。是人曾毀呰說法師故。此人應於經像前若如來塔前。以無礙心。頂戴燈供養。如是用淨業障。

複次金剛摧。菩薩夢中見如來畫像者。此菩薩是見五地中處處相。是人應以花香供養佛像。此是菩薩六地處處地見相。複次金剛摧。菩薩若夢中見如來行者。此人應勤修精進。當勤修受學讀誦。此是菩薩三地見相。此人常應法施。又應掃如來塔。破除憍慢以此淨業障。見餘菩薩詣如來所。是何相。見如來向食之處。此是初地相。見如來向經行處。是第二地相。見如來向說法處。是第三地相。見如來默然坐。是第四地相。見如來靜處坐。此是五地相。見如來行唄者。是六地相。見如來疾走。是七地相。若見如來作神通。是八地相。見如來變化。變化去者。是九地相。見如來行去迴顧共語說空。是十地相。複次金剛摧。菩薩夢中自知為眾生說法不知所說。是第二地相。是人於如來般涅槃後

。毀呰說法師。不自知過。此人當求善知識。供養聽聞善法。不求其過如是。淨除業障。聞佛說施。是初地相。聞說戒是二地相。聞說忍是三地相。聞說精進是四地相。聞說禪是五地相。聞說般若慧是六地相。聞說大悲是七地相。聞說無礙是八地相。聞說三昧是九地相。聞說成就力是十地相。

複次金剛摧。菩薩夢中見如來虛空中神通行者。此是七地相。聞受道記。此人常應修尊重默然。修習成就甚深忍。如是疾成正覺。見如來在虛空中。是初地相。見如來食是第二地。見光是第三地。見說法是第四地。見現神通是第五住地。見入三昧是第六住地。見放光見如來虛空中行去。是第七住地。

複次金剛摧。菩薩夢見如來般涅槃者。此人前謗法。出家諂曲求利。應勤供養三寶奉施說法之人。一心三時精進。如是以淨除業障。見前五地處處相。

複次金剛摧。菩薩夢見闍維如來。是人口惡知識。見毀法隨喜。此菩薩初地。此人發菩提心不久。是人應於七日七夜中持燈。若說法人前。

若如來塔前一心懺悔。於日中晝三時。勸眾人聽法。以此淨除業障。

複次金剛摧。菩薩夢中得如來舍利。此說菩薩三地。夢中親近如來。聞受記得度。夢住餘地。得如來舍利。如是相得如來髮是初地。夢得如來爪是第二地。夢得舍利是第三地。夢得齒第四地。夢得牙第五地。夢得白毫第六地。夢得手第七地。夢得冠第八地。夢見闍維如來全身不散第九地。見如來全身第十地。複次金剛摧。菩薩夢見得如來髮不散。此是菩薩第九住地。夢佛前授菩提記。除生死業障。夢得在家時髮是初地。夢得出家時髮第二地。夢市中得髮說第三住。於城中得髮第四住。於城門中得說第五住。於外得第六地。於園觀中得第七地。於乘上得第八地。於虛空中得第九地。於三昧中得第十地。

達摩大師《血脈輪》也說可以通過占夢知曉自己修行進度:

夢若見光明出現過於日輪。即餘習頓盡。法界性見。若有此事。即是成道之因。唯可自知。不可向人說。或靜園林中。行住坐卧。眼見光明。或大或小。莫與人說。亦不得取。亦是自性光明。或靜暗中。行住坐卧。眼見光明。與晝無異。不得怪。並是自心欲明顯。或夜夢中。見星月分明。亦自心諸緣欲息。亦不得向人說。夢若昏昏。猶如陰暗中行。亦是自心煩惱障重。亦可自知。

《地藏菩薩本願經》認為擇日修行有相當的重要性:

「複次,普廣!若未來世眾生,於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日,乃至三十日,是諸日等,諸罪結集,定其輕重。南閻浮提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何況恣情殺害、竊盜、邪婬、妄語,百千罪狀?能於是十齋日,對佛菩薩諸賢聖像前,讀是經一遍,東西南北,百由旬內,無諸災難。當此居家,若長若幼,現在未來百千歲中,永離惡趣。能於十齋日每轉一遍,現世令此居家無諸橫病,衣食豐溢。

《佛說四天王經》說二十八宿記錄人的善惡:

四王下者,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其中諸天僉然俱下。四王命曰:『勤伺眾生,施行吉凶。若於斯日歸佛、歸法、歸比丘僧;清心守齋,布施貧乏;持戒,忍辱,精進,禪定;翫經散說,開化盲冥;孝順二親,奉事三尊;稽首受法,行四等心,慈育眾生者,具分別之以啟帝釋。』若多修德,精進不怠,釋及輔臣三十三人,僉然俱喜。

「釋勅伺命,增壽益算;遣諸善神,營護其身,隨戒多少。若持一戒,令五神護之;五戒具者,令二十五神營衛門戶,殃疫、眾邪、陰謀消滅;夜無惡夢;縣官、盜賊、水火、災變終而不害;禳禍滅怪。唯斯四等、五戒、六齋猶如大水而滅小火,豈有不滅者乎!臨其壽終,迎其魂神,上生天上七寶宮殿,無願不得。

「若有不濟眾生之命、穢濁盜竊、婬犯他妻、兩舌惡罵、妄言綺語、厭禱呪詛、嫉妬恚痴、逆道不孝、違佛違法、謗比丘僧、善惡反論,有斯行者,四王以聞,帝釋及諸天僉然不悅,善神不復營護之,即令日月無光,星宿失度,風雨違時。

「以現世人慾其改往修來,洗心齋肅;首過三尊,四等養親;忠於帝王,慈心諫諍;盡誠無欺,反前修來;捐穢濁之操,就清淨之道。

「若有改邪行就正真者,帝釋及四王靡不歡喜。日月即清明,星宿有常;風雨順時,毒氣消歇;天降甘露,地出澤泉;水穀滋味,食之少病;華色奕奕,壽命益長;生不更牢獄,死得上生天上。福德所願,自然飛行;存亡自在,項有日光;食自消化,無有便利之患;身中香潔,口氣苾芬。今日、月、星宿即諸天宮宅也!七寶殿堂懸處虛空,在意所志。壽終下生侯王之家,顏容煒燁,見者心歡,逢佛值法、賢聖,相連力行,不與罪會,必得泥洹。斯皆五戒、十善、撿情執欲、六齋使然!

《佛說三品弟子經》說四天王太子使者記錄作惡之人,並且上報天帝:

爾四天王太子使者。護佛道神一一記之。稍稍去離之。勅伺命計集積累其罪條疏名。錄白上帝。年壽未盡頓遣惡神。因其犯戒之間奪其餘命。自然墮落泥犁中。當更十八獄罪。至天地燒乃出。或墮一禽獸中。或入人道。若在人道者當在愚痴。不見法家生。佛言阿難。道宜數數聚會。講說法義。

《淨度三昧經》說八王日記錄人之罪福:

淨度三昧經卷第二

屏沙王白佛言:「何謂為八王日者,當何以知之?」

佛告王:「八王日者,諸天、帝釋、參佐鎮臣三十二人、四鎮大王、司命、司錄、五羅大王、八王使者,盡出四布覆行,持四王十五日、三十日所奏文書,案校地方人民、八夷鬼神、飛鳥、走狩、立行善惡,知與文書同不。地獄王亦遣輔臣、小王、都錄、監司、廷尉、郵公、伏夜將軍、五帝使者,同日同時俱出,承天竹使符,統攝眾生,禁檢非法,捕惡賞善。有罪即效,重犯者即收神錄命。福多者移書,關下天上、地獄,增壽益算,除死定生。一歲八出,故謂八王日。

「欲知日者,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日最急。歲終事畢,考課結定罪福,決死定生為急。終到立冬屬春。立冬、冬至是為八王日。前一日夜半竟後一日夜半,是其時也。重犯者謂從前齋八王日犯過。福彊有救,安隱無他。天帝、將軍、鎮王、使者、司命、主者,用福故,原貰過之。到後齋王日復犯。是為重犯者。」

王白佛言:「何等為五官者?」

佛告王曰:「五官者亦大分治黎庶。天上五官主賞善。地獄中亦有五官,與主五道。大鬼神王收捕罪人。

「六事罪屬五官。一者行五逆罪,二者行十惡,三者不行五戒,四者不敬三尊,五者不畏天禁。何謂五官。一者仙官主禁殺。二者水官主禁盜。三者鐵官主禁婬。四者土官主禁兩舌。五者天官主禁飲酒。犯罪屬地獄。五官呼名,各自有時。好殺無慈,心口行惡,為仙官所錄。

