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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只能使用20年?釋疑:20年為繳費周期,並非使用期限

雲南網訊(記者 楊之輝)清明節來臨,人們紛紛開始祭掃墓園,向已故親人表達哀思。而「公墓只能使用20年」的話題,再次讓不少市民心生擔憂。公墓只能使用20年?期滿後該怎麼辦?記者從民政部門了解到,「20年」是公墓維護管理費的最長收繳周期,「公墓只能使用20年」的說法並不準確。

釋疑

20年為繳費周期 非使用期限

「網路上說墓穴只有20年期限,超過期限不繳費會被認為是無主墓穴。」種種說法讓馬女士有些不安。馬女士對於今後可能「失聯」的墓地,最大的擔憂是萬一逾期未續租,會不會把他們的骨灰遷走或做其他處理?其實,網路上公墓20年繳費「到期潮」的形成,源於民政部此前的相關解釋。

我國的經營性公墓大多啟用於上世紀90年代,1992年,民政部發布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20年」。1998年,民政部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要求,「今後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周期。」

2011年,民政部解釋稱,所謂「20年」的說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護墓費以20年為一個繳費周期,只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而在雲南,公墓購買費用中就含有20年的管理費。

雲南省殯葬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對於公墓到期續費問題,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民政廳已經出台了《關於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雲發改物價〔2014〕1774號)》(以下簡稱《意見》)。該文件於2014年12月30日出台,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墓經營單位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意見》指出,鑒於公墓使用的特殊性,公墓維護管理費可以按年交納,也可以跨年度交納,由喪屬自願選擇。公墓經營單位每次收取公墓維護管理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收取年限長的應體現價格優惠。在喪屬已交費用期限內,公墓經營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讓喪屬補交費用。

《意見》明確,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應專項用於公墓的日常管理、維護、衛生、垃圾清運、綠化等開支,禁止挪作他用。

墓穴繳費期滿,如何處理逾期未繳費的墓穴?《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公墓墓地的使用周期為20年。逾期使用應當辦理延期手續,經公告後半年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按無主墓處理」。

「20年是指維護管理費的最長繳費周期,是為了方便群眾繳費,不增加市民的負擔,並非指使用期限。」雲南省殯葬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墓維護管理費可以按年交納,也可以跨年度交納,期滿後,按現行國家或省市層面的殯葬管理政策,只需繳納相應周期的維護管理費即可繼續使用,市民不用擔心。

「比如說,買下一個墓位後,還需要繳納管理費,這個維護管理費可以10年繳一次,20年繳一次,但最多不能超過20年。」昆明某陵園負責人介紹說,陵園與購買者簽署合同時會有約定,維護管理費的繳費標準都是由物價部門核准的,到期後則需要續交。

現狀

維護管理費各地不同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農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實行無償服務,部分地區收取維護管理費。曲靖市由鄉(鎮、街道)或村委會管理,只收取維護管理費,收費標準為5-10元/月(具體標準由村民與管理機構協商),一次性收取20年。其中,會澤縣公益性公墓不收取維護管理費,維護管理費由當地政府承擔。

而在保山,部分地區農村公益性公墓維護費情況執行低收費或免收費政策,如隆陽區公益性公墓免收前10年的墓穴維護費,昌寧縣按20.00元/穴/年收取,其他縣(市)均未收取維護費。

按照規定,經營性公墓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部分地區也制定了經營性公墓維護管理費使用年限長的價格優惠政策。記者發現,在紅河州、大理州等地,經營性公墓有的按月收費,5--24元/月不等,也有部分按公墓售價的1.2%收費。

據了解,在紅河州、大理州等地,墓穴價格在5000元以內的,收取維護管理費60元/年;5001元至10000元,收取維護管理費100元/年;10001元至20000元,收取維護管理費150元/年;20001元至30000元,收取維護管理費200元/年;30000元以上,收取維護管理費260元/年。

陵園工作人員介紹,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最低年限以5年為一個收費周期,根據喪屬意願,也可以一次性10年、20年繳納維護管理費用,但最高不得超過20年。一次性繳納10年維護管理費的,可以優惠5%;一次性繳納20年維護管理費的,可以優惠10%。

