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朋友當幌子 你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強大!
季夏的有色眼鏡
1
以前不明白,為什麼有些情侶分手了還可以做朋友。後來漸漸懂得,無非因為兩個人里,有一個人放不下,另一個過於爛好人或是過於渣,那就繼續以朋友的名義走下去。
大學時候和一個兼職認識的小夥伴逛街,逛到一半突然跟我她說有事情,讓我先回去。問她什麼事,居然要把我拋棄!
答曰:前前男友約我。
帶著一包氣,馬不停蹄地閃人。氣她有異性沒人性,更氣她太傻。其實她前任人不錯,可她卻偏偏放不下她前前任。
前前任認為兩個人當朋友比當情侶更輕鬆自在,她暗裡傷心難過,面上笑著附和。
曾勸她,既然分了,就掰掰,當什麼朋友。
她嘆了口氣:誰讓我喜歡他。
她前任是她提的分手,因為實在忘不了前前任。她跟前任實話實說,前任也說那就當朋友。她拒絕了。
因為她知道,前任喜歡她,而她無法喜歡上他。
因為她知道,一廂情願的感情,對愛的深的那個來說不公平,她自己體驗了,所以不想欠前任更多。
其實,道理她都懂,偏偏自己鑽牛角尖里去了。她知道要做那個狠心的人,卻被一個渣渣弔死在那裡。
我不知道她後來怎麼樣了,因為畢業後,就沒有聯繫了。
不排除兩個人在一起後發現當朋友比當情侶更適合,於是退回到朋友關係,但這種情況,很稀有。所以,分手之後別做朋友,因為所謂的朋友,不過是一個傻瓜的默默付出。
2
那麼,再來說說,男女之間有沒有純友誼這件事兒吧?
這個問題就像世界上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無解。正反兩方各執一詞,誰也說服不了誰。
以前,我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不是因為一個打死不說,一個裝傻到底,只因為是朋友。現在,我依然相信。
友情跟性別無關,聊的來自然而然就成了朋友。兩個人關係好,難道就因為性別不同,連朋友都當不成?
試想一下,你女的,跟閨密牽手逛街,正常吧;你男的,和兄弟勾肩搭背,正常吧;但你要跟異性的朋友交頭接耳,有肢體上的碰觸,就變成了調情、不正經……???
一個女的,跟男性更能玩到一起,就要被人罵賤人;一個男的,女性朋友多,就要被說花心。
都什麼邏輯?!拜託,21世紀了,又不是古代封建社會,男女有別到碰一下都要負責任!
朋友,可以在一起談天說地,可以相互吐槽相互慰藉,可以肆無忌憚地玩笑打鬧……可以是同性為什麼就不可以是異性?
現代社會,同性或是異性,可以是朋友,也可以是情侶。
不存在異性之間沒有純友誼之說,也不存在同性之間就是純友誼一說!
我們需要分清楚的,是朋友和情侶的界限,而不是男女性別的界限。分清楚了,哪來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破事?喜歡無理取鬧的人,另當別論。
每個人肯定都有一套選擇朋友的標準,興趣愛好,生活習性,三觀理念等等等等。你會給這些標準加個——必須是同性——的大前提嗎?如果會,原諒我實在無法理解。除非從一開始,你想的就是找一個異性伴侶,而不僅僅只是朋友,那同樣另當別論。
3
純友誼雖然存在,但是,千萬別和喜歡的人做朋友,同性也好,異性也罷。這跟分手後別做朋友同樣的道理。
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很喜歡很喜歡一個人,那麼,保持一個朋友的距離就夠了,這樣可以一輩子。千萬不要奢望靠近,人一旦有了貪慾,就註定要失去。
放P!
當你喜歡一個人,卻選擇以朋友的名義留在ta身邊的時候,就是你虐待自己的開始。當不成情侶當朋友,受委屈的永遠是付出的那一方。心理不夠強大的,早晚會把自己逼瘋。
那個人要是有點良心,ta也許會覺得虧欠,但這虧欠於你而言,無用;那個人要是沒心沒肺,那你就更加不值得了。
不要也不該為了一片葉子就放棄一片森林。
有一天你會發現,告別了錯的,才能遇到對的。
還有,別去傷害一個喜歡你的人。你可以選擇不喜歡,但你無權去傷害。畢竟,ta除了喜歡你這點外,其他並沒有做錯什麼。
4
友情或是愛情,可能在半路就走散了,也可能一路相攜就到了最後。
珍惜那些還在身邊的人,放掉那些離開了的人。舊人去,新人來,新人變舊人,循環往複而已。又有多少人,真的,能在你的生命中,陪你走到最後。
做一個尋常的人,三五好友,唯一伴侶;該柔弱時別逞強,該強大時別倒下。
End
話很短 情很長
說與你聽聽你訴說
我們都嚮往遠方
或者
我們嚮往的只是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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