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和德國:兩國監管傳統如何影響歐盟立法
全球最大的幾家公司在監管方面發表一系列獨立言論並開展行動之後,今年G20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的首次會議預計由加密社區召開。而該會議沒有發表聯合框架聲明。
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發布的謹慎聲明,對個別成員討論加密事項的熱情潑了冷水,而此次峰會只不過是往預期的方向邁出一小步。現在,這個社區又要做它一直在做的事情:解釋各個民族國家的政策制定者發出的微妙暗示和相互矛盾的信號。
法國是G20中數字貨幣監管的倡導者之一,最近一直是相互矛盾信號的主要溫床。最近,法國監管機構公布了一套新的ICO規則,對企業家和投資者都非常寬容。事態的發展完全出乎意料,就在公告發布前幾天,同一家監管機構對15家與加密相關的提供非法營銷投資服務的網站進行了打擊。
德國是另一個歐洲強國,它在今年早些時候提出了一種統一的加密監管方式。正如它的鄰國一樣,德國似乎也在左右搖擺自己的觀點,儘管方式不那麼引人注目。去年11月,德國當局就數字貨幣交易和ICO投資的投機性質發出了一系列警告,現在,德國當局澄清了他們的一些立場,並發出了積極的消息。
對於區塊鏈及其應用程序的收益,作為歐盟的主導力量,該兩國很可能會在制定任何潛在的國家集團標準方面發揮主要作用。儘管法國和德國的法律制度和監管制度的運作方式存在明顯差異,但近幾十年來,在應對互聯網行業崛起帶來的新監管挑戰方面,法國和德國表現出了相當多的共同點。
從限制網路言論到保護用戶數據,再到對科技巨頭徵稅,這兩個國家都表現出了在網路領域維護自己主權的雄心。假設更廣泛互聯網治理的精神延續到區塊鏈規則之中,那麼仔細看看已經建立的模式,就能夠設想即將到來的數字貨幣相關政策。
基礎設施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
歐洲大陸要記住的一點是,歷史上,國家和中心化官僚機構的作用要比英美法系的Anglo-Saxon體系大得多。成文法的傳統和社團主義的政治文化不僅促成了全面信仰,而且在最重要的國內政策領域,促成了積极參与監管的期望。兩國當然都達到了這些期望。
法國政府從大規模擴張的早期階段就開始直接管理通信網路。第一個將大量法國人連在一起的網路不是互聯網,而是本土高度中心化的Minitel。一旦全球網路的功能優勢變得明顯,政府就採取措施,通過國家計劃,再次推動互聯網的普及。
內容管制的要求被加入到立法中,而互聯網服務提供商(ISP)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確實存在一定程度的自我監管,但通常是政府干預之後才進行自我約束。內容管制被廣泛用於加強版權和防止非法活動,如無證賭博或散布虐童的內容。
德國體系中存在著一套截然不同的國內規則和慣例,「自我監管」的理念得以確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是德國聯邦制的一個意外結果:儘管關於「監管網路內容是否應該成為國家或聯邦政府的特權」的爭論已經持續了多年,但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利用這段時間,建立了一個行業協會的工作系統。該系統的一部分直接與搜索引擎整合,實現自我管理權利。因此,不存在直接內容管制,因為對內容的過濾一般發生在搜索階段。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對通過其渠道傳輸的非法內容不承擔責任。
通信行業擁有強大的有組織的利益網路,強烈反對審查制度。
網路言論監管
法國和德國在監管某些形式的在線言論發表方面都站在了類似的立場。法國法律將種族主義和反猶言論定為犯罪,無論是在線下還是線上;每一個新政府都例行公事地提出一項新的綜合性國家計劃,以應對公共領域。政府官員似乎一直對直接性內容監管權充滿信心:其一,總統Emmanuel Macron在今年1月承諾,將在2018年底前推出一項反虛假新聞的法律。
德國對仇恨言論的立法追尋在2017年的「Facebook法案」中達到高潮,該法律對社交媒體平台施加了嚴厲的懲罰,因為它未能迅速從公眾視野中刪除非法內容。Facebook和Twitter的回應是,在2018年初派出創紀錄數量的德語主持人。這些相互妥協的影響還有待觀察。
與此同時,德國執法部門偶爾也會對那些對自己的家進行突擊檢查的人感到驚訝。
個人數據
