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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文化專刊·憶古賢篇

寧鄉縣令的執法故事

寧鄉人生性耿介,嫉惡如仇。民不乏急公好義之士,官多有克己奉公之賢。他們施仁政,講禮義,倡導社會人倫秩序,同時以律法手段懲治犯罪,保護弱小,維護著社會的公平正義。不管是外來的知縣還是寧鄉人在外任職,他們或微服私訪,深入調查;或秉公執法,鐵面無私;或以仁者之心,懲前毖後,匡正時弊,都留下了許多值得稱頌的故事。

藉此清明之際,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緬懷一下歷史上那些清正廉明的寧鄉法治先賢們,說說他們的故事!

王綱:淳風正紀 堅守清貧

王綱,字心乾,江西寧國舉人。明朝萬曆四十年(1612)任寧鄉縣令。為官清正廉潔,剛直不阿,處事雷厲風行,從不拖延,衙門裡從無積案,一切井然。他對僚屬要求十分嚴格,一旦犯事決不寬容,人稱「鐵麵包公」,故衙門裡的小吏時刻有置身深水寒潭邊的感覺。然而,他對民眾,特別是對有道長者禮數甚恭。任職寧鄉四年,擢升晉州知府。離任時去文廟告別,寫四句詩懸於壁間:「一官來此四經春,不愧蒼天不愧民。孔聖有靈應信我,去時猶似到時貧。」

劉善謨:微服深入 明察秋毫

劉善謨,山東鄒平舉人,乾隆二十四年(1760)任寧鄉縣令。居心仁厚卻嫉惡如仇。遇有疑難案件常常微服私訪,獨自一人行走風雨中,從不畏難。有一官戶與一貧者為了一片山地爭訟多年無果。劉從言詞中察覺官戶有欺凌貧弱之嫌,便獨自一人攜地界圖行走20多里去實地丈量,量後回到縣衙竟無人知曉。等到再上公堂對質時,雙方都不明白他為何對現場如此清楚,劉知縣依據實地狀況秉公判斷,雙方均不得不服。

有一次,劉外出私訪,到山村裡一戶人家借宿。女主人說她家就兩個婦人,不便留他。劉再三求情,才允許在屋後的一個小廠內住下。睡到半夜,聽到許多人背著贓物回來了,弄吃的,分贓物,一陣喧嘩,接著又有人到小廠來詰問他的來歷。劉趁機說道:我和你們是同路人,只因案破在逃,並表示如能接收,願意入伙。賊眾信以為真,邀他一起喝酒縱談,詳述了多起盜竊案,其中還有一起正在追查的盜竊殺人案。

劉善謨微服深入的為官之道頗受民眾讚許。

寧繩武:嚴律屬下 碑頌寧公

寧繩武,字孟先,南直吳江人。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進士,四十六年(1619)任寧鄉知縣。為官精明渾厚,威嚴正派,有大臣風度。那時縣內有一惡少王汝賓,糾合20餘人,白天在縣衙當差,夜晚則為盜賊。寧繩武察知端倪,派人跟蹤,得知賊眾欲下洞庭以求一逞。立即布置衙役捕快適時抓獲,予以嚴懲。寧繩武治寧期間寧鄉全境安然。同時還做了幾件百姓稱道的好事。離任時,不少民眾攔道挽留,並為之勒石刻碑,稱「寧公碑」。

鄭襄:仁心治獄 學道愛人

鄭襄,字湛候,湖北江夏拔貢出身。光緒二十五年(1900)任寧鄉縣令。公堂上他對原被告雙方的訴訟都十分細心的傾聽,待完全掌握細節後才作出判斷。他對所有案情都要反覆推究,深恐造成冤案。由於他宅心仁厚,審案時禁止嚴刑拷打,而以深入的察訪去獲取證據。當他調離寧鄉時,士紳們送了他四個字:「學道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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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趙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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