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修法遏制資金外流 資金「一去不返」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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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5
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近日簽署了《俄羅斯聯邦外匯調節與外匯監管法》修正案,旨在保障出境資金的收回、遏制資金外流,該修正案將於4月13日開始施行。
修正案規定,俄羅斯公民和企業應保證從自己賬戶向外國企業匯出的貸款資金能按時收回。如果貸款資金未在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收回的,則該俄羅斯公民或企業將為此支付罰金,每逾期一日按俄羅斯中央銀行再融資利率一百五十分之一的標準對未收回金額計算罰金。與此同時,修正案還規定了另一種可供選擇的處罰措施,即按未收回金額的百分之七十五至百分之百徵收罰金。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本修正案對其生效前已經訂立的合同不具有溯及力,但是,若此類合同的重要條款在本修正案生效後發生變動的,則適用本法。
該修正案意在遏制俄羅斯資金非法外流。提案人在草案解釋中指出,在此之前,立法未對外匯借款合同的資金收回作出規定。
※普京表示,如果我們贏得總統選舉,那麼未來十年也將是光輝勝利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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