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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老公去世,能否爭到相處4年的繼女撫養權?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學會吐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你好。我和老公結婚時,我是頭婚,他是二婚,一個不到2歲的女兒,日子很窮,沒房沒車,就因為窮,他前妻選擇了跟人私奔,前後拖了1年才離婚的。我當初走近他是因為他是個好父親,一個小區的,總能看到他帶著女兒外出玩耍,後來有人介紹他時,我愣了一下,莫名的好感。交往了半年多,他人品不錯,而且他女兒特別可愛,乖巧懂事,一見面就喊我媽媽,那一聲媽媽讓我心動了,嫁了他。婚後我們一起努力,貸款買了房,女兒也長大了,我從來都是把她當親生,在孩子眼裡也一樣,就算有外人說三道四,她也會護著我「我就這一個媽媽!」我恨不能把心掏出來給孩子,甚至還跟老公商量「這輩子就這一個孩子,不生了!」結果,我還活在美好的幻想里,老公去年因為癌症晚期,前後不到3個月就走了,留下我跟女兒相依不命……老公父母早就沒了,我就是女兒唯一的依靠,本來想著帶著孩子好好過日子,結果前兩天孩子的親生母親回來了,說要帶走孩子,女兒一直哭著不去,我也不舍,動了手才把孩子搶回來……現在我很害怕,怕那個女人再上門搶孩子,可我父母勸我「畢竟人家是親生的,你搶不了。」難道,我跟女兒4年相處的感情,真的不如一個拋棄她的親生母親嗎?我想爭取孩子撫養權,不知是否可行……

明一悅讀:從法律上講,繼母跟繼女共同生活達到2年以上,形成了撫養關係,其親生父親去世,繼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但若是親生母親還在,法院會看具體情況來判斷,繼母因為跟孩子生活時間更長,所以有優先撫養權,但如果親生母親經濟條件良好,孩子也有意願跟著走,那親生母親便是合法監護人。建議:你還年輕,如果孩子的親生母親執意要帶走孩子,不妨考慮放手,從情感上來說,血緣是斬不斷的,長遠考慮,孩子跟著親生母親才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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