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我們都在裸奔!
派論:
Facebook再次點燃互聯網隱私戰爭;
互聯網寡頭壟斷,用戶隱私受到嚴重侵害,人類迎來流量時代;
政府組織出手遏制,法律的基礎建設決定互聯網的發展上限。
清明時節雨紛紛,國人在熱火朝天的關稅戰爭中度過了一個回寒的春天。貿易戰宣傳攻勢之下,事關互聯網行業的另一重大事件仍然在持續發酵——Facebook「數據門」。雖遠在大洋彼岸,但CEO小扎同志的內心同樣如清明雨水一樣凄凄涼涼:
2018年3月17日,美國紐約時報和英國觀察者報共同發布深度報告,稱Facebook上超過5000萬用戶信息數據被一家名為「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的公司泄露,該數據用於2016年的美國總統大選;
該公司曾受共和黨捐助人的大額資助,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前任諮詢師班農也是劍橋分析的早期董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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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Facebook股價單日大跌6.77%,截止今日累計跌幅14.5%;Twitter上發起了「刪除Facebook」(#DeleteFacebook)的活動,Facebook持續失去信任,用戶增速放緩雪上加霜:
Facebook全球日活量增速已持續下跌至14%
雖然2017Q4季報顯示,Facebook在北美地區的ARPU(每用戶平均收入)高達85美元,亞太及其他高用戶增速地區的ARPU潛力巨大(不及10美元)。但已逐漸看到用戶天花板的互聯網企業,等同於瘸了一條腿走路,未來的增長僅能依靠ARPU的增長。
作為美股近幾年最為強勁的概念股,科技四天王FANG(Facebook、Amazon、Netflix和Google)之中,Facebook是走的較慢的一個:
自2017年起,四家中漲幅最高的是Netflix,用戶增長和平均付費想像空間巨大,搏得131%的漲幅;Amazon緊隨其後,得益於雲服務帶來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其漲幅達131%;Google和Facebook則略遜一籌,不過家大業大,能保持如此漲幅也不容易,分別漲28%和36%。
在經過公司內部討論、公開聲明、國會作證等一系列舉措之後,Facebook正在等待承受一切結果。4月8日,也就是今天,Facebook的首席運營官Sheryl Sandberg接受NBC採訪時,表示:
Facebook的營收幾乎完全源自對用戶興趣和行為的監控;如果取消這種模式,就需要用訂閱費來代替廣告收入。
4月4日,武漢美術館展出主題為「秘密」的展覽,內容為藝術家鄧玉峰從黑市購買的武漢34.6萬公民的重要個人信息數據,包括姓名、電話、住址、存款等。鄧玉峰不斷向這些手機號碼發送「騷擾」簡訊,邀請民眾參觀這一展覽。
不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用戶的隱私,早已經明碼標價。
無法隱藏的隱私
說到隱私,首先要提到隱私權。
隱私權,相對於生命權、財產權這些權利,其實是一個比較年輕的概念,距今也不過100多年。1890年,美國法學家首先提出這一概念;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其中包含了保護個人隱私和名譽的規定;20世紀70年代後,美國開始單獨立法保護公民的隱私權。
由此可見,經歷過一戰二戰的洗禮,世界發展相對穩定的階段之後,隱私權在才逐步落實,單獨立法僅50餘年。
但互聯網時代的迅速發展,很有可能又要把這一概念甩在身後了:
3月底中國高層發展論壇上,百度CEO李彥宏稱:
「中國人更加開放或者對隱私問題沒有那麼敏感,如果說他們願意用隱私來交換便捷性或者效率的話,很多情況下他們願意這麼做的。」
雖然事後百度公關再度解釋這一說法,辯稱百度同樣重視用戶隱私,只是要尋求隱私和效率的平衡點。但網友們還是想起了百度曾經的種種不作為,在國內網路上掀起了一點波瀾。
但也僅僅是一點波瀾而已,幾天之後這點波瀾淹沒在了海量信息之中。作為國內用戶,絕大部分人默認了這種「讓渡部分隱私換取便利」的產品形式。
「免費的才是最貴的」,這句話可以寫在任何一本互聯網產品的教科書中。
玩過免費網頁遊戲的人都知道,免費玩家再努力也玩不過付費玩家,前者名義上是「用戶」,其實是「產品」,是用來供後者娛樂的工具;
到了大數據時代,社交媒體已經將幾乎全部功能免費化,形成了一個個數億用戶的廣告平台。但用戶的地位,從「產品」淪落為了「原材料」,用戶的隱私信息,在不經意的「授權」、「同意以上條款」的許可之後,經過演算法的加工,變成了廣告主最愛的精準投放。
這也是為什麼互聯網企業的估值,最重要的指標是日活量、月活量。流量,就等於製造業的原材料和存貨,在網路世界,這就是最硬的通貨。
如今,互聯網世界的流通貨幣已經聚集在寡頭身上。當隱私權被過度侵佔的時候,面對這些寡頭,我們可能真的毫無還手之力。
隱私淪陷史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
車、馬、郵件都慢。
我們時常回顧過往,懷念曾經的慢時代。交通慢,聯絡難,一些小地方的電話黃頁號碼本甚至是重要的公共財產。但這也只能是懷念而已,人類在這顆小小的藍色星球上,不可能停留太久,否則能源危機終將威脅整個族群。
這個宇宙的生存法則只能催促人們快點,再快點!