命在春。好盜貪求無厭劫人,為水官所錄。命在冬。好婬欲,為鐵官所錄。婬鬼食其不淨,並飲心血。病在心肝腎頭目。命在秋。好酒醉亂,仁義不行,禮教廢,為天官所錄。命在夏。好妄言、兩舌、惡口、傳舌讒人、誹謗聖道,為土官所錄。命在季月。五官主人根,人根從五事生,故有五官。乃自然之王也。五官及輔臣、小王、都錄、監司、廷尉、郵公、伏夜將軍、五帝使者,收捕罪人錄命收神。死者不同。皆依本罪,故令不同。」

屏[沙王白佛言:「流沙俗人,本所不知,本所不曉,肉眼濁翳,不見天神、鬼王,監伺來時,云何避之?」

佛言:「欲避天神、鬼王,以救大難者,則為欲求無量安穩無極之福。諦聽思念,內著心中,莫忘莫失。」

王及大眾皆言:「受教!一心奉持。」

佛言:「未得道者持五戒]。上至具戒人,名曰戒眼。貪著吾我,不見聖諦。貪求益得,走作思慮,東西南北,四齣治生

。更相欺中,婬盪無度,殺生可口,酒亂無禮,不奉聖化,不畏禁忌,行來至趣,放心恣意。從其所欲,可足諸情。心亂如蘊,不覺行入三苦。自許以道,死後受殃,悔無所及。今得自在,欲求何道,隨心得之。求大得大,求小得小。三乘之寶藏,譬如海水,取者便得。三塗之災,亦復如是。六藏俱然。三善三惡,俱無吏將守也,求者便得。作罪得罪,作福得福,求道得道,自作自得。以心為本,身為行首,審諦求道。不欲與三惡道從事,不欲為地獄惡鬼所錄,欲削除地獄名籍者,當追明師,從受五戒,具足奉行。九齋、八王之日,守持十事,立志令堅。何謂為十。一者齋日當詣佛寺[11],燒香散花,繞塔禮拜三尊,種道根栽。二者當從師受齋,如法持之,隨師教令。三者堅持五戒。

四者專心念道。五者閈諸情慾。六者念佛、念慧、念師恩重。七者不得念妻子、居家、財寶。一不得念,持心如真人。八者不得妄行來。九者深自責本罪。十者不得念一切人惡。當施立功德本,消滅殃罪。是為十事。

「九齋日者,先前一日,當自嚴設,斷絕因緣,男女別坐,飲食香潔。至其齋日,令得清淨,齋戒完具。八王日者,當先前一日,男女異處,守持十法,齋竟後一日夜半。所以爾者,諸天、帝釋、四鎮、輔臣、司命、使者,當下覆伺。灶君在人左右肩上,有左右契。左神男,右神女。男神疏善,女神記惡。先前一日夜半,盡共上天,校定罪福。各自求功,諍了罪福,毛分不錯。諸天亦自有歲盡,簿書分明。灶君左右契重。復持九齋所記,校四王所結,知為同不。校事三日,決死定生。罰謫了定,事諾聽還。罪數多者,滅壽奪算,條名尅死。歲月日時,關下地獄。地獄承書,即遣獄鬼,持名錄召。鬼無慈心,死日未到,鬼隨不遠推排,強使作惡,欲速其命。或五年,或三年,一年,半歲

,百日,一月,十日,三日,一日。罪惡之人,為鬼所使,妄作非法,稍近死地,命日促盡。其福多者,增壽益算,天遣善神營護其身,條名關移地獄,拔除罪名,除死定生。後得上天,為諸天所尊,生天地獄,各有迎人。人病欲死時,眼自見來迎者。應生天上者,天人持天衣、伎樂來迎之。應生他方者,眼見尊人為說妙言。應墮地獄者,眼見兵士持刀楯、矛戟、鐵索圍繞之。所見不同,口不能言。各隨行所作,得其果報。罪輕微者榜擿之,謫者錄神受罰,其人即病。各有日數、輕重不同,所繫官亦不同。隨行所屬,天無枉濫,平直無二。隨其所作,天網治之。」

《佛說北斗七星延命經》 詳細說人之生辰時間決定人之命運,北斗七星管人生命:

子生人。向此星下生。祿食黍。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丑生亥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祿食粟。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寅生戌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祿食粳米。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卯生酉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祿食小豆。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辰生申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祿食麻子。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ヘト

巳生未生人。同向此星下生。祿食大豆。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午生人。向此星下生。祿食小豆。有厄宜供養此經及帶本星符。大吉。

南無貪狼星。是東方最勝世界運意通證如來佛。

南無巨門星。是東方妙寶世界光音自在如來佛。

南無祿存星。是東方圓滿世界金色成就如來佛。

南無文曲星。是東方無憂世界最勝吉祥如來佛。

南無廉貞星。是東方淨住世界廣達智辨如來佛。

南無武曲星。是東方法意世界法海遊戲如來佛。

南無破軍星。是東方琉璃世界藥師琉璃光如來佛。

、、、、、、、、、、、、、、、

若善男子善女人。須知北斗七星管人生命。一生之中所有災厄。官事口舌釜鳴百怪。若遇此經信敬供養。一無妨害 爾時文殊師利言善男子善女人恭敬信受作禮而散。

《蘇悉地羯囉經》卷下說修行成就也需要擇日而修:

複次我今解釋如說吉祥成就時節。行者知已尋求悉地。其時節者。八月臘月正月二月及四月。此等五月白十五日。應作上成就。其四月時。必有雨難。於二月時。亦有風難。於正月時。有種種難。但其臘月無諸難事。於八月時。應有雷雹霹靂之難。如上所說之難皆成就相。此五箇月求但作成就亦當應作扇底迦事。即此五月黑十五日。應作中下二成就法。亦當應作補瑟徵迦事。阿毘遮魯迦二事。於月蝕時。成就最上之物。於日蝕時。通上中下成就之物。或月十五日。或七或一。或十三日。或用三日。應作成就及一切事。若作最上成就。應取上宿曜時。

其中下法類此應知。然諸宿中。鬼宿為最。若作猛利成就。還依猛利宿曜時等。或與三種事法相應。其所成就亦依三事而作。或如本法所說。或依本尊指授。然十正二月一日至十五日。於其中間應作一切成就及事。或取本尊指日。或諸月中黑白十三日亦得成就。七月八月是雨時後節。應於此時作扇底迦法。九月十月是冬初節。應於此時作補瑟徵迦法。三月四月是春後節。應於此時作阿毘遮嚕迦法。正月二月是春初節。應於此時通一切事。五月六月是雨初節。要欲成者作下悉地。如是春冬及雨後節。亦應成就三種悉地。此中九品分別。隨類分配。於初夜分。下成就時。於中夜分。中成就時。於後夜分。上成就時。於初夜分。是作扇底迦事時。於中夜分。是作阿毘遮嚕迦事時。於後夜分。是作補瑟徵迦事時。於此三事。九品分別。隨類相應。知其時節。於其時分所現之相。辨上中下。然於日月蝕時。即當作法。不觀時分。凡猛利成就及阿毘遮嚕迦事。日月蝕時最是相應。凡起首成就。三日二日一日斷食。上中下事。類日應知。

大乘《華嚴經》卷三十六說修行到五地菩薩,應該通達世間一切學問,達到「真俗不二」之境,也不認為占卜看相等等屬於「絕對迷信」,反而是度化眾生的方便法門: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所謂:文字、算數、圖書、印璽;地、水、火、風,種種諸論,咸所通達;又善方葯,療治諸病——顛狂、乾消、鬼魅、蠱毒,悉能除斷;文筆、讚詠、歌舞、妓樂、戲笑、談說,悉善其事;國城、村邑、宮宅、園苑、泉流、陂池、草樹、花藥,凡所布列,鹹得其宜;金銀、摩尼、真珠、瑠璃、螺貝、璧玉、珊瑚等藏,悉知其處,出以示人;日月星宿、鳥鳴地震、夜夢吉凶,身相休咎,咸善觀察,一無錯謬;持戒入禪,神通無量,四無色等及餘一切世間之事,但於眾生不為損惱,為利益故咸悉開示,漸令安住無上佛法。

佛法與外道的分水嶺

佛道與世間法究竟有什麼區別呢?華嚴宗「事事無礙」,天台宗「一念三千」與科學「全息論」有無區別?佛法與外道的分水嶺究竟在什麼地方?

