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了解一下就來不及了!全方位解讀加密貨幣稅收問題
這是塊連線的第63次推送
文| David Deputy
來源 | Coindesk
編譯 | 大田
貨幣有三個主要的功能:儲蓄財富,賬戶單位以及交易方式。大多數人會認為,如今的加密貨幣只適用於儲蓄財富這一功能。因此,每當討論對加密貨幣徵稅時,總是圍繞已經實現的財富進行徵稅,例如所得稅。但這種情況可能很快就會改變。
許多人認為政府在徵稅方面顯露出比以前更強烈的願望,因為監管機構不斷在提升對風險的管控,並且在徵稅的問題上各國政府更加傾向於去尋求全球化的合作。隨著核心開發人員將其實用性進一步提高的時候,加密貨幣逐漸獲得大眾的接受,將其作為一種交易手段和一個賬戶單位。簡而言之,加密貨幣可以在日常交易中頻繁使用。
儘管這肯定是一個讓人備受矚目的里程碑,但它也肯定會激怒渴望從銷售稅,增值稅,商品及服務稅中獲得稅收收入的國家和州的監管機構。在全球範圍內,這些稅收將為政府帶來比所得稅更多的收入。與所得稅一樣,那些不遵守規定的人可能會嚴厲的懲罰。而這些稅也可能給不同的國家帶來不同的影響,例如芬蘭收取24%的增值稅,法國是20%,而德國是19%。
那麼,我們將如何開始對其進行探討,對企業,去中心化,或者其他方面需要了解哪些?關於發行或者持有代幣:如何對代幣進行分類來確定適用哪種稅收?由於許多代幣的發行者希望代幣歸類為「效用」而不是安全用途,所以一個服務於公共建設的企業是否有納稅義務,如果有,該如何徵稅?
不幸的是,這並不是一項容易執行的法案。正如在加密貨幣的證券監管方面缺乏一致性和全球統一性一樣,交易稅的法規也存在相同的監管困境。
以下是三種加密貨幣交易稅的趨勢,企業以及個人在某種程度上應該關注的趨勢。
1.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規則
幾乎與所有其他方面的稅收一樣,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規章制度和指導方針。如果你的公司在多個國家開展業務,但卻沒有全職的專家和稅務顧問,公司業務幾乎不可能在境外順利開展。
如果物品或服務是使用加密貨幣購買的,而加密貨幣被認為是一種資產或財產時,首先收益將計算為購買者的稅收收入,然後交易的總價值須繳納交易稅,商人,賣方和賣主必須收取和上繳交易稅。這些都是用當地的法定貨幣計算出來的,並且加密貨幣可以與法定貨幣按適當的匯率進行兌換。個別國家(甚至是美國等國內的不同州)對不同類別的商品和服務實行自己的一套稅率和定義。
在一些國家,稅收可以分為多個層次,如城市,州,和聯邦政府,這些地方或者政府在同一時間實行的稅率不同,這對於一些小的企業進行全球化的商業活動非常困難。但是如果你認為計算稅率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那麼確定哪些司法管轄區應該享有稅收權則是更複雜的事情。
在特定的交易中,涉及到「賬單」,「發貨地」,「收貨地」和「消費者居民管轄權」等相對複雜情形都需要根據現實中實際情況進行判斷。當然,這些因素適用的具體方式因為管轄區的監管權不同而不同。
2. 網上身份驗證
對於以加密貨幣為代表的新興數字產品而言,針對這些數字產品的規則也是在近幾年才剛剛出現。這些規則也一直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在我們撰寫此文時,歐盟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正在忙於出版一份長達300頁的關於經合組織BEPS的行動報告,報告中包含及其詳盡的細節。
目前對於數字交易進行徵稅呈現了明顯的趨勢(不再提供免稅的互聯網交易)。徵稅是基於消費者所居住的地方。稅款的徵收手段是通過對交易平台上代表商家的收款或匯款信息進行收集,或者是在與離岸商家的交易中扣除。
這聽起來非常複雜,但在加密貨幣的領域,我們應該對此關心嗎?
有人可能會說,如今,加密貨幣的匿名性,讓我們對交易過程的買家和賣家了解少之甚少,幾乎無法確定其身份。因此,所有這些新制定的「數字經濟」規則根本無法執行。
然而,由於政府部門傾向於並且正在實行,在交易所引入「了解客戶(know-your-client)」的準則,如果人們對加密貨幣進行交易時需要提供個人信息,隨著時間的推移,匿名賬戶將會逐漸減少。此外,我們也可以期待某種類型的全球默認規則,要求對所有基於加密技術的企業進行集中統計,然後根據不同司法管轄區內所負責的相應企業對其徵收稅款。
想像一下這些由證券,AML/KYC以及其他一系列規則所形成的「受監管的區塊鏈」平台,它將是企業和投資者進行加密數字貨幣交易時,為了降低風險所尋求的平台。
3. 徵稅中介
第三方面涉及到由誰來負責徵稅的問題。
數字經濟(我們指的是互聯網,而不是區塊鏈)的發展速度遠遠超出了監管機構的預期。所以現在,他們正在努力尋求徵收交易稅的方法,否則他們在稅收方面正承受巨大的損失。
監管機構考慮的方法之一是,讓亞馬遜和阿里巴巴這樣的中介機構負責徵稅,但到目前為止這個方案並沒有得到廣泛的支持,經合組織和歐盟內部正在對此方案進行討論,不過美國的立法和司法部門對此方法已經討論到了最後階段,實行的概率極大。
如果這種方法最後被大眾所接受,那麼我們很容易看到一個基於分散式區塊鏈技術的企業,或者是底層分散式區塊鏈本身,他們將作為負責徵收交易稅的中介。
徵稅的具體法案一定會儘快推出,因為網上交易數量巨大,這一塊的稅收金額也將會是一筆巨額數目,所以政府肯定會儘早想出應對方案。
澳大利亞,印度,新加坡,英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正在對其境內發生的加密貨幣交易,制定相關法規來徵收交易稅。監管機構認為基於區塊鏈的交易與傳統的互聯網交易並不一樣,現存的法律法規並不適用與加密貨幣的交易。
4. 用於收稅商品或服務的代幣
另外,根據不同的國家,任何公司或者個人在發行用於兌換商品或服務的代幣時,都應該考慮到有可能使公司存在稅收風險以及一些影響到個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關於代幣發行仍是一個模糊的領域,因為代幣的基本概念仍不清楚。各國政府正在努力對安全,財產,資產,商品或具有實用價值的物品(預付貨物或服務)等做出明確的定義。從SAFT協議的實行來看,代幣的問題在未來只會越來越複雜。(在美國,SAFT協議被譽為是解決ICO及其代幣監管狀況不佳等問題的最有效方案)。
其次,複雜性和缺乏專業知識並不是免受監管懲罰的很好託詞。如果你對「稅法突襲」這一詞條進行搜索,你會看到很多因為對稅法規則進行了錯誤理解或者無視稅收規則的公司或個人,都受到了法律制裁的案例。
我們需要特別提防韓國,加密貨幣在韓國非常熱門,而韓國也是「黎明突襲」中最活躍的司法管轄區。此外,韓國有一項有趣的法律,公司不可以被單獨起訴,需要對其法人一同起訴。
因此,當你在首爾出席相關的會議室時,當心有人早晨敲你的酒店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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