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濰縣」從古到今的行政區域劃分概況
行政區劃概論我國從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隨著國家的產生,開始形成各級大小不等的地方,歷史上稱為行政區域。統治者為治理國家的軍民政事,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體制。這種將全國劃分不同級別的地區形式,稱為行政區劃。歷史上最早的行政區劃,是《禹貢》記載的「九州」。
它假託為夏禹治水後的行政區劃,而實際上是戰國時學者對他們知道的「天下」所作的地理區域的劃分。後代亻許多行政區劃的演變,則是在這個基礎上進行增減的。春秋時寸,地方行彳政單位開始形成了郡縣。但那時郡與縣不分大小,也沒有統轄關係,到了戰國,才確定以郡統縣。秦統一中國後,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在全國推行郡縣制。古人「經疆里」,寓有深意,所以,每個行政區劃,都有一定的依據與含義。大致說來,秦漢至唐宋的行政區,均按山川形勢自然區域劃分;元代廢唐「道」、宋「路」之制,實行行省制,突破自然區域,這是中國行政區劃的一次大的變革。
歷代統治者對行政區劃多不輕易改動,即使要作必要的改動,也盡量使地形交錯,互相牽連,便於控制。這種把不同複雜地形包括在一個行政區域內的劃分,對經濟文化的交流,風俗文化的改變,對國家的統一發展,都起過促進作用。但是,有的封建王朝,濫划行政區,結果造成政局混亂,國祚短促。這種情況要數南北朝時最為嚴重,到隋統一後才得以克服。
我國行政區劃的演變,大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段是秦、漢、魏、晉、南北朝,即從公元前221—公元583年,實行郡縣制,其間又可分為秦、漢時期的郡縣二級制和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州、郡、縣三級制;第二段是隋、唐、五代、遼、宋、金時期,即從公元583-1276年,實行道、路制,其間雖有小的變化,但總的說是以道、路統轄州、縣;第三階段是元、明、清到民國,即從公元1276-1949年,實行行省制,省以下的行政區有府、州、縣。
具體分來各朝代也有不同,元為省、路、府、縣四級;明為布司(省)、府、縣三級;清為省、道、縣三級;民國初廢府、州而設道,以道統縣,1927年廢道,實行省、縣二級制。新中國建立後,基本上是省、市、縣三級制。行政區的變化,包括增設、析置、合併、撤銷、改建、復置、改隸、更名以及治所的遷移等,它體現了多民族國家逐步形成的歷史事實。這是一種歷史地理現象,對這種現象進行分析有助於我們了解祖國的歷史。
※戰國時期:豪族地主形成及其勢力膨脹
※他是最帥的皇帝,可以說是高富帥的代表,連毛主席都對他讚不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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