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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接納這件事

September Song

 Big Little Lies (Music From the HBO Limited Series)

Agnes Obel 

00:00/03:25

首先,我覺得接納自己在了解自己之後。

就我個人而言,我曾經用過好很多種方式了解自己。

數字、瑪雅,這兩種神秘學是比較認同的兩種,但是因為瑪雅歷只說積極的天賦方面,並且說得比較籠統,更像是對自己行為的解釋,所以我個人更偏向於數字,數字不講好壞,講兩面,就是性格有兩面性,沒有評判,這一點聽上去就比較公正。

比如說我做事懶散,被動,這不叫不好的一面,為什麼懶散被動,它的另一面是因為我在安全感上沒那麼焦慮,大大咧咧。所以針對這一個性格點,是沒有評判心的。

第二點,想要認識自己,就是去做覺得自己喜歡的事,以此來確認是否是真的熱愛,比如我喜歡跳舞,喜歡國學,喜歡太極拳,就都去學了,但這些都不是可以立馬看到效果的事情,跳舞,在沒有基本功的情況下,想跳的好看,成功率為0。

所以從覺得自己喜歡,到確認是否喜歡,需要邁出去接觸的第一步,就是去靠近你喜歡的這個行業。如果能做到堅持,主動的堅持,不是強迫的堅持,基本上就可以確定是熱愛了,我確定我喜歡跳舞,因為聽到音樂就會不由自主的搖擺。

而這一點,有個前提,就是詹尼特老師的熱情測試講的,在你最理想的狀況下,你最想做的事情,從另個角度來講,想找到這樣一件所謂熱愛的事,不是拿來賺錢的。

我從離職到現在大約一年的時間了,發現了解自己的第三個點,就是總結自己把時間花在了哪裡,在很長一段時間的放鬆情景下,更願意主動做的事情,就是熱愛所在。比如我發現了自己大部分時間喜歡看電影,看書,寫東西,並且可以主動更新公眾號,慢慢就會確定自己喜歡這樣的事情。

而這樣的事情,在我聽了本田健老師的天賦課之後,更得到了驗證,做這樣的事情,你會比較開心。

了解了自己,就開始提到接納自己了。

在知道自己做什麼樣的事情比較開心後,基本上就可以確認「了解」了。

然後問題就來了,我們通過各種測試,各種冥想,認真思考寫答案後,感覺了解自己了,但為什麼還是會覺得懷疑。

答案是無法接納自己的喜好。

比如有人了解到自己喜歡唱歌,可是在主流三觀的情景下,歌手並不是一份理想的工作,所以就有點無法接受自己的喜好,因為覺得難以實現。

那歌手真的不是一份理想的工作嗎?當歌手真的不用拿來吃飯嗎?

就現在的網路自媒體機遇來講,有很多APP,和直播,完全可以達到不用當歌手也可以當博主的。

所以,覺得歌手不是理想的工作,是把這份工作給局限住了。

本田健老師也針對唱歌這樣的事,發散出了11種可能,從歌手,經紀人,如何唱歌的書,等等幾大類來講了喜歡唱歌的11種工作方式。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我知道自己喜歡烘焙,卻發現真實的自己和想成為的人(想成為作家)之間有點差,也會覺得難以實現。

那這時候,要問問自己,到底是喜歡烘焙還是喜歡作家,所以熱情測試讓給5大熱情排序,找出第一大熱情,第二大熱情,再分配時間給不同程度的熱情。

從上面可以看出,作家應該是第一熱情,烘焙是第二熱情,所以按一天的時間計算,就要分配5個小時給看書和練習寫作,三個小時給烘焙。這樣才能更容易實現自己的熱情。

簡單一點的就是,喜歡烘焙和成為烘焙高手之間的差,這個相對來說容易些,相當於確診了自己的喜好,再繼續靠實際動手烘焙來減少差距了。

再說下心理接納。

如果有人說,自我接納就是無論何時何地都喜歡自己,我舉雙手贊成。如果真的能做到無論發生什麼情況都能喜歡自己,覺得自己挺好的,開心的自己,難過的自己,緊張的自己,窘迫的自己,那真的就是自我接納了。