其實,以華嚴宗「事事無礙,緣起無盡」理論看:一微塵、一念頭、一花草、一樹木、一毛孔、一剎那皆可包含全法界所有信息,故古人云:「芥子納須彌。毛孔納江海。」《楞嚴經》云:「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則占卜理論以「天體運行對人體的影響來進行占卜吉凶」應該是成立的。科學家也講「全息論」,即任一部分都包含著整體的全部信息。這種理論是否與華嚴宗「事事無礙理論」一樣,能夠達到「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嗎?答案是否定的。科學之理論(包括占卜理論)是沒有破遍計所執所講的「依他起性」,不僅性屬於雜染,而且因有「我法二執」,必墮落有能所認識的「比量智」,不見打破能所對立之「二元化認識」的「真現量」,故不見「法界全體」。

《大般涅槃經》等多部佛經雲凡夫俗子的認識皆屬於「盲人摸象」:「善男子。如彼盲人各各說象。雖不得實非不說象。說佛性者亦復如是。」

《長阿含經》卷十六雲凡夫俗子之認識皆屬於「盲人摸象」,不見象之全體,而生種種爭論: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言:「乃往過去有王名鏡面,時,集生盲人聚在一處,而告之曰:『汝等生盲,寧識象不?』對曰:『大王!我不識、不知。』王復告言:『汝等欲知彼形類不?』對曰:『欲知。』時,王即勅侍者,使將象來,令眾盲子手自捫象。中有摸象得鼻者,王言此是象,或有摸象得其牙者,或有摸象得其耳者,或有摸象得其頭者,或有摸象得其背者,或有摸象得其腹者,或有摸象得其[17]?者,或有摸象得其膊者,或有摸象得其跡者,或有摸象得其尾者,王皆語言:『此是象也。』

「時,鏡面王即卻彼象,問盲子言:『象何等類?』其諸盲子,得象鼻者,言象如曲轅,得象牙者,言象如杵,得象耳者,言象如箕,得象頭者,言象如鼎,得象背者,言象如丘阜,得象腹者,言象如壁,得象?者,言象如樹,得象膊者,言象如柱,得象跡者,言象如臼,得象尾者,言象如絙。各各共諍,互相是非,此言如是,彼言不爾,云云不已,遂至鬪諍。時,王見此,歡喜大笑。

「爾時,鏡面王即說頌曰:

「『諸盲人群集, 於此競諍訟,

象身本一體, 異相生是非。』」

這些佛經說明凡夫俗子僅僅見法界之極少分,不見法界全體,故不得不受世間緣起法則之約束,不得自由。佛陀因徹底轉依由「我法二執」所帶來的「比量」(或曰阿賴耶識)為「真現量」(或曰真心、一真法界、畢竟空等等),故能夠徹見法界全體,達「無所不知無所不曉」之一切種智,在「自受用境界中」不受任何緣起法則約束,獲得絕對自由,徹底達到「事事無礙境界」。

太虛大師《大乘之革命》說世間凡夫俗子不能越過「二空觀」直接達到「事事無礙境界」是極為正確的。因若無「人法二無我」之觀修,是不可能超越能所二元化的認識「比量智」而證得「真現量」,也不能真實證得「事事無礙境界」:

故大乘法,粗觀之,似與世間政教學術諸善法相同;細按之,則大乘法乃經過重重革命,達於革命澈底之後──謂大涅槃,乃建立為法界緣起,以彰事事無礙。其革命之工具,即「二空觀」是也。故摩訶衍論云:『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事事無礙法界,似乎近於吠檀多及黑格爾等之泛神教,但其根本不同之點,即大乘之事事無礙法界,是已經過「二空觀」之澈底革命而離染純凈者。彼泛神教未經過二空教之澈底革命,故非清凈,而祇是眾生之雜染心境。

般若心云:菩薩依般若──即二空觀──故究竟涅槃;諸佛依般若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事事無礙法界──;亦明斯義。此圖曲線表雜染生死法,直線表清凈常住法。生死故、流轉業系苦海中,旅進旅退,飄泊無歸。常住故、超出苦海流轉──苦海流轉即世間義及生死義──外,隨緣任運,應現自在。而世間雖有種種政治革命、宗教革命、產業革命等,以求之惑業苦中故,無二空觀之澈底革命,故仍墮循環之因。故修學大乘者,必有二空觀之革命精神以貫澈之,不能茍安圖便,妄想從眾生界橫達佛界。從眾生界橫達佛界,則相似佛界之事

事無礙,仍等於眾生界之泛神教耳。學華嚴真言者,未經過二空之澈底革命,亦不能達真實之事事無礙界。故華嚴須由理法界觀──即二空觀──經理事無礙法界觀,然後事事無礙。

世俗比量智,確實也能夠揭示某些相對真理,能夠帶給人類相對幸福快樂,對社會國家的安定長治久安有一定的積極作用。如:文學、影視、科技、政治、周易占卜、中西醫、邏輯學、心理學、 歷史、哲學、地理、天文、軍事、宗教、法律、倫理、航空、航天、農業、商業、工業、建築、武術、氣功、道家內丹修鍊術、體育等等。因此類比量智皆有「我法二執」(即非量),故不得照見「宇宙實相」,可以得出錯誤之結論,故導致凡夫不能徹底了解宇宙真相,沉淪生死苦海不得解脫自由。凡夫俗子唯有依靠大覺佛陀所開示之「正智」去觀修「真如

」(所謂「依解起行,行起解絕」,以正見對治邪見,達境智一如,心境一如、智與真如一體不二),可以超越「比量智」,無需邏輯實證,現量證得「宇宙實相」,在「自受用境界」中達到「全知全能」。然此宇宙實相也不能用任何語言描述,所謂:「開口就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言語道斷心性處滅」,唯屬於唯識學所說「自性分別」。

結論

在凡夫俗子位之有漏雜染妄心,不僅看相占卜等屬於迷信,即當今世俗公認的現代科技其實也屬於迷信,其探索宇宙真相的方法屬於「緣木

求魚」「盲人摸象」之辦法,依靠五官感覺建立認識,依靠五根現量直覺認識建立多種比量來認識世界,改造世界,不脫世俗二元化的認識方式,不離「我法二執」,皆屬於「因緣所生法」,皆屬於「比量智」,非宇宙真相的「真實呈現」,具有相對性、無常性、虛幻性、執著性、因緣和合性、欺騙性,就像佛經經常比喻的如幻、如陽焰、如夢、如影、如乾闥婆城、如響、如水月、如浮泡、如虛空花、如旋火輪,不可能通過「比量智」窮知「全法界之一切」,也並非「絕對真實」,相當於《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四真實」所言前二真實:

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者、道理極成真實

屬於佛法四聖諦之「苦諦集諦」所攝,不通向「道諦滅諦」。《大般涅槃經》佛言:「諸外道等有苦集諦無滅道諦。於非滅中而生滅想。於非道中而生道想。於非果中生於果想。於非因中生於因想。以是義故。彼無一道清淨無二。」故世間所有學問,皆無法成道。故凡夫俗子若不信佛修行,都只能在六道輪迴中受無窮無盡的苦難而不能自拔。《楞嚴經》云:「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楞伽經》雲凡夫俗子的認識皆由根塵識三緣和合的方式產生,具有虛幻性、欺騙性,非絕對真實:

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薰,名為識藏。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

《華嚴經義海百門》雲凡夫俗子的認識皆是因緣所生,故非絕對真實:「謂塵是心緣。心為塵因。因緣和合。幻相方生。」

《宗鏡錄》雲世間一切學問皆不離我法二執,落入「比量智」中,故不得解脫生死輪迴:

問。世間人種種學問。云何不得道。

答。由見己故。不得道。己者我也。至人逢苦不憂。遇樂不喜。由不見己故。所以不知苦樂者。由亡己故。得至虛無。己自尚亡。更有何物而不亡也。

《雜阿含經》卷八(二一六)雲凡夫俗子執著六根攀緣六塵之外境為絕對真實,起貪嗔痴造業,不見法界全體,故不得不受輪迴之苦:

如是我聞: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言大海者,愚夫所說,非聖所說,此大小水耳。云何聖所說海?謂眼識色已,愛念、深著,貪樂身、口、意業,是

名為海。一切世間阿修羅眾,乃至天、人,悉於其中貪樂沉沒,如狗肚藏,如亂草蘊,此世、他世絞結纏鎖,亦復如是。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觸,此世、他世絞結纏鏁,亦復如是。」如身、口、意業,如是貪、恚、痴、老、病、死,亦如是說。如五根三經,六根三經

,亦如是說。

《佛說阿那律八念經》雲凡夫俗子貪著六根攀緣六塵之覺受為絕對真實,不得見法界真實,故召感輪迴生死之業:

