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過南通人清朝的分書地契嗎?
最新
04-07
在中國漫長的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裡,土地一直作為主要生產資料,在農耕生產中佔有十分重要地位。解放以前,土地實行私有化,於是,土地的買賣租賃應運而生,就像現在的房地產市場,買賣交易口說無憑,用書面文字記錄備案,這就是地契,猶如現在的房屋買賣租賃合同。而且那時的人口數量一直是衡量社會發展的主要指標,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以前中國不實行計劃生育,弟兄姐妹眾多,無論家庭大小,最後總要分家,分家也是以書面形式,稱之為分書。
這份是筆者曾祖1942年買地的地契,當時汪偽政權,實現保甲法,十戶一甲,十甲一保。
在南通開發區小海鎮朝陽港村邱家埭有三個吳家宅,據大伯父在世時說,我的祖先是由正場搬遷而來,根據現有的資料推測大約在清嘉慶年間道光初期。我們吳氏由正場搬過來起先沒有幾戶,經過數代的繁衍生息,家族不斷壯大。
如今,在我的家中仍然保存著二十多張家傳的分書、地契和房契。從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到公元1981年,時間跨度130年有餘。這些老的分書、地契和房契保存完好,不僅是珍貴的家庭檔案,還對研究清末民國的農耕文化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同治八年(1869年)吳家的分書
這張同治八年的分書是我高祖吳士達和兄長吳士福分家的分書。開頭第一個字祿,就是弟兄倆財產分兩份,做兩個鬮,一個寫福字,一個寫祿字,拈鬮確定不可移動家產,比如房屋土地等。當時弟兄倆各分得土地23000步每人(250步為一畝),另拔長孫田2600步,以便日後處理公共事務,比如年底祭祖,清明上墳等。土地應有48600步之數,合194.4畝,應該算是個不小的數字了。
光緒廿貳年(1896年)吳家的分書
這份是我曾祖弟兄倆分家的分書,曾祖吳廷魁,弟弟吳廷猷,也是我們埭上的士紳,附近有什麼群眾糾紛都要請他們去調停,他倆也是朝陽港茶館店的常客,經常和附近有頭有臉的人物喝茶打牌聊天。曾祖生育二兒二女,清末民初辦過魚種場,某年發大水魚苗全部隨著洪水逃逸,血本無歸。
1981年吳家的分書
這份是我父親弟兄四個1981年分家的分書,每人一間屋子,其餘沒什麼財產。我祖父吳漢雲(1905-1974)是個老實本分的農民,我祖母蘇愛芝(1905-1991)有點開拓創新精神,抗戰結束以後,帶著我大伯父到小海老街倪立家租房開了三陽春麵館,後來我大伯父給抓壯丁,我祖母借南借北,東挪西湊,用了三箱洋紗的代價把我伯父贖出,弄得傾家蕩產。
家傳最早的一張地契(1850年)
這份是家傳的最早地契,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其中有個人名吳士華是我高祖吳士達的堂弟兄,解放後劃為地主吳師聖的祖父,吳師聖(1917-1988),生於小海鎮定海山後邱家埭,自幼對機械錶現濃厚興趣,青少年起就到上海和南洋的外輪上學習機械修理,水平很高。解放後參與創辦天津軋鋼廠,高級工程師,後被評為天津市勞動模範。
咸豐十一年(1861年)的地契
▼
同治三年(1864年)的一張租地文書
▼
同治四年(1865年),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地契,就像當鋪形式一樣,土地當給我家族,以獲得流動資金,贖回時連本帶利。
▼
光緒六年(1880年),家族中有一塊公用田產,糾紛不斷,家族合議把土地捐給定海山廟內耕種。
▼
光緒九年(1883年)的一份賣地文書
▼
攝影:黃為人
來源:南通畫報
責任編輯:王莉
主辦:南通市檔案局
協辦:三角洲雜誌社
TAG:記憶南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