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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人有何妙招?看看李悝的「識人五法」

李悝(公元前445-前395),又名李克,戰國時政治家、魏國丞相。

《史記·魏世家》中記載著這樣一段故事,魏文侯想從魏成子和翟璜兩個人中選出一個為相。這兩個人都很有才幹,魏文侯不知道應該如何取捨,就詢問他的重臣李悝。李悝列舉了五條辨識人才的標準(史稱「識人五法」),魏文侯根據李悝所提供的這一標準,最後錄用魏成子為相。

李悝辨識人才究竟是哪「五法」?

一曰,居視其所親。看一個人平常都與誰在一起,如與賢人親,則可重用,若與小人為伍,就要當心。

二曰,富視其所與。看一個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如只滿足自己的私慾,貪圖享樂,則不能重用,如接濟窮人,或培養有為之士,則可重用。

三曰,達視其所舉。一個人處於顯赫之時,就要看他如何選拔部屬,若任人唯賢,則是良士真人,反之則不可重用。

四曰,窘視其所不為。當一個人處於困境時,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賣良心,則可重用,反之則不可用。

五曰,貧視其所不取。人在貧困潦倒之際也不取不義之財,則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這是李悝在長期實踐中總結出的「識人五法」,並運用於他的工作中,使他廣攬天下人才。司馬遷說:「魏用李克(悝)盡地力,為強君。」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這些記載都表明,當時魏國能走上富強之路,成為在戰國初期一個稱霸一方的強國,連當時的強秦也對其畏懼三分,李悝是作出很大貢獻的。

為政之道,貴在用人。人是一個複雜的矛盾體,在各種利益面前,往往嘴上說的、行動做的與內心想的並不是一回事。有的人貌似溫柔善良,實際上虛偽奸詐;有的人外表恭敬謹慎,實際上卻心懷欺詐;有的人看上去正直,實際上喜歡窺視;有的人表面盡心儘力,實際上並不忠誠可靠。在利益的驅使下,有些人更是會偽裝自己。史上的事例,舉不勝舉。所以,要看準一個人的品行和能力,既要觀其表面的言,還要察其實際的行,更要考其日常生活中對具體情況的反應,唯有如此,才能從本質上了解一個人。

識人用人,選賢任能,本是千古一道難題,古人對此早有經驗。孔子發出過人心像天體一樣難識的感慨;白居易有「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的警語;陸遊有「萬事不如公論久,諸賢莫與眾心違」的詠嘆。連民間老百姓也常說「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都是說的對一個人的認識,需要時間和眾人的評說。不過,識准和用好一個人才也並非那麼不易,識和用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識是前提,也是用的基礎;用是識的歸宿,也是衡量識是否準確的有效載體。

李悝的「識人五法」其實也沒有多少深奧的地方,就是從平時常見的「居、富、達、窘、貧」幾方面中去看一個人的德行。因為平時的這些細微末節,最能反映一個人最真實、最本質的一面。一如《呂氏春秋》所寫的「八觀六驗」之說:「凡論人,通則觀其所禮,貴則觀其所進,富則觀其所養,聽則觀其所行,止則觀其所好,習則觀其所言,窮則觀其所不受,賤則觀其所不為。喜之以驗其守,樂之以驗其僻,怒之以驗其節,懼之以驗其特,哀之以驗其人,苦之以驗其志。八觀六驗,此賢主之所以論人也。」

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李悝的五條識人標準,雖然是在幾千年前提出的,但至今對於我們識人用人依然有一定的啟發和參考作用。

摘編自《群眾》2018年第6期,原標題為《李悝的「識人五法」》

作者:徐廷華

責任編輯:段培華

中共江蘇省委群眾雜誌社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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