自信息時代開始,從尋呼機到手機,從撥號上網到4G時代,通訊手段愈加快捷,承載的信息量也越來越大,近幾年每天互聯網產生的數據量要以EB(10億GB)計。隨之而來的大數據分析,創造了無數商機:
用戶單一特徵
最初級的方式,是從單一角度描述用戶特徵。例如在XX券商開戶或XXX股票APP註冊後,一周之內必定有薦股的騙子來打電話,再過一陣還有會做白銀期貨、郵幣卡的非法交易所來推銷自己。
在數據分析之中,這個用戶的特徵就是「投資理財」,有投資意向,大部分也有投資本金,相關的理財機構,就會蜂擁而至來推銷自己。
類似的還有線下發傳單、做調查問卷,但效率低得多,只能得到一個群體模糊的特徵。不過這種低效方式還算「文明」,用戶可以「匿名」提交結果,把自己隱藏在群體之後。
用戶多角度畫像
高明一些的方式,是通過用戶的行為多角度描述特徵。最成功的例子莫過於社交網站了,利用用戶的社交表達需求,建立起用戶的網上人格,再對症下藥推送迎合用戶的內容或廣告。
而大部分用戶不會因為註冊各類網站應用就申請多個網路身份,一個手機號、一個微信號背後,就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
從這一步開始,人類的自由意志已經開始受到了威脅。
在歷史的絕大部分時間裡,人類獲取信息的渠道有限,能信賴彼此的基石,是語言、宗教或民族,是規則、法度或合同。到了互聯網時代,則是「流量」。
以「定向推送」成名的各類媒體APP,會讓用戶產生一種錯覺:我關注的事物也是社會關注的,與我意見相同的人占社會的絕大部分。為了增強用戶粘性,APP不斷推送此類信息,令人慾罷不能。正在大火的抖音和火了很久的今日頭條,就是這方面的典範。
久而久之,用戶很難接受新鮮事物,傾向於被動接受推送的信息,畢竟這是一個很省事又不費腦子的方式。用戶逐漸成為流量的犧牲品,難以深度思考。用戶主動選擇信息的過程,將從「不願找」,到「不好找」,最後「找不到」。
就好像我們每天看到的各類「流量明星」,並不是市場充分競爭篩選出來的,而是被資本選中,獲得了流量而已。
201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給了「行為經濟學」,肯定了現實中市場參與者並不「理性」。用不了多久,社會科學的許多理論中,社會或市場的參與者,不僅不「理性」,也將不「自由」。個人決策將受到流量的禁錮,每往前走一步,如逆水行舟。
DO EVIL(作惡)
再高級一些的辦法,是誘導用戶提供信息,或打著共享的口號搜集數據,或讓用戶的網路特徵更豐滿。在這一方面,國內發展還略勝國外一籌。
較早被揭露的,當屬WiFi密碼分享類的軟體。用戶在連接帶有密碼保護的WiFi熱點時,軟體在後台偷偷記錄熱點名和密碼,以供其他用戶「蹭網」。使用人數越多,後台資料庫越全,作惡的車輪越滾越快,最後誰都沒法倖免。
另一個重災區就是各個社交平台的趣味測試,在給開放許可權打勾之後,自己和好友的信息也隨之貢獻給了開發方。此次Facebook惹上的官司,也是類似的機制。
劍橋分析公司打著「數字記錄生活」的噱頭,讓27萬用戶給了許可權,最後竟然能波及最多8700萬人的信息!他們針對每一個用戶進行心理側寫,儘可能描述他們的網上人格,再根據各種人格打分,向目標用戶的行為進行干預。
