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制度如此暴虐,為何還可以堅持近一百年?一個原因
元朝歷史很短,還不到一百年,蒙古統治者就被推翻了。說他殘暴是事實,但不能曲解這個殘暴的意思,中國任何一個朝代的統治者哪有不殘暴的?不能把這個曲解為民族問題。秦朝不殘暴嗎?暴秦無道。任何一個王朝的建立都沾滿鮮血,都有千萬人頭落地的悲壯,都有被征服者的血淚,但一個新的王朝能夠取代舊的王朝,存在即合理,被推翻的一方肯定有大過,這個大過大都是腐敗墮落喪民心導致的。新王朝的建立也有歷史的必然性。
但不要忘記,一個政權建立,從此就有了兩重性,一方面它要求統治者勵精圖治,通過各種措施強化統治,發展經濟,開拓疆土,以保證自身政權的長治久安;另一方面統治者又有耽於享樂進而荒廢政務的天生弱點,這個弱點導致社會動蕩,貪污腐化,進而引發百姓不滿,危機統治。這是任何一個朝代都要面臨的兩條路。
說元朝暴虐,看你從哪方面看。從政權天生的屬性來看,一旦百姓有威脅政權的起義發生,它會毫不猶豫鎮壓。如果皇帝是開明的,他會施行仁政以長久維護統治者利益,如果皇帝是昏庸的,他會很短視地實施一些暴政以維護眼前利益。
元朝一代,漢化程度不高,但是不是說它排斥漢文化,而是作為少數民族王朝,它的選擇更多,比如很多信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信黃教的西藏人,信長生天的蒙古人當然還有信儒的漢人,因為蒙元是西征建立的,各種文化在這裡交匯。皇帝中,可知的是元世祖忽必烈,文宗,惠宗這三位都有較高的漢文造詣或者對漢地漢文化比較重視。的確當時有民族等級制度,即四分法,這也是歷史事實 。但對的我們應該肯定,錯的當然得批判,民族等級制度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但你不能用一句簡單的暴虐概括整個元朝,並進而否認元朝(當然還有清朝)是中國歷史的這個客觀事實。我們看歷史的時候一定要防止主觀的唯心主義,狹隘偏執的歷史不可知論或者漢族中心論,警惕那些居心叵測的亡國論,元清非中國論,抵制那些毫無歷史資料做依據的臆想主義。
中國從來不是單向文明的文明體,出現文明曙光之初就有黃河長江兩個文明片區。黃河一帶最早有華夏,長江沿線更多三苗九黎以及百越,而且隨著朝代更迭,文明區域的擴展,最成熟的華夏政權吞併周遭的落後文明,不斷發展才形成了中國歷史長河。
有了這個辯證法,我們看待元朝將更客觀公正,在中國歷史觀這個大框架下,中國無論哪個朝代有過就批判,有功也不漠視。
元朝漢化遲滯不是原罪,民族等級制度也不應成為否定元朝歷史的依據,它對中國後續歷史的積極影響你也應該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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