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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我們該拿什麼來保障自己的下半生

最近看了一些關於新婚姻法和國家開放三胎的一些討論,其實現在的婚姻和二十年前的婚姻本質上已經不是同一種婚姻。

以前的婚姻是,你的是我們的,我的也是我們的,大家相互扶持,相互幫助。現在的婚姻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哪怕你生兩個孩子,房子不是你的終究不是你的。

現在有一部分女性,經濟獨立、人格獨立,她們自己買得起房、買得起車,根本不在乎這些所謂的條條框框。

但是也有另一部分女性選擇了為家庭犧牲,生兒育女、相夫教子,人生最寶貴、最應該上進的黃金十年都奉獻給了老公和孩子,到頭來,離婚後房子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先帶大家簡單明了地解讀一下新婚姻法所規定的關於房產分割的部分:

1、婚前一人全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2、夫妻一方婚前首付購房,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子登記於首付款的人名下,離婚時房子由雙方協議處理。

若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房子歸首付款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婚後,償還房屋的按揭貸款是由雙方共同支付的,應當歸屬於雙方共同財產,按按揭的數額分割。

4、不管婚前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予分割。

5、不管婚前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6、若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房子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於父母,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一方償還另一方的出資額。

所以,終歸新婚姻法保障的是財產,不是愛情。而愛情,在精打細算的婚姻中,又能支撐多久?

很多女孩子以為帶著愛情嫁給喜歡的人,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加你的名字,這輩子就可以安心生活了,卻不知一旦離婚根本分不到房子,其實身邊這樣的例子挺多的。

我鄰居家的姐姐,上大學的時候和同班同學相愛,不顧父母反對,執意遠嫁到一個沿海城市,男孩子當初跪在姐姐父母面前,說不答應姐姐嫁給他就不起來。姐姐父母被打動同意了讓姐姐遠嫁,也算是嫁給了愛情。男方家條件不錯,車、房都準備好了,婚後幾年過得也算不錯,姐姐做全職太太,五年生了兩個漂亮的女兒。後來男生出軌,有了別的女人,姐姐離婚了,只能回娘家住。

姐姐為口口聲聲非她不娶的男人生了兩個孩子的時候,法律不會同情她,房子不會屬於她,甚至因為沒有經濟能力孩子也不會判給她。

後來聽家裡的長輩們說,結婚這麼多年,這個男人總得有點良心吧。說起來也挺悲哀的,用這麼多年去賭一個男人的良心,是不是太冒險了。

我另一個朋友,畢業後回了老家,順理成章和當時的男朋友結婚、生了女兒,一天也沒有工作,生了孩子之後就在家裡看孩子。沒有人幫她看孩子,媽媽要照顧上高中的弟弟,婆婆重男輕女,老公是軍人半個月回家一次。她剛生完孩子的時候,吃不到什麼有營養的東西,奶水不夠,孩子餓地哭她也急地哭。

我們都勸她請個月嫂照顧她和孩子,她問老公要錢,老公說剛還了房貸沒有錢請月嫂,後來改口說,花二百塊錢給她請個通乳師。但直到她一點奶水都沒有了,孩子只能喝奶粉的時候,也沒有給她找來通乳師。後來她老公後悔了,因為發現幾桶奶粉的價格都相當於請一個月嫂的價格了。

現實是只要存在生育,男女就不可能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多少男人說我養你,你在家看孩子就行了,後來孩子生了,家庭支出大了,從老公主動給零花錢變成了伸手要生活費,伸手要錢的滋味不好受,只要手心向上自己都覺得不舒服。可是沒辦法,孩子這麼小怎麼辦?

她也是高校本科畢業,自以為遇到了這輩子的依靠,投入家庭,結婚生子,沒有收入來源,和社會脫節,失去了工作能力,被要求生二胎時再生個男孩,用最美好的十年養幾個孩子,如果最後以離婚收場,怎麼活?

