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一歌 怪天氣
還愛著你
給他
郭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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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一歌(四)
20184 4
情感文字師?|黃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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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我的大學和我想像中不一樣。
這個想像的參照物是我看過的言情小說。說來害羞,從小到大,除了吃飯睡覺之類的生理需求,我堅持最長時間的大概就是看小說了。初中的時候,因為上課看小說,被叫去辦公室,性格很可愛的物理老師皺著眉頭認真問我,這種小說真的好看嗎?我不記得我回答了啥,只記得那時候在寢室和女孩們七嘴八舌討論(從食堂聽來的)物理老師和她老公的故事,心裡十分羨慕來著。
那時候成績還行,寫作文沒靈感了就翻翻言情小說找找靈感,然後堆砌一些浮誇的辭藻,有時候自己覺得無病呻吟就丟掉重寫,有時候又覺得還行,或者是因為忙著玩沒時間再寫一篇了就匆匆交上去。
初一到初二,語文老師說,只要期末考語文上了90分就不用寫語文的寒暑假作業。那兩年我好像就真的沒寫過。有一次考完試,我跑去辦公室想提前看看成績,結果只有80+,我不相信,自己把卷子上的分數加了加(那會還沒開始網上閱卷,都是老師手動改分),最後發現是老師加錯了,我的分數好像是91。那個假期全班只有我一個人沒寫作業,想到這個我就笑出聲。
到了初三換了個語文老師,她總讓我們練作文,每周一篇,剛開始我還挺不爽來著,因為懶,覺得沒什麼好寫的。後來寫了一篇就被當成範文被老師表揚了,從此就愛上了每周的作文訓練。
直到高中,成績不怎麼好了,班主任不怎麼喜歡我,但是語文課講解作文的時候,也還是會提一提我的名字。高中教室里後黑板沒有黑板報,貼著的是各種考試的各種排名,每周的理綜排名和月考排名我永遠不會去看,因為無一例外都是倒數前十。最差的時候理綜300分的總分我能考130,我偷偷流眼淚覺得自己選錯了路。
只有當我的作文被張貼在後黑板的時候,我才會停下腳步看看。那是高二和高三兩年時間裡,我唯一感覺到自己存在的價值的時候。
不過高中大多數時候我們寫的都是議論文,寫好一篇議論文完全有套路可循。瞎擬幾個外國人名,隨便寫上一句故作高深又能呼應文章主題的話,背一些作文素材,分數就不會太低。實驗班的人們腦瓜子都很靈,數理化都不在話下的人掌握這點規律也並不難,所以大多數時候我的作文也只是被張貼的其中之一,大多數時候也不那麼出彩。
所以相比起來我還是喜歡初中的時候寫的文體,寫自己的故事,再加上一點藝術加工。很多時候我並不知道我寫的好不好,老師說好就是好。但我知道的是,我那時候作文寫得還行都虧了我這麼多年看小說積累的功底。
上了大學,被突如其來的自由沖昏了頭腦,上課可以不去,晚上沒人查寢,甚至晚上十一點了往校外走去吃宵夜。快樂很多,不安也有很多。
瞎忙社團,想把沒體驗過的事情都體驗一遍,玩了一圈發現也就那麼回事,做了一些事也放棄了很多事。看小說也偏愛看商業文了,看商戰看推理看電競,沒經歷過的東西,說什麼我都願意相信。可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現在的生活不滿意,妄想以後的生活像小說里那樣,無限可能。
直到最近朋友推薦我一部校園文。猛地想起來,我曾經認知里的大學:泡在實驗室給老師當幫手,有假了就到處走走認識世界,為了理想堅持奮鬥,喜歡的人也在身邊。
我的大學,最後發現自己墮落的挺開心的。
最期待的當然是在學校光明正大的談戀愛啦。但和小說裡面很不一樣的是,認識一個男生再發展成情人的契機太難得啦,那麼大的校園,無數種生活軌跡,大多數時候只是簡單相交,再匆匆奔赴不同的路線。
撩過一個男生,猜不明白他的態度,更想不通我是出於好感還是出於「大學要談一場戀愛」的儀式感。最後我不找他打王者了,日子其實也沒有太多改變。
最刺激我的是,寫小說的作者本身是經歷著這樣讓我羨慕的生活的。故事中的主人公原型是她男朋友。我就是這樣,看不到別人的時候覺得自己的生活沒什麼不好,等到障目的葉子被拿開,就開始心有不甘。
身邊人的愛情故事,有和對象處了很久到談婚論嫁結果分手的遺憾,也有分開很久之後因為某個契機和好的破鏡重圓,聽得最多的,是今天哭喪著臉說要分手,過幾天又甜甜蜜蜜秀恩愛的藕斷絲連。
愛情的模樣有千百種,可惜哪一種都不屬於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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