我覺得接納,就是接納自己滿意的地方,也接納自己不滿意的地方。

有的人完美主義,做完一件事情之後,回想整個過程,想到的全是做得不好的地方,就開始責怪自己,怎麼出那麼多錯,當她的第一直覺是責怪,對做得好的地方視而不見,全部想到的是哪裡做得不好,這就是沒有接納自己。

跟看半瓶水,有的人看到的是有,有的看到的是無,是一個道理。

真正的接納自己,我覺得就是接受發生的一切,不評判,不責怪,做完一件事首先要對自己鼓掌。

前幾日和好友聊天,聊到親密關係的問題,說是打不開自己的內心,比較封閉,我想來想去,覺得這件事還是和沒辦法接受自己有關。

他首先是覺得自己在情感上比較弱勢,怕別人不喜歡自己。

認同感這件事,可以這麼看,世界上有10萬人不認識你 ,其實他們並不在乎你的想法,而多數人,僅僅是活在周邊幾個人的認同里,這幾個人包括父母,家人,同事和朋友,而範圍還可以繼續縮小。

從世界上沒有相同的一片葉子來看,想獲得別人完全的認同太難了,因為不同的成長環境,會決定一個人不同的價值觀。

也就是看待事情,比如懶散這件事,有的人持A面意見覺得讓人厭惡,因為她覺得做事利索麻利,是她的工作底線,而有的人就會B面覺得能接受,因為他不覺得懶散是罪。

那我就必須為了別人的認同,逼迫自己嗎?

要活在別人的三觀裡面嗎?

這是和本性相斥的。

再比如我確認了我喜歡唱歌,周邊百分之99的人(包括30個家人和50個同事)都說唱歌吃不上飯,但是你的偶像,就他一個人說讓你去追夢,去做自己喜歡的事。

這時候,你是活在別人的認同里,放棄唱歌,還是做自己呢?

總有人不喜歡自己,既然決定要做獨一無二的自己,就要面對的是主流的不認同和不喜歡。

沒房沒車就代表著沒能力,這是真的嗎?高曉松不就一直不買房嗎?

沒人追就代表著孤獨,這是真的嗎?很多人不都是獨自旅行嗎?

我們活在我們的「認為」裡面,我們的「認為」決定著我們的幸福指數。

我認為我不必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我認為我唱唱歌當個博主就很幸福、

我認為我不需要買房買車,我更希望自己去世界旅行。

因為我「認為」這樣的我更幸福。

所以生活的開心不開心這件事,和任何人都沒有關係,也沒有人真的可以和你感同身受,當你因為一篇文章讀後覺得幸福的時候,當你看了一個電影的某個情節覺得溫暖的時候,你會覺得生活是美好的。

已經覺得幸福溫暖了,那還要求什麼呢?

其餘想要的都是多出來的慾望。

所以最開始的問題,會覺得對方看到真實的自己會不喜歡。

因為他不喜歡那樣的自己,所以他會覺得對方不喜歡。

他了解了自己的喜好,但是沒辦法接納自己。

因為把自己的喜好還是和主流的價值觀綁在一起。

沒有法律規定,你必須跑步,你必須會彈琴,你必須樂觀,你必須強大,你必須努力,你必須有本事,你必須出人頭地,你必須堅強不脆弱。

當一個人因為脆弱覺得自己羞恥,我會覺得整個社會的三觀是扭曲的。

擔心別人不喜歡自己,還有個原因是他只預想了一個悲觀的結局。

實際上任何事情的發展,都有兩種可能性,甚至更多種可能性。

而大多數情節,都會有翻轉。

我說的翻轉,就是數字的兩面性。

就是對方可能覺得你脆弱,還有一面會覺得你真誠真實。

如果她覺得你真實,這樣你會覺得她是懂你的,你給了自己信心,也就給了對方信心。

回到最初,你看半瓶水,看到的是有,還是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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