以所愛著,令眼識色、耳識聲、鼻識香、舌識味、身識細滑、意識法著,信為習諦。

這裡的「習諦」即四聖諦「集諦」之異譯

《雜阿含經》卷四十三雲凡夫俗子六根各自攀緣六塵境界,不肯舍離,故不得脫離生死輪迴之種種苦惱,不離六根攀緣六塵境界,不見法界

真實:

譬如士夫游空宅中,得六種眾生。一者得狗,即執其狗,繫著一處。次得其鳥,次得毒蛇,次得野干,次得失收摩羅,次得獼猴。得斯眾生

,悉縛一處。其狗者,樂欲入村。其鳥者,常欲飛空。其蛇者,常欲入穴。其野干者,樂向塚間。失收摩羅者,長欲入海。獼猴者,欲入山

林。此六眾生悉繫一處,所樂不同,各各嗜欲到所安處,各各不相樂於他處;而繫縛故,各用其力,向所樂方,而不能脫。

「如是六根種種境界,各各自求所樂境界,不樂餘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不可意色則生其厭。耳根常求可意之聲,不可意聲則生其厭。鼻根常求可意之香,不可意香則生其厭。舌根常求可意之味,不可意味則生其厭。身根常求可意之觸,不可意觸則生其厭。意根常求可意之法,不可意法則生其厭。此六種根種種行處,種種境界,各各不求異根境界。

《慈悲道場懺法》卷一雲凡夫依於六根、六識,執取六塵為絕對真實,故造惡業無量無邊:

又復無始以來至於今日。依於六根。行於六識。取於六塵。眼著色。耳著聲。鼻著香。舌著味。身著細滑。意著法塵。起種種業。乃至開八萬四千塵勞門。如是罪惡無量無邊。

《楞嚴經》雲凡夫不達六根、六塵、六識本為一體,本為如來藏妙覺真心,迷心逐物,背覺合塵故起惑造業: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佛告阿難:「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花。阿難!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同於交蘆。是故汝今,知見立知,即無明

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成唯識論》雲如證得聖位,則六根發識必為清凈,故可以六根互用:

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楞嚴經》也雲若證得六根、六識、六塵皆如來藏妙覺真心,則六根互用,若窮證真心至佛果位,則達到事事無礙境界:

阿難!汝豈不知,今此會中阿那律陀無目而見;跋難陀龍無耳而聽;殑伽神女非鼻聞香;驕梵鉢提異舌知味;舜若多神無身有觸,如來光中映令暫現,既為風質其體元無;諸滅盡定得寂聲聞,如此會中摩訶迦葉,久滅意根圓明了知不因心念。

我以妙明不滅不生合如來藏,而如來藏唯妙覺明圓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遍十方界,身含十方無盡虛空,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里轉大法輪,滅塵合覺故發真如妙覺明性。

根塵生識,虛妄不實,凡夫由不了達故,堅執為實,念念攀緣,念念馳逐,如翳眼之見空華,亦類渴鹿之趁陽焰,從劫至劫永不回頭,故佛稱之為可憐憫者。此藏識海,不但貪戀欲樂之凡夫於中浮沉,古今中外一切高哲,世間諸家學說,乃至文學家、政治家、天文學家、地質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化學家、政治家、大資本家...以至夫氫彈專家、衛星專家、電腦專家、人工智慧專家等等,無一能夠超出此識海之外。根塵識縛人,甚也!即科學家最多僅僅見相對真理,無法證得「絕對真理」--即真如佛性,故如不遇到佛陀出世說法,則萬劫沉淪苦海也!故占卜、看相、科學、文學等等皆是外道,若不善於溝通「真諦」與「俗諦」,則攝化具有現代科學知識之人則缺乏有力之手段。《華嚴經》說五地菩薩才開始溝通「佛法真諦」與「世俗諦」,足見現代這個時代,度化具有大量科學知識熏陶之人也很不容易!須有既證得唯識宗所說「根本智」(一切法空之智),還需要有觀機說法之「後得如幻智、緣起智」方可巧妙度化眾生!

世間一切學問,無論科技、哲學、文學、周易、占卜,在沒有破我法二執之前,皆屬於迷信。如:現代數學執著數字、圖形等為實有,現代

物理執著時空實有或者時空相對,占卜執著時空實有,現代化學執著分子、電子為實有,文學執著凡夫情感為實有(如文學作品描寫男女愛

情之「山盟海誓」「永綰相思之結」),哲學執著宇宙有不變之本體,能夠生萬物。這些皆屬於凡夫不離我法二執的根塵識三緣和合認識的產物,必然是無常、虛幻不實的。《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又雲「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已經破我法二執,進入菩薩道地(五地菩薩以上),也只能部分圓融「真諦」(涅槃智,包括所有出世間法,無為法、無漏法、清凈法)與

「俗諦」(包括所有世間法,有為法、有漏法、雜染法)。

到佛果位,才徹底圓融「真諦」與「俗諦」。故只有佛陀敢宣稱自己是「一切智者」(於全法界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絕對沒有迷信,其他其他菩薩分證,阿羅漢證得少分。凡夫位僅僅見「法界實有」的一面,就像「盲人摸象」。

在大覺佛果位之無漏真心,因破盡我法二執,超越凡夫俗子一切二元化認識方式,故一切在凡夫位因緣所生的認識之「比量智」全部變成「真現量」(即《瑜伽師地論》卷十五所言:清凈現量),相當於《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六「四真實」所言所知障凈智所行真實,即宇宙真相的「真實呈現」,修到佛果位,則達到「無所不知無所不曉」之全知,具有十八不共法或者一百四十不共法。《金剛經》云:「一切法皆是佛法」即是此意。不僅在凡夫位的占卜看相屬於「絕對真實」,即科學等不離二元化的認識相對真理之「比量智」也變成「真現量」。《壇經》云:「一真一切真,萬境自如如。如如之心,即是真實。若如是見,即是無上菩提之自性也。」蕅益大師《彌陀要解》云:「全事即理.全妄即真.全修即性.全他即自。」所謂:「迷則全真即妄,悟則全妄即真。」「若以染奪淨。則屬眾生。故唯緣起。今以淨奪染。唯屬諸佛。故名性起。」「諸佛所悟即眾生所迷,眾生所迷即諸佛所覺」

太虛大師《因緣所生法義》說明佛果位之事事無礙境界:

謂宇宙一切法,既同是因緣所生,都是息息相關,物我同體。即以此地球上某人所說的一句話以推之,此一句話,其生因之來無始,其效果之去無終,其受於外緣者展轉無邊,其發於內身者澈究無中;故此一句話,即為無始、無終、無邊、無中之法界。進而就一切法之因緣推之

,其無始、無終、無邊、無中,亦復如是。故法法遍攝一切,遍入一切。例如一人生在社會,雖由自己業識為因,復須父母等緣及社會教育

等緣,才成一健全之人。一人如是,推至他人莫不如是,展轉增上,各有互相關係之緣。故一切法從其關係方面言,其助緣無量無邊,然此法之中心點亦不可得,以此法即因緣中所顯故。故究竟言之,一一法不但無始無終,而亦無邊無中也。所以謂其來也無始,其往也無終,其外也無邊,其內也無中。由此一法不但不離一切法,而亦遍攝遍入於一切法;從因緣所生法,而了達一切法皆無始無終無邊無中,則一切法皆攝在一人。一人如此,一切人莫不如此。即華嚴經中所謂『無盡法界,主伴重重,互攝互融』。由此舉心動念,自他眾生,平等平等,悉皆同體。以無眾生,則無諸佛,亦即離眾生諸佛則無自心,乃至離法界則無現前一念。由此不期然而然,乃發大悲心,以眾生之樂為自心之樂,以眾生之苦為自心之苦;故慈能與樂,悲能拔苦,即發起救人救眾生之菩提心。起心動念,皆以大眾利益為前提,誓得無上菩提也。

《華嚴經》雲佛果位愚痴、智慧無礙,眾生、諸佛無礙相即相入之境界:

佛子!如汝所說,設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成正覺,與不成正覺等無有異。何以故?菩提無相故;若無有相,則無增無減。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成等正覺同於菩提一相無相。如來成正覺時,以一相方便入善覺智三昧;入已,於一成正覺廣大身,現一切眾生數等身住於身中。如一成正覺廣大身,一切成正覺廣大身悉亦如是。佛子!如來有如是等無量成正覺門,是故應知如來所現身無有量;以無量故,說如來身為無量界、等眾生界。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身一毛孔中,有一切眾生數等諸佛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身究竟無生滅故。如一毛孔遍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何以故?如來成正覺,無處不至故;隨其所能,隨其勢力,於道場菩提樹下師子座上,以種種身成等正覺。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廣大周遍,無處不有,不離不斷,無有休息,入不思議方便法門。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如來成正覺。

