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接時的兩難:要剪?要留?
在一種情況下,剪接可以是件創造性的事:在開始動手前,你手上必須有足夠多的東西,讓導演與剪接能真的有所選擇,試著弄出各個不同的組合,讓成品真的具有高度的個人色彩。
曾有人告訴我,我在短短一個下午七、八個鐘頭內,將一部十五個鏡次(各幾百尺長)的片子剪接完畢。有一派理論是,於在拍攝中剪接,因之摒除了一個場景可拍許多次後再剪接而成的做法。對我而言,上述的做法,事實上等於將電影最精彩的部分——律動的多變性——抹殺不論。因為,只有將一個動作分成數次來拍,才有辦法呈現出那多變性。
一部用長而不間斷的鏡頭拍成的電影也許可以以其統一之風格自炫,但結果通常是令人無法忍受的沉悶難耐。類似的風格在不久之前仍然很熱門,評價甚高。我自己也試過,結論是,這樣的拍法對導演而言比較容易,尤其是那些較沒有經驗的新人。因為其間需要的想像力較少,專業技術沒那麼複雜,最重要的是很省時間,和分鏡很細的拍法比起來截然不同。後者為了要在不同的鏡頭中保持格調的統一,你得在風格、演出方式、照明……等,花上更多的心力。
假使在拍片現場,你對某一場景的構想仍未成型,或是說,你覺得應該塑造出一些特別效果,但你對如何完成,一無想法。千萬不要試著對工作人員掩飾自己的窘態。總有這樣的時候,靈感千呼萬喚總不來,但這並不意味你已失去主控權,你仍是導演。這種情形發生時,我總是儘可能重複地拍,試著將演員及其演出拍的越細越好:先用遠景,再用中景,最後則是特寫。我了解這樣做似乎和所謂的藝術原則背道而馳。但這使我有機會再剪接室紅重新回到戲裡,好好地再思考一次。
許多導演對剪接師大加限制,不得隨意修剪。好像那樣做便是在毀傷其記憶。他們總是這樣想:如果你把某些部分剪掉了,那麼在拍片現場時像抓住的東西便一去不回無法再制了。你必須試著將這樣的恐懼心理摒諸腦後。
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另一個危機:有時候導演過度執著於自己對片子的想法,但剪接後的成品對他展現了新的面向,一些新的東西在這過程中自然地浮現了出來,一些導演應該能體會到值得慎思的東西。這猶如部隊指揮官枉視前線來的最新戰報,執意執行最初的戰鬥計劃。
每天的進展總是會使我們對整部片的情形及其進行的程度有些粗略的了解。但只有剪接完成的版本才會是我們看清將出爐作品的全貌。讓我們有機會去辨視出其中的精彩演出及猶需亡羊補牢之處。簡單地說,如果你一面拍一面剪接,那你應該可以在拍完的一個星期內完成剪接,這時候你還有時間重拍版本中不滿意之處,或加上一些新的場景。因為這時候所有的工作人員仍未散去,隨時可用。
對那些猶疑不決者,我有一些忠告。年輕導演常會認為,在情況需要、必須加入一些對話或特寫鏡頭時,沒有回到原先的拍攝地點便沒法拍,這當然是錯的。事實上,不論在何處,你都能在已完成的作品上再加入一些東西。其前提是,你重拍之前,必須對原先作品一個畫面一個畫面地去分析場景,知道你確信,對每一個背景都已稿的一清二楚為止。我拍電影這麼多年來,曾經在製片的辦公室或片廠里重拍了無數場景。不止是內景,甚至還包括外景,如樺樹林、湖邊……等。我所體會的是,演員的演出水準事實上比完美的背景要重要得多。
導演在剪接室中可能遇到的最大衝突便是,這到底要不要剪掉?你幾乎永遠都非剪不可。拍攝過程自然造就了這些多餘的東西。但有時你又得加上一些東西,縱使在原先劇本里沒有,但就是最後結果看來,不得不然。最理想的情況是能將所有表現較弱的部分剪掉;不幸的是,你會發現,就劇情發展而言,它們往往是不可或缺的。你只要保留下來,雖然心裡明白它們沒達到應有的表現。同時,你又不得不剪掉一些表現搶眼、令你深以為傲的部分。其原因在於,就整部片子的脈絡而言,它們一無用處。
千萬不要在你剛開始處理整個劇本時,就執著於自認為最有力的部分,堅持在隨後的拍攝過程中,一定要保留這些場景。相反的,你應當對那些一開始引不起你興趣的部分,試著在拍攝時,讓它們的表現提升到標準之上。這樣做可使你在剪接室中避開那令人痛苦異常的兩難境地:什麼該剪?什麼不該剪?——要故事完整呢?或要藝術表現?
版權聲明
摘自遠流電影館系列叢書《魔法師的寶典——導演理念的理清與透析》 安傑依·瓦伊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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