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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投訴無錫歐尚超市售賣的食品過期一年,店家回應:貨已離櫃5天概不負責

有網友(@來自小仙女的昵稱)爆料稱:在無錫歐尚超市(江南大學店)買了一包Aji尼西亞驚奇脆片餅乾,誰知吃到一半,竟發現這袋餅乾已經過期一年了!

據網友說道,該袋餅乾的包裝上寫著:生產日期為16年1月26日,保質期1年。網友找超市討個說法,超市的回復是卻「沒有這個批次」,且言語透露著傲慢,還故意搞陰謀論,說是已經離櫃5天了來擺脫消費者正常維權的訴求,對於網友提出的500元賠償要求,超市更是不屑一顧。

雖說根據《食品安全法》,網友提出的賠償雖已超過「十倍賠償」的標準,但是赫赫然的證據擺在那兒,超市卻是如此惡劣態度,這是讓消費者難以忍受的。網友維權如此之難,也不得不藉助網路的力量,來抒發一下讓人憤慨的維權經歷。

對此爆料,來看一看網友都怎麼說吧。

@智慧無錫:這麼大超市 錯了不承認,還抵賴 我也是醉了

@無錫微博房產:不如 我們再去歐尚找找,看看還有多少過期的食品

@農村幼兒園扛把子:能賠500塊錢解決的事,非得搞成這樣。客服引咎辭職吧。

@可愛貝貝的麻麻:都過期一年了還在貨架上出售,也是夠牛的

@江涵A秋影:在證據面前,出了錯還不承認過錯。一個品牌公司的聲譽,都是被這些自作聰明的管理人員給毀掉的。我把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稱之為:「吃了那家的飯,就成了那家的狗」。

@美食在無錫:過期一年了,不好好賠償道歉,是想火嗎。

@junejaylu_v07:賣過期食品原本只是屬於超市本身管理問題,這麼一抵賴,升級成誠信問題了。超市應該說,過了315了,你這維權有點晚。

@激萌老大哥:可以十倍賠償的 按照賣價十倍賠償 如果對身體造成了什麼損失可以繼續賠償醫藥費

@吳小瑛瑛:那家店經常有生產日期好久了的,我每次買之前都要看清楚,一不小心就買到過期或者接近到期的東西了!

......

似乎我們廣大網友們除了義憤一下也沒法幫到受害者,但是這些網友們只要看過了,就難免對這樣的店家產生質疑和不信任感。店家罔顧一位消費者的權益,就會讓更多的消費者遠離你。目前網友已經申請有關部門介入維權,我們只能希望有關部門及時回應網友的維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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