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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第二十五章——道說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解釋:有一個混然為一的事物,在天地產生以前就已經存在了,寂靜無聲,空虛遼闊而無邊無際,獨立自在且恆常為一。周而復始的運行,而它的能量卻取用不竭。它是天地萬物的源頭,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只好用「道」字為它命名,勉強稱其為大。在這裡老子提出了他最形而上的道的概念。從此,道字不再是真理的別稱,而是用來指陳一個物理實在。它被預設為天地萬物之母,但又不是天地萬物本身。天地萬物是他在的,有限的和轉瞬即逝的實在,而道所指陳的事物則是自在的,無限的且恆常為一的。從此,自然哲學裡便有了兩個最高的哲學範疇,一個是現實的宇宙萬物本身,另一個則是作為現實的宇宙萬物的原因的道。

宇宙萬物本身可以成為人類感覺和知覺的對象,而道卻不能,道是超驗的實在。不可能成為人類感覺和知覺的對象,不能為人類直接經驗。所以,關於它的所有特性的描述都只能出於人類的想像。比如,它被預設為是混然為一的事物,獨立自在,它在時間和空間上是無限的,恆常為一的且其能量取用不竭。「大曰逝」,是說它是時間上最久遠的事物,先於天地,先於萬物而存在。「逝曰遠」,是說它是空間上分布最廣闊,最遙遠的事物。「遠曰返」,是說它的本性是宇宙最初始最原始的特性。「靜者道之用,反者道之動」,世人皆喜動惡靜,爭居剛強而厭惡柔弱,競逐榮華而不耐清貧,只有道常守靜而不動,守柔弱而不爭,守愚昧而似不肖,少私寡慾,見素抱樸。所以宇宙間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王大,王也是四大之一。人法則於地,地法則於天,天法則於道,道法則於自然。在這裡老子給出了一個從自然法則到社會法則的推理原則,即人類社會的法則取決於天地的法則,而天地的法則取決於道的法則。所以,道是天地萬物,當然也包括人類社會的根本法則。老子哲學的基本思想是道無為天地萬物和諧統一,德無為則人類社會大同,天下乃能得太平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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