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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老照片反映漢族大戶人家的妻妾制

編者註:歷史上滿洲婚姻制度與漢族婚姻制度存在不同。漢族傳統婚姻制度是妻妾制,即一妻其餘可以多妾,妾的地位很尷尬,處於丫鬟行列,不屬於妻子。到民國,國民黨的最高法院認定娶妾,因屬於丫鬟行列,不違反一夫一妻制度。

而滿洲,大戶人家可以多位妻子,一位正福晉,其餘的為側福晉,也屬於福晉的行列。但按旗民不通婚,娶的福晉一般都在旗,後學漢字,也有妾,妾就可以娶漢族等民人。

來源:鳳凰歷史

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長河中,我國的婚姻制度也在不斷變化和發展,從早期的「原始群婚」逐漸變為血緣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多妾制」,再到現在的「一夫一妻制」。圖為晚清高官和他的五個小妾以及六個兒子。

清朝的婚姻制度為「一夫一妻多妾制」,此外還有「門當戶對」和「童養媳」。而「一夫一妻多妾制」最早是出現於西周,它是指一個丈夫只能有一個正室妻子,但可以有很多個妾。圖為晚清一位王爺和他的正室妻子以及一群小妾,還有子女。

古代正室妻子的地位比較高,生下的孩子為「嫡子」,擁有繼承權;妾的地位極低,生下的孩子為沒有繼承權的「庶子」,而且縱使正室妻子去世,這些妾的地位也不會提高。

但是古代的男人也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納妾,納妾的都是些高官貴族或有錢人,窮人自然是養不起這些妾的。圖為一個大戶人家的六個妻妾。

清朝的婚姻十分注重「門當戶對」,名媒正娶的都要門當戶對,只有在男女雙方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相配時才可成親。現代社會雖然沒有「門當戶對」這種制度,但老一輩人都會讓自己的子女找與其經濟低位相當的人作為伴侶。圖為晚清一有錢人家的四個妻妾。

在清朝時「童養媳」十分普遍,婆家扶養幼女長大,然後將其嫁給自己的兒子作為媳婦。這種制度在現代社會已經基本不存在了,「童養媳」制是封建制度下的產物,它讓女子從出生就已經沒有了選擇配偶的權利,所以它的消失,是必然的。圖為晚清一位老爺和他納的兩個小妾。

如今已經是21世紀,時代進步越來越快,婚姻制度由「一夫一妻多妾制」轉變為「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門當戶對等再也不是必要條件,現代婚姻是自由的,是年輕人可以自己決定的,「愛情」成為了大多數人步入婚姻的基礎。圖為晚清一戶大戶人家的六個妻妾和一群子女。

封建時期婚姻制度的種種不合理,被動的婚姻無法帶給人們幸福,但也正是這些不合理,才讓後世的婚姻制度能夠進步和發展。舊時不合理的制度已經消失,新時代的人們要自己把握好婚姻,自己掌握好幸福。

圖為晚清一個富人家的老爺和他的幾位妻妾以及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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