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家網貸指引:但凡提供校園貸等業務的不予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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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近日,重慶金融辦發布了《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指出,但凡提供房地產首付貸、房地產場外配資、校園貸及現金貸等借貸撮合業務的P2P網貸,一律不予備案。
監管
提到備案,關注的朋友應該都知道。按照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年底下發的《關於做好 P2P 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各省市都必須在2017年4月底完成轄內主要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最遲的期限是2018年6月末之前。
那些沒有完成備案的網貸公司在今年6月之後會怎麼樣?
結果只有一個:由機構註冊地區(縣)政府落實屬地風險處置責任,對其進行處置。涉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的網貸公司或平台,將受到依法打擊。歸根到底就是:只有關門這一條路可走!
唯一的路
之前,不少網貸公司為了自身利益,不擇手段地變著花樣來賺錢,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多負面影響。校園貸就是其中很突出的一個例子。
利用學生的無知、自制力差等特性來誘導學生借貸,收取高額利息。在催收方面更是變本加厲,對學生及其家庭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
用這種方式賺孩子的錢,這類網貸公司還有人性嗎?早就該滅亡的存在,或者說,滅亡都是便宜你們的!
校園貸
看了重慶金融辦此次的實施方案,不免感到大快人心!早日將金融行業整頓乾淨,早日讓更少的人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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