我們都在談獨立,要求女性改變自己,投資自己,可現實真的到了這種情況,沒有人、也沒有法律保障她們的權益。

國家提倡早婚早育,呼籲二胎三胎,把職場女性趕回家奉獻家庭。而現實卻告訴我們,新婚姻法不保障沒有經濟來源的女人,家庭又重新把女人趕回職場。

也許你會說,那些女強人怎麼就能做到家庭工作兩不誤?女強人確實存在,但是少。一手抱娃一手揮斥方遒的女強人你身邊有幾個?誰不是一身疲憊放下孩子趕去工作,工作完了繼續抱起孩子,特別累、特別拼。況且,你說的這種女強人都在大城市,小城鎮和農村的女人們又怎麼去追求平等?

對於沒有經濟來源的女人,生育成本太高了,離婚成本也太高了。

因為生育,女性就業難、就業歧視,哺乳期後回到崗位,錯失了很多升職的機會,還會受到排擠,所以現在很多年輕的女孩子對婚姻漸漸失去了信心。

我們可以養活自己,為什麼非要把自己放進婚姻里去受苦。如果真的互相愛慕、互相尊重,心甘情願走進婚姻,又怎麼忍心把對方置身於夾縫生存的地步?

久而久之可能會出現以下幾個問題:

1、新婚姻法更多保護的是經濟條件更好一方的權益,門當戶對的觀點會再次被強調,沒有房子沒有經濟來源的一方遇到真愛勢必也會考慮未來生活中是否會受氣。

2、新婚姻法告訴大家,為家庭付出不如出去為自己打拚,男人可以守護自己的財產,女人也可以守護自己的子宮,生育率會繼續下降。

3、婚姻中經濟弱勢的一方沒有話語權,誰也不願意為家庭多犧牲一點,雙方在婚姻中計較的事情變多,不利於婚姻和諧。

中國大部分人一生的追求就是房子,掙錢的最終目的也是買房子,房子對於女人來說不僅是家,更是安全感。當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說,我愛你,但房子是我的。那大家談戀愛就好,何必還要結婚。

但是也無可厚非,新婚姻法保護的是個人的財產安全,當代的女性也在覺醒,不是一定要依靠男性,自己完全可以獨當一面。只要你願意,你也去職場廝殺,也可以去實現夢想,無非就是晚幾年結婚生孩子而已。

法律是公平的,社會現狀卻是不公平的。愛情是理想的,婚姻卻是現實的。不論男女,若不想成為離婚時的犧牲品,唯一的方法是還有獲取經濟來源的能力。

但是反過來說,新婚姻法保護的是努力上進的一方。也讓當代女性不得不去「獨立」,生完孩子也不敢辭職,婚前的房子也不敢賣掉變現。

怎麼說呢,人生掌握在自己手裡,換句話說,如果兩個人真心要好好在一起生活,相互愛護、相互尊重,婚姻法就是一張廢紙。

女性也不要再把自己當成婚姻里的弱者,不要把婚姻當成改變命運的救命稻草,想要被尊重,活得有尊嚴只能自救。

幸好我們還有自主選擇婚姻的權利,希望你想待在職場時,他不會要求你做全職主婦,不會強求你生孩子做家務,願意給你自由和時間;當你想在家相夫教子時,他願意承擔更多的責任,會體諒你為家庭的付出和犧牲,不會計較各項費用的支出,給你尊重和理解。

在這個男人不缺性、女人不缺錢的時代,愛情太脆弱了,也越發顯得彌足珍貴。

我們依然希望婚姻還是愛情的歸屬,在一起是你們想好的,走進婚姻是因為你們相愛。但是還是多掙點錢吧,即使離婚也有底氣繼續開始新的人生。

-END-

晚安,美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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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林楚茨,不斷追尋生活里美好的小事情。和有趣的人在一起做有趣的事。藉以文字,讓過去的過去,讓未來的到來。

個人微博 @林楚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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