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名譽權被侵案件勝訴,獲賠七萬元精神損失費,道歉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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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近日,吳亦凡名譽權被侵犯的相關案件已經塵埃落定,昨日名譽權侵犯再審已經勝訴,勝訴結果要求網友造謠者殷某,向吳亦凡賠償千萬元精神損失費和不得少於30天的道歉賠償。
早在年前的時候,網路上就流傳出有關吳亦凡的不實言論,內容涉及很多低俗的內容,緣起於網友殷某註冊的微博號,以吳亦凡的名義在網路上發起相關話題,對吳亦凡的個人形象造成影響。
於是該造謠者殷某被吳亦凡工作室起訴,隨後在一月中旬的時候,在一審判決中勝訴,吳亦凡獲得了兩萬元的賠償費和一萬多的維權護理費,隨後殷某再次提起訴訟,想藉此能夠翻盤。
然而二次開審竟然異常的順利,維持了一審判決的結果,並且被要求想吳亦凡進行誠懇的道歉,而吳亦凡工作室專業在近日公開發文,就網路上的不實言論和造謠行為進行呵斥。
但是想吳亦凡這樣娛樂圈的當紅明星,被別有用心者藉由網路上平台,進行明星形象的損壞和影響,當然了不管是明星還是普通人,凡是名譽權受到侵犯,是可以通過法律渠道去維護自身權益的。
對這個事情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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