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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亮節清風皆母教:吳廷棟不負所學

作者:史遇春

在講述吳廷棟的事情之前,需要先詳細了解其人。

吳廷棟(公元1793年~公元1873年),字竹如,安徽霍山人。

清宣宗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吳廷棟作為拔貢,被授職為清廷刑部七品小京官,薦擢遷升為郎中。

吳廷棟少年時代即喜好宋儒之學,等到入官後,他更加植節厲行,蹇蹇自靖。

清文宗咸豐二年(公元1852年)清廷官員考核,吳廷棟京察一等。京察一等,可加級獎勵,同時成為內升外放的優選對象。

此時,刑部侍郎書元兼任崇文門副監督。執行公務中,書元抓獲販運私自所釀之酒者三十六人。承審這一案件者,定販運私釀者以漏稅之罪,並擬處滿杖之刑。

所謂滿杖,乃是清代的刑罰名,施以杖刑,打一百下。

《六部成語·刑部·滿杖》云:

「杖至百數為止,曰滿杖。」

沒過多久,再次審訊這一案件時,又出現了新情況:

此一案件中,刑部侍郎書元的家人,有向販運私釀者詐取贓物的罪狀。

部院大臣得知再次審訊的情狀之後,據實上奏。

清文宗咸豐帝懷疑書元孤立無援,降旨嚴厲責備案件的審訊中的不周延。

正巧,咸豐帝召對吳廷棟,因其在刑部,就問及此案。

吳廷棟從容進行了陳奏。

除彙報該案的詳情之外,吳廷棟還向咸豐帝仔細陳述了治理天下之道的要略;講說了「言利」(《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的害處;論議了君子小人之辨。

吳廷棟的言辭,得到了咸豐帝的首肯,這一案件本該所成的牢獄,也隨之得以開解。

咸豐帝當時曾問吳廷棟:所讀都是什麼書。

吳廷棟回答,說是:所讀皆為程、朱之書。

咸豐帝說:

「學習程、朱的人,大都迂腐拘牽。」

吳廷棟回答說:

「迂腐拘牽,是不善於學習的過錯。程、朱以明德為體,新民為用,天下沒有有體而無用的事物。皇上讀書窮理,以豐富知人的鑒識;清心寡欲,以養成內觀的明達。寤寐而求賢,內外皆得人,天下何憂不治啊?」

咸豐帝很贊同吳廷棟的說法。

很快,吳廷棟就外放,出任直隸河間知府。

此時,太平天國北犯清廷畿輔,吳廷棟在任上訓練民兵進行巡防,民眾倚之,內外穩固。

內閣學士勝保統領清軍抵禦太平天國,到了河間(河北滄州),苛責地方供給軍需。知縣王灴無法應付,迫於上級的壓力,自刎,未死。吳廷棟了解到相關情況後,趕忙跑去勝保的大營,稟報王灴一事。勝保聽聞後,矍然變色,命令吳廷棟統領轄下各屬,聽從差遣。

此間,因處事得宜,才具優拔,吳廷棟接連被擢升為永定河道、直隸按察使。

到了咸豐四年(公元1854年),吳廷棟才赴任直隸按察使。

咸豐六年(公元1856年),吳廷棟遷升為山東布政使。

此時,部院大臣奏請,京畿以內的賦稅,兼收大錢鈔票各三成。此事多有弊端,被官員和民眾交相詬病,總督譚廷襄不敢以實情上奏。

正好吳廷棟入內覲見皇上,他當面上奏:

「朝廷雖然發行了大錢鈔票,但是,實際上並沒有流通使用。朝廷立法,必須先要考慮到便於民眾,才能有可行性;必須先要取信於民眾,才會有持久性。目前的狀況,就是朝廷的條科太多,朝令夕改。國家自身首先都不能做到自信,又怎麼能夠取信於民眾呢?」

講話中間,皇上兩次對吳廷棟的意見表示首肯。

隨後,譚廷襄立即入朝請奏,罷除了之前賦稅兼收大錢鈔票的奏議。

咸豐八年(公元1858年),吳廷棟受奏銷遲誤事件的連坐,被降補直隸按察使。

咸豐十一年(公元1861年),吳廷棟再次被調任山東。

清穆宗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吳廷棟被調入京師,任大理寺卿;很快,他就被擢升為刑部侍郎。

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江南平定,吳廷棟上疏朝廷,論為政為治之要略。此疏至今讀來,仍多有振聾發聵之響,可作為政之龜鑒。此疏還被清廷存於弘德殿,以備皇上省覽。

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吳廷棟以衰病乞請休致。朝廷許可,他便歸寓江寧。

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吳廷棟卒,年八十有一。

吳廷棟的遺疏上達,朝廷下詔,褒獎其廉靜自持,並如例賜恤。

吳廷棟去世後,直隸、山東皆祀其於名宦祠。

吳廷棟之學,以不欺為本。

吳廷棟在作臬司時,畿輔接連有違逆人倫的案件發生。時任總督擔心,一月之中,頻頻入內廷上奏此類事件,恐怕會惹怒皇上。吳廷棟說:

「頻發這類案件,是我輩不能教化的過錯,待罪不暇,哪裡還敢欺瞞隱匿啊?」

吳廷棟去官之後,僑居清貧,不受餽遺。

吳廷棟著有《拙修集》十卷。

《清史稿·吳廷棟傳》評論其人云:

「李棠階、吳廷棟正色立朝,不負所學,翕然笙磬同音,而棠階尤平實持大體,可謂體用兼備矣。」

吳廷棟其人一生行跡,大約如上所述。其人能夠如此,與其所受的家庭教育、讀書學養有十份密切的關係。

吳廷棟能成為咸豐、同治年間的理學名臣,原因之一,是母親的悉心教養。

吳廷棟的母親葉太夫人,博通書史。

吳廷棟四歲時,葉太夫人就教授他學習經籍。吳廷棟聰穎,過目成誦。

吳廷棟犯錯時,葉太夫人都會用手打他。

一次,葉太夫人打過吳廷棟之後,吳廷棟哭泣,葉太夫人說:

「你的頭上有鯁骨,把我的手都打疼了,你還哭!」

吳廷棟捧著母親的手,輕輕撫摸,說道:

「母親要再打孩兒,可先用絲絹把手裹起來。」

葉太夫人聽言,馬上由怒轉悅。

吳廷棟年少的時候,和大多數的少年一般,常常想著能夠穿很好衣服;那個時候,他也有很強的好勝心,希望自己能夠以功名顯達。

葉太夫人觀察到這個情況後,訓斥吳廷棟說:

「如果人家因為你的錦衣華服而喜歡你、羨慕你,那你在人家心目中的重量,其實全是你所穿衣服的重量。

人的功名,多是偶然所得之物,如果沒有學問助濟,功名哪裡有可貴之處啊?」

聽母親這麼一說,吳廷棟恍然大悟,說道:

「孩兒明白了,天爵才是最尊貴的。」

所謂天爵,意為天然的爵位,指高尚的道德修養。因德高則受人尊敬,勝於有爵位,故稱。

葉太夫人說:

「就是如此!」

吳家的鄰人,有一存放質押物品的庫房。吳廷棟少時,曾經在其間嬉戲。大約是怕小孩子在裡面拿取東西,所以,管理質庫的人就打算試探吳廷棟一番。

有一次,管理質庫的人聽見吳廷棟過來玩耍,他就將碎銀子隨便散扔在地上,然後,他自己躲在帳中觀察。

吳廷棟入門之後,看見地上有散扔的碎銀子,他就停下了腳步,不再進去,然後,大聲問道:

有人沒?

管理質庫的人出來問道:

你怎麼不進來啊?

吳廷棟回答說:

銀子散落在地上,看不到有人在,萬一銀子丟失,我怎麼自證清白啊?

管理質庫的人大為驚嘆。

後來,吳廷棟在京師、地方歷職四十多年,清操絕俗。

據稱,吳廷棟引疾辭歸之後,家無一椽,日食不給,他仍能晏然處之。

其時,曾文正公(國藩)為兩江總督【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 因剿捻無功,遭彈劾,11月回任兩江總督。同年,吳廷棟休致回歸。】,因念及吳廷棟清貧,他打算贈送三百兩銀子給吳廷棟。正值中秋節,曾國藩帶了銀子,前去拜訪。兩人說了很久的話,曾國藩問及吳廷棟的近況,吳廷棟回答說:

「我平常清貧慣了,不能因貧而求取於人。」

曾國藩恭敬應諾著,他始終沒敢拿出銀子贈送,就那麼離開了。

吳廷棟的亮節清風就是這樣。

塑造品德、培養材幹,與母親的教育攸關,難道不是這樣嗎?

自古以來,富貴利祿,深植人心,便是那些世家大族,父親教育兒子,兄長勸勉小弟,所言說的話語,全都是以高官厚祿為目標;更有甚者,為了富貴利祿,將夤緣奔競、協肩諂笑作為傳家的秘密心法。

所謂功名是偶然所得之物,在士大夫之間,能夠有此認識,大概就已經很難找尋其人了,更不要說在那些達貴門戶得見其人了。

這樣想一想,葉太夫人,還真是倜儻高遠啊!

行文至此,我先自一笑,大約只有我這樣迂腐拘執的人,才會覺得這樣的文字,還多少有些意義吧。

不喜歡迂腐拘執的人,看「夤緣奔競、協肩諂笑」,大約就足夠了!

再一笑!

本文據《清史稿》卷三百九十一·列傳一百七十八《吳廷棟傳》及清人況周頤《餐櫻廡隨筆》中的一節而成。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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