目前,我省部分陵園都根據墓地價格百分比來確定維護管理費。有市民表示,但從上世紀90年代初至今,墓地價格已翻好幾倍。

「若按此演算法,維護管理費將根據墓地價格波動而波動,也就意味著,同一個墓園不同墓地,會因為購買的時間不同,維護管理費差別也很大。」

調查

「失聯墓穴」成管理難題

墓園中墓穴繁多,有些墓穴前無人祭掃,墓碑缺損,周邊雜草叢生,這部分墓穴被稱為「失聯墓穴」。

據了解,隨著時間流逝,一些老舊檔案資料記載的逝者家屬聯繫方式已經變更,還有就是墓主離開的居住地,會出現很難聯繫到這些逝者家屬的情況,使得墓穴成為「失聯墓穴」。

繳費周期滿後,多個陵園也面臨著無人續費的尷尬境地。事實上,這樣的一種處於「失聯」狀態的墓穴,也正是管理者們面臨的一道難題。

在經營性墓地購買墓位時,陵園都會與購買者簽訂合同。「其中對於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繳納周期,以及逾期不交如何處理等權利和義務都有明確規定。」一經營性墓地負責人說,比如購買墓位後,一般就包含了第一個繳費周期的管理費,10年或20年到期後,需要續交管理費,否則陵園可將墓地當做無主墓處理。

清明前夕,姜女士一家來昆明市龍寶山華夏墓園給過世的親人掃墓時,知道了墓園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擬定了「第二期墓穴維護管理費」收繳標準,「一直以為購買墓穴能永久使用,現在才知道繳費周期到期後每年要繳管理費。」

龍寶山華夏墓園工作人員介紹,墓園批建於1989年6月24日,根據國家民政部《殯葬管理條例》,墓穴維護管理每期為20年,墓園已有1萬多冢墓穴維護管理費陸續到期、超期(部分墓穴已超期8年之久)。

「墓園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擬定了昆明市殯儀館龍寶山華夏墓園第二期墓穴維護管理費收繳標準,已於2016年12月1日正式執行收繳。」工作人員說,逾期一年不補交、續交墓穴維護管理費者,墓園將按照國家、省、市《殯葬管理條例》《墓地管理規定》執行,按無主墓穴、骨灰處理。

而類似的規定在昆明其他幾個墓園也有標明。

據工作人員介紹,昆明市殯儀館龍寶山華夏墓園第二期墓穴維護管理收費標準具體如下:墓穴價格在3999元以下的墓穴,每月收繳10元,每年收繳120元,10年收繳1200元整;墓穴價格在4000元至9999元以內的墓穴,每月收繳15元,每年收繳180元,10年收繳1800元整;墓穴價格在10000至49999元以內的墓穴,每月收繳20元,每年收繳240元,10年收繳2400元整;墓穴價格在50000元以上(家族墓除外)的墓穴,每月收繳25元,每年收繳300元,10年收繳3000元整;歷史遺留「家庭墓穴」維護管理費收繳執行「協議價」。

該墓園規定,收繳維護管理時限標準定為10年一期(墓穴維護管理費到期或超期的客戶都以墓穴證到期時間起續交墓穴維護管理費,續交時限都不得超過10年),最多只能繳10年;第三期墓穴維護管理費收繳標準按照第二期墓穴維護管理費收繳標準執行。

「我們也通過電話、微信發布等各種形式,通知即將到期的墓地需續費。」工作人員表示,受社會變遷、人口流動等多種因素影響,也會出現逝者家人暫時不知道墓地已經到期的情況。

工作人員坦言,骨灰不同於一般的物品,對於逾期不繳維護管理費用出現的「無主墓」,也會盡最大能力積極多方聯繫家屬和近親屬,提醒家人與陵園聯繫,也會維持原狀。

「但如果長期不按照規定嚴格執行,會佔用大量資源。」雲南省殯葬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省還未清理過20年到期後欠交維護費的墓穴,各家公墓都在積極聯繫家屬。

建議

儘快出台相關細則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一些建設時間較早的墓園面臨大量墓穴到期,如今又面臨難以循環利用、儲備土地不足的困境。專家認為,為到期墓穴的續租標準和無主墓的處理界定出台細則刻不容緩。

業內人士表示,要解決上述問題,不僅需要相關部門儘快出台到期墓地處理的相關細則,平衡墓園和家屬的利益,探討適當延長墓地繳費周期,還需要大力倡導文明綠色殯葬新風氣,盡量減少土地的使用量。

「隨著公墓用地的減少,管理部門面臨著相當大的考驗。」雲南天外天律師事務所羅珂律師表示,如何推動殯葬業人性化服務,保證殯葬業良性運轉是擺在政府部門面前的課題,法律法規的制定,政策的落實顯得尤為重要。

「解決土地資源緊缺最好的辦法還是綠色環保公益安葬,目前文明節儉的殯葬方式也得到了越來越多的市民的認可,選擇綠色殯葬的逝者家屬也在逐年增多。」凌雲律師事務所孫文傑律師說,「制定統一的全國性的實施細則,有利於殯葬管理的規範化,有利於建立全國有統一的殯葬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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