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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證交所「搶獸」記

今年的春天格外「熱」。

一場如火如荼的「搶人大戰」正在中國各大城市上演,熱度不減。另一場轟轟烈烈的「搶獸大戰」已經擺開了陣勢,而戰場則從國內擴展到全球。

4月3日,火辣辣的陽光炙烤著成都,一場為吸引當地創新企業赴香港上市的研討會在這裡低調舉行。會上,香港證交所上市發行服務部高級副總裁鍾創新等多位嘉賓,對今年二月港交所修訂的最新上市政策做了精準解讀。

這正是各大證券交易所全球「搶奪獨角獸」的一個縮影。

圖據 攝圖網

早在2月9日,深交所發布《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8-2020年)》,提出要強化對「獨角獸」等新興行業企業服務,著力吸引一批優質企業進入深交所。

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布了證監會《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A股吸引獨角獸回歸」的消息也不脛而走。

從「搶人」到「搶獸」,一個城市競爭的新時代已然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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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獸大戰」

3月8日富士康36天快速過會,打響國內獨角獸上市熱潮第一槍。4月4日,富士康創造的紀錄被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寧德時代)迅速打破。當天IPO上會受審的寧德時代成功過會,從預披露更新到上會前後僅用24天。

事實上,在這之前,世界各大證交所就已動作頻出,使出渾身解數吸引新經濟企業。

去年3月,大洋彼岸的紐交所就擬允許公司直接上市提交上市流程修改提案。今年2月初,這一提案被美國證監會正式批准。時隔僅兩月,美國當地時間4月3日,全球最大音樂流媒體平台Spotify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採取「直接上市」模式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交易,成為紐交所史上第一家直接上市的公司。

不只是紐交所,眼下許多證交所都在「因地制宜」,對創新企業的上市條件和流程做出修訂調整,力圖在全球「搶獸大戰」中先掃平制度障礙。

以港交所為例,新規允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股份發行人,在滿足相應條件後即可上市;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新興及創新產業股份發行人,在作出額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後便可在主板上市;針對市值超過100億的公司,並在海外主要證交所掛牌的中概股公司,做出了便利其回香港掛牌第二上市的制度安排。(註:兩地上市是指在兩地都上市相同類型的股票,並通過國際託管銀行和證券經紀商,實現股份的跨市場流通。)

在證監會的《通知》中,首次明確了市場最為關注的創新企業盈利指標問題:符合條件的創新企業,不再適用有關盈利及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發行條件。這解決了符合條件的新經濟企業無盈利上市的問題。

除此之外,針對吸引已在國外上市的「獨角獸」回歸,《通知》也提供了相應的政策依據,即允許具備相應條件的試點紅籌企業(即註冊地在境外,主要經營活動在境內的企業)和境內註冊的試點企業,按條件和程序在境內資本市場發行存托憑證(DR)或發行股票上市。

無獨有偶,新加坡證券交易所首席執行長羅文在今年1月的業績發布會上透露,或將允許採用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的公司在新加坡上市。

各大證交所的這些調整都是為了給「獨角獸」企業提供支持,為資本市場帶來更多動力,同時也為當地投資人提供更多標的選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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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推手

這並不是各證交所第一次為吸引新經濟公司而做出制度調整。

上世紀80年代,世界各大證交所便適時進行了一輪上市制度變革,以應對世界經濟形勢的變化、滿足新興經濟現實需求。例如,紐交所和納斯達克就增設上市標準,降低上市門檻擴大市場覆蓋面,實現市場內部的分層;倫敦證券交易所改革了固定傭金制,允許大公司直接進入證交所進行交易,放寬對會員的資格審查等。

2005年互聯網泡沫破滅後,各地市場又做出新一輪調整。其中就包括中國於2009年和2013年相繼推出的創業板和新三板、2012年美國頒布的《創業企業促進法》(即JOBS法)等。這些都極大促進了新經濟發展和新興企業的扶持,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諸多便利。

競天公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葉玉盛在成都的研討會上指出,雖有相應政策,但我國各證交所中,新經濟公司的佔比在世界範圍內仍偏低。

數據來源:彭博(截止2017年6月)

一邊是我國新經濟上市公司低佔比的現狀,另一邊是不可忽視的新經濟迅猛發展。根據4月2日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包括勞動力、資本和科技三項一級指標的中國新經濟指數(NEI)已達31.3。這表明新經濟投入占整個經濟投入的比重為31.3%,佔比接近三分之一。

在新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創新企業對於證交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德勤中國全國上市業務組聯席領導合伙人歐振興就認為,紐約證券交易所在全球市場上領先,主要原因就是它吸引到了超大型和科技新股的發行。也因為相似的原因,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分別排名第二和第三。

基於此,針對新經濟企業在國內資本市場上市的困難點,如在國外已上市的「獨角獸」回不來、未上市「獨角獸」因發展周期或產業特點暫無收入無盈利,以及新經濟企業特殊的股權投票結構等問題,證監會的CDR新政和港交所修訂的新政落地,或將有利於推動新經濟企業上市,也有望使獨角獸回歸進程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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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角獸?

激烈的「搶獸大戰」中,各證交所伸出的「橄欖枝」似已初見成效。以港股為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4月3日發布報告稱,香港上市規則修訂或於下半年正式落實,預計更多新經濟公司將赴港上市。

根據德勤統計數據,今年首季度有64隻新股在香港上市,同比上升了64%;集資244億港元,同比上升了84%。歐振興表示,由於GEM(以前稱創業板)比以往更活躍,今年港股首季新股數量創新高。

但「搶獸大戰」中也不乏擔憂的聲音。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經濟學家管清友就撰文呼籲,莫讓「獨角獸」成為「毒角獸」。在他看來,很多「獨角獸」已經過快速成長期。加之境外股市高漲,這些「獨角獸」股價很高,投資者分享「獨角獸」成長紅利的可能性不大。若大量讓「獨角獸」回歸或快速IPO,缺乏對市場影響的考量,可能衝擊國內資本市場。

在3月25日的2018中國(深圳)IT領袖峰會上,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也指出,「如果讓『獨角獸』們回A股,最重要的就要做好準備改變規則,包括做好犧牲的準備」。

獨角獸真的有毒嗎?或許上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就開始通過增設上市標準、降低上市門檻等方式支持新興產業發展的紐交所和納斯達克,能提供部分經驗。

從最初降低上市門檻發展新興產業,至2005年互聯網泡沫破滅後,紐交所和納斯達克通過加強證券市場監管、市場內部分層、制定差異化的多套上市標準、完善退市制度等方式,提升了上市公司質量。在減小不同類型企業的相互衝擊、擠出「泡沫」的同時,也更好地服務了各類新經濟企業。

除此之外,兩大交易此後所採取的「相互跟隨對方上市條件調整」的策略,也被認為可能是其能更加靈活應對行業競爭,保持自身市場吸引力的制勝法寶之一。

文字 | 黃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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