《圓覺經》雲佛法、外道、正法、邪法、破戒、持戒、地獄、凈土皆事事無礙,相即相入: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得念、失念無非解脫,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痴通為般若,菩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無明、真如無異境界,諸戒、定、慧及婬、怒、痴俱是梵行,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一切煩惱畢竟解脫,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虛空。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至於有學位之凡夫,應該根據自己之根器以及外在修學條件,來抉擇自己修學的法門。

一、根器比較鈍,般若正見不具足者,不具備分辯邪正者,應該遠離外道種種邪見學說。

小乘經典中,佛陀告誡比丘不得從事占卜、看相等等外道邪見之法,障礙解脫,《沙門果經》云:

沙門梵志,受信施食,作若干種畜生行,邪見之業,有占相珠寶牛馬居家刀刃,所見相男子女人大小,如是之像,邪見之業;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沙門梵志,受信施食,或有妖妄之本行非法業,無智之事,自以為智,卜問行符呪,如是之像,邪見之業;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沙門梵志,受信施食,或見善或見惡,豫說米穀當飢貴當平賤,當有恐怖當有安隱,當大疫當死亡,如是之像,邪見之業;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沙門梵志,受信施食,說某國王戰鬪當得勝,某國王當不如,某國王當出遊觀他國,他國王不得自在,此當得勝,彼當敗壞,此王象馬六畜車乘多,彼王象馬車乘少,如是之像,邪見之業;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沙門梵志,受信施食,共說日月順行,日月差錯,星宿順行,星宿差錯,日月運行遲疾不順,當有災異無常之變,日月當蝕,或雨霜雹,或當霹靂,如是之像,邪見之業;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沙門梵志,受信施食,便說日月是故順行,以是不順行,星宿順有因緣,不順亦有因緣,有所罣礙變怪,日月西行,或言東行,或言當蝕,又云何不蝕,當雷電霹靂,如是之像,常見證驗;沙門道人,已遠離此,是謂賢聖。

《蓮華面經》卷上云:

佛告阿難:「諦聽至心,我今當說。阿難!未來之時有諸破戒比丘,身著袈裟遊行城邑,往來聚落住親里家,彼非比丘又非白衣,畜養婦妾產育男女;復有比丘住婬女家;復有比丘婬比丘尼;復有比丘貯畜金銀,造作生業以自活命;復有比丘通致使驛以自活命;復有比丘專行醫藥以自活命;復有比丘圍碁六博以自活命;復有比丘為他卜筮以自活命;復有比丘為他呪彼死屍令起,遣殺怨家以自活命;復有比丘為他誦呪驅遣鬼神,多取財物以自活命;復有比丘專行殺生以自活命;復有比丘住僧伽藍,私自費用佛法僧物以自活命;復有比丘內實犯戒外示護持,受人信施;復有比丘雖不破戒而懷慳惜,衣服、飲食,及以鄙悋眾僧之物不與客僧;復有比丘雖不破戒,悋惜眾僧房舍、床座不與客僧

;復有比丘雖不破戒,為諸檀越供養禮拜多得財利,其心不欲令餘比丘受人信施,唯欲自受;復有比丘實非羅漢,而常詐稱得羅漢果,欲令人知我是羅漢;復有比丘多受檀越四事供養,內無實德唯增貪心,但為活命不為修道;復有比丘興利商賈以自養活;復有比丘專行偷盜以自養活;復有比丘畜養象、馬、駊、驢、牛、羊,乃至賣買以自養活;復有比丘販賣奴婢以自養活;復有比丘屠殺牛、羊以自養活;復有比丘受募入陣,征戰討伐多殺眾人以求勳賞;復有比丘穿[11]踰牆壁,盜他財物以自活命;復有比丘專行劫奪,攻破城邑及與聚落以自活命;復有比丘毀壞佛塔,取其寶物以自活命。如是無量地獄因緣,捨命之後皆墮地獄。

《佛臨涅槃記法住經》云:

「我涅槃後第十百年,吾聖教中戲論堅固,我諸弟子多勤習學種種戲論,捨出世間諸佛正教,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誦、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希法及與論義,精勤習誦世間戲論,所謂王論、賊論、戰論、食論、飲論、衣論、乘論、我論、婬論、男論、女論、諸國土論、諸河海論、諸外道論;由樂此等種種戲論,令諸沙門婆羅門等輕毀退失我之聖教。於我正法毘奈耶中,當有如斯諸惡苾芻、苾芻尼等,不善修習身戒心慧,更相忿爭謀毀誹謗,耽著妙好種種衣鉢房舍敷具,由與諸惡徒黨集會,雖經多年守護淨戒,於須臾頃悉皆毀犯,雖經多年集諸善本,由多憂恚悉皆退失。以是因緣天龍等眾,悲傷懊惱捨不守護,國王大臣長者居士,於三寶所不生淨信誹謗輕毀,由

是因緣令正法滅。

即大乘了義甚深經典,佛陀也有告誡,《楞伽經》雲菩薩也應該遠離世論(即世俗學問)之邪知邪見:「大慧!世間言論,應當遠離,以能招致苦生因故,慎勿習近。大慧!世論者,惟說身覺境界而已。大慧!彼世論者,乃有百千,但於後時後五十年,當破壞結集。惡覺因見盛故,惡弟子受。如是,大慧!世論破壞結集,種種句味,因譬莊嚴,說外道事,著自因緣,無有自通。大慧!彼諸外道,無自通論,於餘世論,廣說無量百千事門,無有自通,亦不自知愚痴世論。」」

《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云:「複次善男子復有五事。不得與畜豬羊雞狗家往來。不得與星曆家往來。不得與婬女家往來。不得與寡婦家往來。不得與沽酒家往來。如是五事是行者業護戒境界。」

蓮池大師《竹窗隨筆》認為占卜風水等雖然並非「絕對迷信」,但告誡凡夫比丘不得沉迷占卜風水醫學等雜術,以免障礙解脫:

僧務雜術(一)

僧又有作地理師者。作卜筮師者。作風鑒師者。作醫藥師者。作女科醫藥師者。作符水爐火燒鍊師者。末法之弊極矣。或曰。百丈大師令司馬頭陀擇地可作五百僧道場者。而得溈山。是地理家事。既而令擇溈山主人。得大佑禪師。是風鑒家事。則何如。噫。此古聖賢為傳法利生之大機緣。非世人所測識者。而百丈司馬是何等人品。今之術士可以藉口也與哉。

僧務雜術(二)

或曰。雜術固非僧務。醫以全生。宜若無礙焉。予謂雜術亂心。則概所當舍。如其救濟為懷。則亦萬行之一端。而術倘不精。雖曰全生。反以傷生。則大為不可。近有僧行灸法者。其法和葯作餅。置艾炷於其上而然之。雲治萬病。此不知出自何書。傳自何人。夫切肌而察穴。循穴而入內。灼艾之常法也。隔餅而灸。有痛苦而無功能者也。而師行焉。弟子紹焉。不自知其業之深且重也。

藏傳佛教大師龍欽巴尊者三十誡云:

有無數的占卜、歷算和醫藥等等的書籍,雖然它們都有其緣起理論所依據的技巧,會使人無所不知,但是太沉迷於這些,會使我們無法專心禪修。

【盡量減少這些方面的研究,是我懇切的第二十二項勸誡。】

二、根器較好者,尤其般若正見紮實者,具分辯邪正之能力者,能夠「真俗圓融」者,不妨在紅塵中修行。古德云:入得世間出世無餘。《壇經》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

至於現代人學佛,也可以利用科學知識學教、學習佛法,雖然科學屬於外道,但如果善於溝通「真諦」與「俗諦」(前面已經說明可以利用聞思佛法所獲得的聞思正見去修行,即可證得宇宙實相--真如佛性),則可以巧用「塵勞」為「佛事」也!所謂「占卜」「科學」等也不能隨便說為「外道」也,關鍵看能否善用之,能否用般若正智轉化。蕅益大師曾言:

然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觸則被燒。苟不取著,則溫身熟食除冥,以喻四門皆可入道。

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勿起惡取空見如芥子許。」蓋空見撥無因果,能斷五乘善根故也。然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觸則被燒。苟不取著,則溫身熟食除冥,以喻四門皆可入道,又何為獨破空哉?須知空句破,則四句皆破。破空句,正所以顯空門。空門顯,則四門皆顯。菩薩欲具一切佛法,當學般若,般若何止破相始教而已?且如此經,一則云:「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再則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繼又云:「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是豈非實相大乘之正印乎?此論初發意於武水,次成稿於霞漳,一刻溫陵,再刻苕城,茲復刻諸留都,予喜王城緇素,咸於甚深般若有大因緣也,弁數語於首。

