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發布的奇葩法律,若延續到現在,男人可就不用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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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提起漢朝 ,國人都由衷產生一種自豪感,一句「犯我強漢者 ,雖遠必誅 」,道出了大漢國威的豪邁強盛。至今我國人
口最多的民族稱為漢族,我們使用的字叫做漢字 ,而其中「漢"的稱呼 ,則源自於漢朝這個偉大的朝代。
我們都知道漢朝的建立者是劉邦,一個混社會的小人物 ,本來過著混吃等死的生活,怎料卻到趕上了秦末天下大亂的
大好時機 。由於其收買人心很有一套, 很快就成立了自己的隊伍,再之後秦朝滅亡, 楚漢之爭消滅了項羽, 進而統一天下 。
經歷了連年征戰, 人口損失嚴重 ,國家百廢待興,想要讓漢帝國走向輝煌就得發展生產, 進行建設,這就需要大量的人 ,
而當時女多男少,男人大多在秦朝末年的戰爭中死去。現在天下平定了, 人不夠用怎麼辦?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劉邦特意制定了一條法令:凡15歲以上未婚的少女沒嫁人的, 每人必須交稅120錢,這就是單身稅呀。
古代的女子結婚都比較早,13、4歲就可以嫁人了, 17、8歲不結婚放到現在就算是大齡女青年,而且這單身稅數目也挺高
的 。
120錢在當時那可是普通家庭一家老小的伙食,而這單身稅可不是只交一年, 若第二年還沒嫁出去的話,還要繼續交稅, 這回
就不是120錢了 ,得交600錢,不是一般的富貴戶 ,誰能受得了啊。所以很多人就把自己的女兒匆匆嫁人了。果不其然, 這條
政策很有效果 ,沒過多少年漢朝的人口迅速增加。
如果說現在還有這項規定 ,老婆是不愁找了 ,可幸福呢?那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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