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驟停搶救成功,醫生卻勸家屬簽下不再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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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疾病纏身多年
患者糖尿病20年,腎衰透析4年,右足潰爛半年,近一年每個月都會因為心衰住院。
這次為了截肢住進我們醫院,但是在調整術前狀態的時候,出現腦梗轉入重症科。
病情進一步惡化
給患者血液凈化治療,由於腦梗加重,又給患者插管,呼吸機輔助呼吸,但依然出現心跳停止,立即xin按壓搶救,心臟復跳。
在轉入重症科的時候,就和家屬說了患者病情很重,隨時可能出現危險。
這次搶救成功後,和家屬溝通,患者依然可能隨再一次出現心跳停止,我們有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由於患者的兒子也是醫生,溝通就直接了些。
我就提議,如果再出現這種情況就不要做心肺復甦了,患者這種情況很難好轉了,心肺復甦意義不是很大,花錢是小,主要是人遭罪還沒有結果。
當患者兒子簽下最後一個字的時候,感覺家屬都鬆了一口氣,但依然有不舍。
沒有質量的活著有意義嗎?
患者這半年活的很沒有質量,兩天一次透析,足潰爛疼痛,一活動就心衰,家屬把這些天天看在眼裡。
老伴和孩子全力照顧,成了生活的全部。
陪伴和孝順是應該的,但看著患者一天比一天痛苦,家裡人也同樣受著煎熬。
患者很快出現再次心跳停止,安靜的離開了,大娘含淚看著我問:「大夫我們的選擇對嗎?」
我:「大娘你們已經盡全力了,大爺會贊成你們的選擇的!」
死對有些人何嘗不是解脫
由於我國對安樂死還沒有立法,當患者無論多麼痛苦,家人和醫生都沒有人敢選擇這項處置。
如果做了,不但要承擔巨大的心理壓力,同時要負法律責任的。
但有些患者或者太遭罪了,特別是一些癌症晚期的患者,痛苦不堪,患者和家人每天備受煎熬。
死亡對於這樣的患者和家人何嘗不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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