所謂四門指「有、無、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四種邪見,也就是說也可以利用凡夫之邪見而入道,所謂:「以毒攻毒以楔出楔」。典型的如《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下士道修法:

念死無常、三惡趣苦、皈依三寶、深信業果

所謂「念死無常、三惡趣苦」顯然是利用凡夫執著的「有見」(即執著身與命是一,執著「身見」不放)來勸化根器不足以解「空」的眾生觀察生死輪迴之苦、生死無常之苦發起出離三界之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中士道修法:

希求解脫、思維苦諦、思維集諦、十二緣起、除邪分別、解脫正道__________顯然是利用小乘人執著「偏空涅槃」,厭惡生死輪迴,執著「偏空涅槃」而說。

《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上士道修法:

格魯應成中觀見不立一切見,可以說「只破不立」,即有應「凡夫之妄想執著」而破除之意,即利用大乘菩薩道行者之種種我法二執而說,若離「我法二執」,即無需破除。應成中觀見不立「自證分」,是以根本無分別智抉擇一切種智而說,非否定「緣起如幻後得智」爾!

《中觀四百論》云:「先遮止非福,中間斷除我,後斷一切見,知此為善巧」,此偈子意思初學佛者是先修人天福報(先遮止非福,破除異熟愚--即不信因果報應、三寶、六道輪迴之愚痴),再修小乘阿羅漢道(中間斷除我,破除我執),最後修習大乘菩薩道而圓滿成佛(後斷一切見,破盡我法二執),如此方為善巧學佛的次第法門。

至於禪宗祖師,則更為靈活,慧能大師說為「隨方解縛」。慧能大師《壇經》開「三十六對法」以破除「有無、生死、正邪、長短、日月、凡聖」等種種凡夫之兩邊執著而證得「涅槃妙心」:

師一日喚門人法海、志誠、法達、神會、智常、智通、志徹、志道、法珍、法如等,曰:「汝等不同餘人,吾滅度後,各為一方師。吾今教汝說法,不失本宗:先須舉三科法門,動用三十六對,出沒即離兩邊。說一切法,莫離自性。忽有人問汝法,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更無去處。三科法門者,陰.界.入也。陰是五陰——色.受.想.行.識是也。入是十二入,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內六門——眼.耳.鼻.舌.身.意是也。界是十八界,六塵.六門.六識是也。自性能含萬法,名含藏識。若起思量,即是轉識。生六識,出六門,見六塵。如是一十八界,皆從自性起用。自性若邪,起十八邪;自性若正,起十八正。若惡用即眾生用,善用即佛用。用由何等?由自性有,對法外境。無情五對:天與地對,日與月對,明與暗對,陰與陽對,水與火對;此是五對也。法相語言十二對:語與法對,有與無對,有色與無色對,有相與無相對,有漏與無漏對,色與空對,動與靜對,清與濁對,凡與聖對,僧與俗對,老與少對,大與小對;此是十二對也。自性起用十九對:長與短對,邪與正對,痴與慧對,愚與智對,亂與定對,慈與毒對,戒與非對,直與曲對,實與虛對,險與平對,煩惱與菩提對,常與無常對,悲與害對,喜與瞋對,捨與慳對,進與退對,生與滅對,法身與色身對,化身與報身對;此是十九對也。」師言:「此三十六對法,若解用即道,貫一切經法,出入即離兩邊。自性動用,共人言語,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執空之人有謗經,直言不用文字。既雲不用文字,人亦不合語言。只此語言,便是文字之相。又云:『直道不立文字。』即此不立兩字,亦是文字。見人所說,便即謗他言著文字。汝等須知,自迷猶可,又謗佛經。不要謗經,罪障無數。若著相於外,而作法求真;或廣立道場,說有無之過患。如是之人,累劫不得見性。但聽依法修行,又莫百物不思,而於道性窒礙。若聽說不修,令人反生邪念。但依法修行,無住相法施。汝等若悟,依此說、依此用、依此行、依此作,即不失本宗。若有人問汝義,問有將無對,問無將有對,問凡以聖對,問聖以凡對。二道相因,生中道義。如一問一對,餘問一依此作,即不失理也。設有人問:『何名為闇?』答云:『明是因,闇是緣,明沒即闇。』以明顯闇,以闇顯明,來去相因,成中道義。餘問悉皆如此。汝等於後傳法,依此轉相教授,勿失宗旨。」

禪宗溈仰禪師云: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萬行門中。不捨一法。若也單刀直入。則凡聖情盡。體露真常。理事不二。即如如佛。

「實際理地。不受一塵」解悟或者證悟人法二無我也,「萬行門中。不捨一法」,修習六度四攝也。實際即《金剛經》所謂:「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當然,若圓解十分圓滿,也不必拘泥次第,蕅益大師云:

法執根本無明,我執枝末無明。論生起先法後我,論斷除先我後法。然圓人直觀心性,我法本自虛融,何有先後?或開圓解,我執習強者,不妨先作人空觀也。

實際的「佛祖心印」「涅槃妙心」,乃超情離見、言語道斷心性處滅,非三藏十二部比量比智可詮,但也不離三藏十二部比量比智。

蕅益大師云:

佛祖心印,超情離見,不落窠臼,謂之向上一著。可心思擬議,道理湊泊,是向下非向上矣。般若如大火聚,四邊皆不可觸,觸則被燒,分明不離教乘,教乘決收不得,故名教外別傳。夫如來聖教,尚收不得,世間典籍,可比況邪?堪嗟末季,正見衰微,每有竊據祖位妄稱知識者,敢於訶詆佛言,偏欲牽合儒典,其詆佛言,是諸侯惡王制害已,而去其籍也。其牽儒典,是儀衍投時君之好,而以順為正也。不思達磨以《棱伽》印心,五祖以《金剛》印心,安公讀《棱嚴》悟道,普庵閱《華嚴合論》悟道,則佛言豈可詆乎?無心猶隔一重關,儒乃妄認六塵緣影為心。謂有存有亡,有在不在,何啻迷頭認影,則世典可牽合乎?欲了當大事,須真參實悟,徹底打破情識意見道理窠臼,如大死再

蘇相似。又將了義大乘,一一印過,始不墮邪曲蹊徑也

但這些都不是胡說八道,因攝受眾生必須觀機設教,否則就成了《楞伽經》所批判的「所說非所應,於彼為非說。」,即你所說佛法不能因材施教,即便你精通佛法,別人也會認為你胡說八道了。

但如果真解「真俗不二」「煩惱菩提不二」「智慧愚痴不二」「凈穢不二」「理事不二」「權實不二」「生佛不二」「邪正不二」,在滾滾紅塵中也可行解脫道、菩薩道,如大慧宗杲禪師云:

父子之情。千生百劫恩愛習氣之所流注。想當此境界。無有是處。五濁世中種種虛幻。無一真實。請行住坐卧常作是觀。則日久月深。漸漸消磨矣。然正煩惱時。子細揣摩窮詰。從甚麽處起。若窮起處不得。現今煩惱底。卻從甚麽處得來。正煩惱時。是有是無。是虛是實。窮來窮去。心無所之。要思量但思量。要哭但哭。哭來哭去。思量來思量去。抖擻得藏識中許多恩愛習氣盡時。自然如水歸水。還我箇本來無煩惱無思量無憂無喜底去耳。入得世間。出世無餘。世間法則佛法。佛法則世間法也。父子天性一而已。若子喪而父不煩惱不思量。如父喪而子不煩惱不思量。還得也無。若硬止遏哭時又不敢哭。思量時又不敢思量。是特欲逆天理滅天性揚聲止響潑油救火耳。正當煩惱時。總不是

外事。且不得作外邊想。永嘉雲。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是真語實語不誑不妄等語。恁麽見得了。要思量要煩惱。亦不可得。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邪正未分。正好著力。此是妙喜決定義無智人前莫說。

藏密大手印法也有轉煩惱為菩提的方法,甚至於不怕煩惱增盛:

(一)持分別為道,謂了知分別心之體性,即於此了知上體認明體而住;(二)持煩惱為道,謂故思煩惱境而令煩惱增盛,即於其增盛處了知為心體空性,不破不隨轉,轉煩惱為菩提;(三)持鬼神為道,謂於鬼神怖畏境不破不隨轉,觀為更加恐怖之景象,即於恐怖認知為空,明顯寬坦而住;(四)持苦為道,謂觀苦性空,於眾生苦起大悲心,發願濟度;(五)持病為道,謂觀能病所病空,轉病苦為菩提;(六)持死為道,謂平時預習臨命終時痛苦與幻相,如實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令子母光明會合。