例如希拉里陣營的負面新聞,只有傾向於希拉里政策的用戶才能看到,如此干涉希拉里選民的投票意願,間接幫助特朗普獲勝。
開始打的都是人畜無害的旗號,背後的猙獰面目全在許可權列表和用戶行為之中。
巨頭的美夢
中國互聯網增量紅利逐漸吃盡之後,各個細分行業的老三全部死亡,行業老大老二紛紛站隊阿里騰訊。在這一步,用戶隱私的侵害程度會到達全新高度:網上網下全裸奔。
下圖為騰訊阿里近幾年的線上下線布局情況:
互聯網巨頭的野心早已不僅僅在線上,新零售戰役打響,你的全部生活暴露在兩家伺服器的硬碟里。吃喝玩樂,一覽無餘。
「定向推送」也升級為了「定向漲價」,新用戶數據不夠,不值得一宰;老用戶特徵全面,必須被動「消費升級」;VIP用戶更得多多「照顧」,推送更貴的產品,或者乾脆直接加價,反正雙馬對門迎客,不去這家挨宰,換一家也是照常。
不想網上購物,去樓下小店買東西,同樣是微信支付寶結算,人生軌跡還是逃不過大數據的挖掘。想用現金?店老闆可能還嫌麻煩,不願意收。
到了這樣的日子,沒有國家出手,靠寡頭自律,想必是不太可能。商人總有逐利的願望。在商言商,李彥宏和Facebook的Sandberg說的都沒錯,海量用戶的平台天然是廣告商眼裡的肥肉,也是用戶隱私數據的沉澱池。
但資源永遠都是雙刃劍,核能用好了是取之不竭的能源,用不好只能造成人間煉獄。
吃相太難看,總要有人管一管。
監管先行
還好,在法律層面,政府組織已經有先行者,保護用戶隱私:
歐盟經過4年的修訂,於2016年通過了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用於保護歐盟成員國的數據隱私。對於公民而言,但凡是可用於識別具體某個人的信息,都將包括在保護範圍之內。
姓名、手機、指紋自不必說,地理位置信息、移動設備ID這樣平常不太注意的信息,也將受到保護。
該條例也給予公民數據「被遺忘的權利」,也就是指徹底刪除個人隱私信息。如果收集信息的機構違反GDPR的規定,每一單違規行為將受到高達2000萬歐元的處罰,或上一年全球營業額4%的處罰,以兩者的較高者實行。
一個企業的凈利潤占營收比本就不多,再罰個4%,再大的巨頭也會肉疼。特別是對於跨國企業,只要有歐盟區的用戶,都將受到這一條例的約束。
該條例將於今年5月25日生效,但願能將世界上愈演愈烈的隱私戰爭引向一個良好的結局。
此次Facebook隱私泄露之後,美國也有意向GDPR靠攏,以保護用戶隱私,同時也是試圖再次博得用戶信任。中美兩家互聯網大國,未來高速增長點一定會在互聯網巨頭和他們的小弟身上,建立起一套必要的法律基礎設施,才能保證整個行業的茁壯成長。
至於「定向漲價」這樣難以監管的部分,也許需要等事件的進一步發酵,高層規定這些平台公開相關演算法,或其他的必要措施。不加以約束的話,這種漲價手段只能是涸澤而漁。沒有了老百姓的消費能力,再多流量也將無人付錢。
對於投資來說,最吃香的肯定是挖掘用戶隱私的行業,比如監控攝像和大數據演算法。看著城市裡越來越多的監控攝像頭,陪伴日常的投資機會不能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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