這兩個國家之間的另一個相似之處,是對互聯網用戶個人數據的保護程度,以及他們加強保護Facebook和Google的意願。德國的競爭監管機構稱Zuckerberg & Co濫用了自己在個人數據市場的主導地位。法國對Facebook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收集WhatsApp用戶數據的做法表示懷疑。
一場不同的針對谷歌的隱私戰在歐盟法律層面上展開,有關「賦予用戶『被遺忘權『」——要求搜索引擎刪除包含不相關或過時的個人信息的網址。慕尼黑一家法院發布指令,要求將谷歌的網址刪除程序更改為「不允許被清除的鏈接像現在這樣輕易地再重新出現。」與此同時,法國對這家搜索巨頭的訴訟將由歐盟法院(EU Court of Justice)審理,該訴訟要求將被遺忘權的範圍擴大至歐盟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財政政策
GAFA是一個縮寫,歐盟的政策制定者經常用來指那些擁有大量歐洲業務的全球(本質上是美國)科技巨頭。儘管它最初代表谷歌、蘋果、Facebook和亞馬遜,但這個詞已經出現在任何一個極具地位的平台上,主要用於讓他們承擔責任。稅收是一個GAFA問題,歐洲政客們在2017年和2018年初一直在抨擊這個問題。多年來,大型科技公司一直巧妙地將其對歐洲利潤的納稅義務降至最低,這已不是什麼秘密,但現在看來,對歐盟來說,這已經夠了。
德國和法國已經在國內解決了這個問題:兩個國家都對Youtube和Netflix等視頻發行商征取稅收,並將收入用於支持本地內容的製作。法國政府現在正試圖推進歐盟範圍內的規則,即數字化公司將在收入層面被徵稅而不是利潤層面,此舉可能會減少他們在低稅率的歐盟地區而並非在他們的盈利之地登記利潤的做法。德國議會的一個執政聯盟提出了一種稍微不同的解決方案:根據客戶的地理位置,按比例分配公司的歐洲利潤。無論哪一種方法最終獲勝,GAFA在歐洲避稅天堂的日子已經屈指可數了。
監管規則
然而,奇特而新穎的數字貨幣監管似乎並不存在於這一領域。與任何其他治理領域一樣,它承載著更廣泛的法律控制體系的精神和色彩。從這個意義上講,瑞士是可以理解的:一個傳統上沒有政府的國家,積累和管理驚人的外國財富,並正在成為一個蓬勃發展的加密中心,這一點也不奇怪。
正如楚格州的瑞士加密企業家兼加密金融集團董事會成員Marc P. Bernegger在Cointelegraph的採訪中所說:
「總的來說,瑞士是一個非常開明的國家,比其他國家的規則和監管要少得多。在我們的直接民主制度下,整個政府都是去中心化的,這似乎是其對加密持友好態度的原因之一。每周(……)今天確實有幾個新區塊鏈公司遷移到加密國家瑞士。」
然而,在瑞士的案例中,一個似乎很直觀的原則在法國和德國卻很少被提及。眾所周知,在「進步」的自由主義國家中,許多人都認為其政府可以提供一些自由。然而,法國和德國政府對科技行業的處理方式表明,我們不應該抱有十足的期望。
這兩個州顯然都有監管的傾向。不管它是法國風格的直接立法管控,還是類似於德國國內使用的「分散式」監管體系,歐洲的周邊國家同樣保護它們的主權國家。面對全球勢力的介入,德國和法國都傾向於採取積極行動,無論是保護公民個人數據還是對數字平台徵稅。對資助仇恨團體或恐怖活動問題的安全擔憂也可能產生限制性結果。總而言之,即使來自歐洲強國的信號是積極的,區塊鏈的企業家們也不應急於慶祝:可能還存在附加條件。
而反觀光明的一面,國家參與定製遊戲規則並不一定是件可怕的事情。由於這不是一種零和博弈的情況,在政策制定者和組織行業的利益之間,有意義的對話可能會對所有人都產生有意義的安排。至少在德國,這樣的對話似乎正在進行。根據一個促進德國加密社區利益的倡導組織Blockchain Bundesverband的說法,政府已經開始認真地處理區塊鏈管控規則。領導該組織的代幣/金融工作組的Nina Siedler博士在這件事上聽起來很樂觀:
「社區想要公平的規則,每個人都需要一個公平的環境。大多數問題都涉及到現有的法律,但問題是有些規則不是很具體。政府在這一過程中的存在並不引人注目,他們不想過度監管。
他們顯然想給這個正在崛起的經濟體一個機會。」
Siedler博士還建議,區塊鏈治理中的一些「灰色地帶」很可能通過協調性質的自我監管來解決。她提到,目前正在進行一項全歐洲範圍的項目,制定一個區塊鏈企業家的行為準則,這是一個最好的做法,將闡述該行業自我治理的基本原則。這一發展為歐洲加密監管的未來提供了一些希望。
正如德國互聯網服務提供商的例子所示,在探索未知政策領域的過程中,儘早建立有組織的利益模式,可能使整個行業處於有利的地位。
作者:Kirill Bryanov
翻譯:Zoe@比特財經
來源:比特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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