空海大師《梵網經開題》謂「三毒五逆皆是佛之密號名字。若能得此意則不著染凈不驚善惡。作五逆而忽入真如。起大欲而查德法身。」

這大概是《諸法無行經》所言的靈活運用:

若人慾成佛 勿坏於貪慾

諸法即貪慾 知是則成佛

貪慾及恚痴 無有能得者

是法皆如空 知是則成佛

見非見一相 著不著亦然

此無佛無法 知是名大智

如人於夢中 得道度眾生

無道無眾生 佛法性亦然

道場無所得 若得則不有

明無明一相 知是為世尊

眾生即菩提 菩提即眾生

菩提眾生一 知是為世尊

蕅益大師也說具般若慧者,善用風水之術,用般若正見觀修,也可以見道成佛:

〖入法界序〗(贈程季清)

夫法界者,不思議解脫境界也。《法華》云:「治世語言,資生業等,皆順正法」皆順正法,皆不可思議矣。學者以思議心入之,何以通達法界哉?然不通法界,未嘗不即法界也。何以故?思議心,本不可思議也。知一切思議心,本即不思議心,則一切思議境界,本即不思議境界。達思議即不思議,乃可與發菩提,發此真正大菩提心,乃可與入法界。不觀《華嚴》乎?善財參知識也,必云:「我已發菩提心」,知識示善財也,必說:「所證解脫境界」,德雲等無論已,婆羅門之刀山火聚也。長者之調和香也。船師乘船入海,女人借欲離貪,童子之菩薩字智也。何嘗離思議境界別有不思議解脫?又何能於不思議境界,強置思議乎?十願居士程季清,久發菩提心者也。其自入法門也,始參徑山禪,既習唯識教,嗣修佛身觀,逮和光利物,護法道而誘群靈也。惟指示風水,決判陰陽而已,夫風水陰陽則非邪因緣無因緣也明矣。覺明空昧,相待成搖,風自始也。寶明生潤,火光上蒸、水自出也。是故華藏莊嚴世界海,一絕大風水也。動為陽,靜為陰,動靜相乘,物有生成變化。動靜相奪,界有成住壞空。統而論之,不過吾人心識之相分耳。全體虛妄,而全妄依真。因緣生法,即空假中。故琉璃光觀風動性,合十方佛,傳一妙心。月光習水觀得無生忍,圓滿菩提。蓋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性風真空,性空真風。雖隨心應量,循業發現,各各不同,未嘗不即清凈本然,周遍法界也。夫堪輿綱要,莫若二十四山,倘就蓮華台藏而觀,歡喜國為「震」,安樂國為「兌」,寶相「午」位,成就「子」宮,乃一娑婆界,復具二十四山。此四天下,在華藏東,「卯」位也。約四天下,南閻浮提,「離」位也。復就一閻浮提,仍具二十四山,震旦在南洲東北隅,蓋震、艮間耳。而兩京十三省,又自論二十四山,且就一省中一府,府一縣,縣一家,家一室,乃至室中一坐具,罔不各具二十四山也。則罔不各具天地盤諸吉凶神曜也。又此一坐具,東看則西,南觀成北,從彼彼坐具,互互視之,無一毛頭許,不具二十四山。全體大用,此毛頭二十四山,即華藏界二十四山,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所以云:「一微塵之法界不小,法界之法界不大,」是可思議不可思議邪?不變隨緣,舉法界為一毛頭。隨緣不變,一毛頭全具法界。如此方知可思議之風水,本不可思議。季清本證此現量,不離風水陰陽之說,具說一切法門。不知者,以為風水也。孰知以大菩提心,觀不思議境,即以此滿菩薩行,趨入普賢道乎?他日佛坐道場,有南詢者,十願居士當告之曰:「我惟知此風水善巧法門。」如諸菩薩摩訶薩,智慧如大海,願力如虛空,具證法界差別性相,遍知一切無差別法,而我云何能知能說彼功德行?汝當次第參請,乃至得見一生補處時,蕅益道人伸右手摩其頂矣。

此乃《維摩詰經》所謂:「不斷煩惱而入涅槃」「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的一種修法。

融通佛法與外道,通達真俗不二的佛教大師。

至於《高僧傳》等記載佛教大師中精通陰陽五行、占卜者數不勝數,以佛法融通世間法,或者以世間法闡述佛理者也不少見。

安世高大師:外國典籍。及七曜五行醫方異術。乃至鳥獸之聲。無不綜達。

印度勝軍論師:幼而好學,先於賢愛論師所學《因明》,又從安慧菩薩學《聲明》、大小乘論,又從戒賢法師學《瑜伽論》,爰至外籍群言、四《吠陀》典、天文、地理、醫方、術數,無不究覽根源,窮盡枝葉。

印度龍樹菩薩:天文地理圖緯祕讖。及諸道術無不悉綜

清涼國師澄觀大師:以至翻習經傳子史小學蒼雅.天竺悉曇.諸部異執四韋五明祕呪儀軌篇頌書蹤。一皆博綜。

佛圖澄大師:善誦神呪。能役使鬼物。以麻油雜胭脂塗掌。千里外事皆徹見掌中如對面焉。亦能令潔齋者見。又聽鈴音以言事無不劾驗。

道安大師:內外群書略皆遍覩。陰陽算數亦皆能通。

菩提流志。南天竺國人也。淨行婆羅門種。姓迦葉氏。年十二就外道出家。事波羅奢羅學聲明僧佉等論。曆數呪術陰陽讖緯靡不該通。

一行大師:然有陰陽讖緯之書。一皆詳究。尋訪算術不下數千里。

鳩摩羅什大師:深解法相善閑陰陽。為後學之宗。

長者李通玄著述《新華嚴經論》,以易理解釋佛法。

蕅益大師撰《周易禪解》,以佛理解釋周易,溝通真俗二智。

太虛大師撰寫《易理與佛法》,以中觀唯識如來藏貫通世間法與出世間大乘無上法不二之理,積理透徹宏富。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三記載當時的那爛陀寺僧眾學習的內容不僅有大小乘佛法,也有各種外道學問:

僧徒主客常有萬人,並學大乘兼十八部,爰至俗典《吠陀》等書,因明、聲明、醫方、術數亦俱研習。

《潭州溈山靈祐禪師語錄》記載溈山禪師選風水之事:

一日。司馬自湖南來。謂百丈雲。頃在湖南。尋得一山名大溈。是一千五百人善知識所居之處。百丈雲。老僧住得否。司馬雲。非和尚所居。百丈雲。何也。司馬雲。和尚是骨人。彼是肉山。設居徒不盈千。百丈雲。吾眾中。莫有人住得否。司馬雲。待歷觀之。時。華林覺為第一座。百丈令侍者請至。問雲。此人如何。司馬請謦欬一聲行數步。司馬雲。不可。百丈又令喚師。師時為典座。司馬一見。乃雲。此正是溈山主人也。百丈。是夜召師入室。囑雲。吾化緣在此。溈山勝境。汝當居之。嗣續吾宗。廣度後學。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云:彼諸菩薩求正法時、當何所求?云何而求?何義故求。謂諸菩薩以要言之,當求一切菩薩藏法、聲聞藏法、一切外論、一切世間工業處論。

佛法與外道相比,佛法為最尊。

當然,高僧以及世間之高哲大德也不會執著「真俗不二」而認為一切世間法與出世間佛法相等,相反認為所有世間法皆不能與佛法等量齊觀。佛法高於所有世間法,為世間所最尊: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第六》記載唐太宗閱讀《瑜伽師地論》之後,讚歎佛法浩瀚廣大,遠超儒道九流:

遣使向京取《瑜伽論》。《論》至, 帝自詳覽,覩其詞義宏遠,非從來所聞,嘆謂侍臣曰:「朕觀佛經譬猶瞻天望海,莫測高深。法師能於異域得是深法,朕比以軍國務殷,不及委尋佛教。而今觀之,宗源杳曠,靡知涯際,其儒道九流比之,猶汀瀅之池方溟渤耳。而世雲三教齊致,此妄談也。」

《釋氏稽古略卷二》記載慧遠大師:

廬山遠法師 諱慧遠。出雁門(今去同路)賈氏。少為儒生。博極群書。尤邃周易庄老。甞與其弟慧持造道安法師。聞出世法。而悅之嘆曰。

儒道九流特粃糠耳。遂出家焉。

《佛祖歷代通載卷第十五》云何祖師西來別唱玄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只如上代高僧。並淹貫九流洞明三藏。如生肇融叡等。豈得不知佛法耶。

《佛祖統紀卷第四十一》至於佛道廣大。則凡世間九流悉為所容。未有一法出乎佛道之外。

《佛祖統紀卷第三十八》沙門道安作二教論。以儒道九流為外教。釋氏為內教。

太虛大師《佛法導言》讚歎佛法:蓋其上者為余宗之所無,而其下者統他教之所有

蓮池大師《正訛集·三教一家》云:

人有恆言曰「三教一家」,遂至漫無分別,此訛也。三教則誠一家矣。一家之中,寧無長幼、尊卑、親疏耶?佛明空劫以前,最長也;而儒、道言其近。佛者天中天、聖中聖,最尊;而儒、道位在凡。佛證一切眾生本來自己,最親也;而儒、道事乎外。是知理無二致,而深淺歷然。深淺雖殊,而同歸一理。此所以為「三教一家」也,非漫無分別之謂也。

澄觀大師《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六》雲小乘佛教不及大乘佛教圓滿,至於世間學說儒家道家與佛家相比,則天差地別:

小乘比大。由若螢光方於日照。小是佛教尚被斥訶。況於儒道比之佛法。則天地懸隔矣。以此重重揀之。方知佛法深奧。

宗密大師《原人論》序言孔子、老子、釋迦牟尼皆是至聖,唯獨佛陀窮證法界本源:

然孔、老、釋迦皆是至聖,隨時應物,設教殊塗。內外相資,共利群庶。策勤萬行,明因果始終;推究萬法,彰生起本末。雖皆聖意而有實有權,二教唯權,佛兼權實。策萬行,懲惡勸善,同歸於治,則三教皆可遵行;推萬法,窮理盡性,至於本源,則佛教方為決了。

永明延壽大師《宗鏡錄》卷六十四批評儒道皆為邪見,不超四句戲論:

又華嚴演義雲。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周易為真玄。老子為虛玄。莊子為談玄。老子道德經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注云。一者。沖和之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氣。於生物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二。生積陽氣之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含孕。沖氣調和。然後萬物阜成。故云三生萬物。次下又雲。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上來皆明萬物自然生也。莊子宗師篇雲。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合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注云。言道之無所不在也。故在高為無高。在深為無深。在久為無久。在老為無老。無所不在。所在皆無也。又雲。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注云。知天之所為者。自然也。意雲。但有知有為。皆不為而為。故自然也。今斷雲。若以自然為因者。斷義也。即老子意。由道生一。道是自然。故以為因。是邪因也。又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莊子意。則萬物自然。無使之然。故曰自然。即無因也。如烏之黑。即莊子文。涅槃經意。周易雲。一陰一陽謂之道。陰陽不測謂之神。釋雲。一謂無也。無陰無陽。乃謂之道。一得為無者。無是虛無。虛空不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一為無也。若有境。則有彼此相形。有二有三。不得為一故。在陰之時。而不見為陰之功。在陽之時。而不見為。陽之力。自然而有陰陽。自然無所營為。此則道之謂也。今斷雲。若以陰陽變易能生。即是邪因。又一者無也。即是無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則皆無因也。則人自然生。應常生人。不待父母等眾緣。菩提自然生。則一切果報。不由修得。又易雲。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禮雲。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後儒皆以言詞小同。不觀前後本所建立。致欲渾和三教。但見言有小同。豈知義有大異。是知不入正宗。焉知言同意別。未明已眼。寧鑒名異體同。所以徇語者迷。據文者惑。恐參大旨。故錄示之。且如外道說自然以為至道。不成方便。仍壞正因。佛教亦說自然。雖成正教。猶是悉檀對治。未為究竟。以此一例。其餘可知。又直饒見超四句。始出單四句。猶有複四句。具足四句。

永明延壽大師《萬善同歸集》卷下認為儒道佛三宗,佛位最尊:

問:「老子亦演行門,仲尼大興善誘。云何偏讚佛教,而稱獨美乎?」

答:「老子則絕聖棄智,抱一守雌,以清虛憺泊為主,務善嫉惡為教;報應在一生之內,保持惟一身之命。此並寰中之近唱,非象外之遐談;義乖兼濟之道,而無惠利也。仲尼則行忠立孝,闡德垂仁,惟敷世善,未能忘言神解,故非大覺也。是以仲尼答季路曰:『生與人事,汝尚未知。死與鬼神,余焉能事?』此上二教,並未逾俗柱,猶局塵籠,豈能洞法界之玄宗,運無邊之妙行乎?」

問:「佛行無上,眾哲所尊;儒道二教,既盡欽風。云何後代之中,而有毀謗不信者何?」

答:「儒道先宗,皆是菩薩,示劣揚化,同讚佛乘。老子云:『吾師號佛,覺一切民也。』《西昇經》云:『吾師化游天竺,善入泥洹。』符子云:『老氏之師,名釋迦文。』列子云:『商太宰嚭問孔子曰:「夫子聖人歟?」孔子對曰:「丘博識強記,非聖人也。」又問:「三王聖人歟?」對曰:「三王善用智勇,非聖人也。」又問:「五帝聖人歟?」對曰:「五帝善用仁義,亦非丘所知。」又問:「三皇聖人歟?」對曰:「三皇善任因時,亦非丘所知。」太宰嚭大駭曰:「然則孰為聖人?」夫子動容有言曰:「丘聞西方聖者焉,不治而不亂,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吳書》云:『吳主孫權問尚書令闞澤曰:「孔丘、老子得與佛比對以不?」闞澤曰:「若

將孔老二家,比校遠方佛法,遠則遠矣。所以言者,孔老設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諸佛設教,諸天奉行,不敢違佛。以此言之,實非比對明矣。」吳主大悅,用闞澤為太子太傅。』《起世界經》云:『佛言:「我遣二聖,往震旦行化:一者、老子,是迦葉菩薩。二者、孔子,是儒童菩薩。」』明知自古及今,但有利益於人間者,皆是密化菩薩;惟大士之所明,非常情之所測。遂使寡聞淺識,起謗如煙;並是不了本宗,妄生愚執。事老君者,則飛符走印,鍊石燒金;施醮祭之鯹羶,習神仙之誑誕。入孔門者,志乖淳樸,意尚浮華;騁鸚鵡之狂才,擅蜘蛛之小巧。此皆違背先德,自失本宗。斯人不謗,焉顯其深?下士不笑,寧成其道?是以佛法如海,無所不包;至理猶空,何門不入?

眾哲冥會,千聖交歸;真俗齊行,愚智一照。開俗諦也,則勸臣以忠、勸子以孝、勸國以紹、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懲非顯地獄之苦;不惟一字以為褒,豈止五刑而作戒。敷真諦也,則是非雙泯,能所俱空;收萬像為一真,會三乘歸圓極。非二諦之所齊,豈百家之所及。」

永明延壽大師《萬善同歸集》卷下認為外道以及修行佛道不得解脫,皆因無明,不達緣生性空之理導致:

問:「西天九十六種外道,各立修行之門,勤苦兢兢,非無善業。云何報盡,還入輪迴,不得解脫?」

答:「未達無生正理,惟修生滅有因。起貪著之心,懷希望之意;以苦捨苦,從迷積迷;匍匐昇沉,輪迴莫已。蒸砂之喻,足可明之。」

問:「非惟外道修善,不得解脫;依內教修,亦有不得道者,何耶?」

答:「皆為有我故,不得斷結。凡作之時,皆雲我能作;隨境所得,住著因果。若了二無我理,證解一心,不動塵勞,當處解脫。」

楊仁山居士雲世間法是出世間法之基礎,但不能包括出世間法,而出世間法則包括世間法而無餘:

先聖設教,有世間法,有出世法。黃帝、堯、舜、周、孔之道,世間法也,而亦隱含出世之法。諸佛菩薩之道,出世法也,而亦概括世間之法。世間法局於現生,不脫輪迴。出世法透徹根源,永脫輪迴。兼之世界成壞,群生變化,凡情所不能測者,佛門修士,朗然大覺,普照無遺,豈不大快乎哉!

《佛本行集經》云:

天上天下無如佛, 十方世界亦無比,

世間所有我盡見, 一切無有如佛者。

總而言之,學佛人應該根據自己的根器之優劣,修學的深度廣度來取捨法門,以般若方便不二之正見,修學利益眾生之一切法門,這大概是現代學佛之人對待占卜現代科技等一切世俗學問應該保持的中道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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