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情折腰,難道不是你,一直以來戒不掉的癖好
據說每一個關注我的人都找到又帥又高又有錢的男朋友了。
為愛情折腰,難道不是你,一直以來戒不掉的癖好。
文:K3rwin
樂:你給我聽好/張碧晨
圖片部分來自網路
「你看看大伙兒的合照,就你一個人沒有笑。」
聽著這首歌,看著眼前的照片里,擺著苦瓜臉的我的左奶頭旁邊,是那個帥氣的小奶狗,風吟。
風吟是我的大學同學,那時他還是個短髮精幹系少年,頭髮短短的貼在頭上,是那種栗子色的,一雙淺褐色的眼睛,三眼皮,薄嘴唇。
後來很多人和我說過,嘴唇薄的人,薄情寡義。
其實他並不是不重感情,只不過我們的投入與接收不在一個頻率上,總有偏差。
都說曖昧是一段感情最好的階段,我覺得真的是這樣的。
那整個一學期,我都沉浸在這種微妙的感覺的,無法自拔。
是那種苦中帶澀,澀中帶甜的微醺妙感。
甜的是剛開始你並不了解他,可他卻知道你一直在默默地關注著他,並且他也會偷偷看看你,你們彼此對對方來說都是陌生的。
澀的是就算你們每天都見面,每天都會擦肩而過,每天眉飛色舞,但是你們始終是兩個世界的人,沒有實質性的交集,甚至連一句話都說不上。
我還記得我第一次見到風吟的時候,那天天氣很好,陽光柔和,微風不燥。
對,就如現在上海四月的天氣一樣。
哦,我的天,多麼特別多麼Cool的大男孩,栗色的頭髮如星星點綴搬飄在頭皮上,一雙淺褐色的眼睛似乎在說「快來cao我呀」,鮮艷的嘴角帶點橙色,始終上揚著微笑。
不巧的是我一直在盯著他看,丟失了步伐,一下子撞進了他的懷抱。
他玩笑般用小拳拳錘我的小胸口,不知怎麼回事,心臟跳動的厲害,不斷地撞擊著我的左奶頭,左奶頭好痛。
那是人生中第一次的一見鍾情,大概一見鍾情的人都會左奶頭痛吧,畢竟那是離心臟最近的地方(在這裡我要隆重的感謝一下電影 左耳 帶給我的創作靈感!)。
當時的我,看著他離去的背影,白襯衫被風吹的開始搖擺,放佛世界都有了全新的規則,花開了,一起搖擺吧。
他的一舉一動讓我傾國傾城,連虛偽的錘我小胸口都愈發可愛起來。
後來我打聽到了他的班級,知道了他和我同專業,我就說嘛,我這專業都出帥哥的。
加了微信,關了微博,我發現自己越來越無可救藥的愛上他。
他喜歡運動,尤其喜歡打籃球,沒有運動神經的我拚命刻苦練習,有他在球場的時候總是想讓他看見自己投進三分球的樣子。
運動會的那天,我終於鼓起勇氣,主動約他出來,礙於性取向問題,我沒有直說,但是也盡量的不去避諱。
我問他,「小哥哥小哥哥,給你個東西你要嗎?」
他狗了一下,半開玩笑地說,「什麼東西啊?」
「你把手伸出來!」
「我,你要嗎?」
他被我逗笑了,問我是不是在拍抖音啊?
我急忙解釋道:「不不,套路是抖音學來的,但撩你是認真的!」
風吟又笑了,這次是羞澀的笑,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一個大帥比撩。
他說我們還不夠了解,還是順其自然吧。
我念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呢不是?我等。
從這一天以後,我們走得更近了。
我把網名改成了悅詩,而他,就叫風吟,不錯不錯,看著就像一對兒。
我逆流而上,勇往直前,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參差荇菜,上下左右我都要求之。
我卸載了所有的社交軟體,青春就是要把一個人當作信仰一般愛過才不會留遺憾,我是多麼的愛他。
在他面前,所有的情緒都拿捏不住分寸,或動如癲癇,或靜如癱瘓,我面紅耳赤,我手足無措。
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兒童節的那個夜晚,我急匆匆地趕到教室,發現已經坐無缺席。
突然看到朋友在向我招手,原來特地為我留了一個座位。
在我找到座位沾沾自喜的時候,才發現他就坐在我的前面。
我欣喜若狂,他沒有看到我,還沒來得急開口,一襲長發輕柔地靠在了我左前方的肩膀上。
我嚇了一跳猜想著這個陌生的背影是何方神聖,真是個膽子大的野雞啊。
我恍然大悟,嫂子你好。
我全身癱瘓一般靠在了牆上,望著他們的背影發獃。
我仔細地打量著風吟的女朋友,也確實,很完美。
不過我在她的長髮上找到了四塊頭皮屑,也算是有了一絲絲的欣慰。
我的朋友在滔滔不絕地說著騎士的詹姆斯打得有多麼爛,是的,那場球今天上午我也看了,卻一點也想不起來了。
下課了,她把兒童節禮物——社會人小豬佩奇的手錶掛在了風吟的手腕上。
「咦,粉粉的是不是有點娘了呢?」
「沒事,你送我的我就一直戴著。」
這麼美好的畫面,曾經無數次出現在我的腦海里,如今卻不是我和他,心不心酸?
我堅信我才是世界上最愛他的人,最後才發現他並不會因為我做了什麼而被感化到,心不心酸?
我那麼愛他,卻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成了別人的男朋友,心不心酸?
我說有一天他會發現你對她的好,可是他卻更溫柔體貼,成熟堅毅,心不心酸?
我從此終日渾渾噩噩,兩眼無光,行屍走肉般遊盪在天光之中。
「你在想誰想到睡不著,你應該覺得驕傲,很多人想失戀也沒有目標,只是想睡個好覺,別炫耀。」
不斷的反覆循環著這首歌給自己安慰,最後抱著」我和他的故事還沒有結束「的心態繼續生活。
七月份,他們同居了。
我一直刻意避免出現在他出現的場合。
直到有一天我去買菜,碰到他衣衫襤褸的才挑著特價食品,轉悠了半天,什麼也捨不得買。
抽的煙也從一開始的1200元一條的熊貓變成了幾十塊一條的白沙了。
弄不明白,怎麼我那麼寶貝的一個人,在別人那裡,就啥也不是了呢。
我出了超市,問朋友要了支付寶賬戶,以陌生人給風吟轉去了一萬塊錢。
之後的一周內,他們分手了。
風吟死了媽一般的聯繫我。
我知道他是因為失戀後很痛苦,只有我對他才是真的愛,尋求安慰。
那段時間我們二十四小時膩在一起,白天愛,晚上做。
大概就是床上摸盡他全身 床下卻依然能稱兄道弟,然後飄然而去的一種仙風道骨吧。
事後我想了想,這根本不是愛,我只是一個單純愛他的備胎而已,他只是在宣洩寂寞,而我卻以為那是愛情。
我像條流浪狗般的跑出了屋子。
我不是什麼善茬兒,我擁有的善良、勇敢、誠實的美德和品質,都是因為我希望和他在一起。
我告訴自己,從今往後,每想他一次就去操場跑上五公里,要麼放下,要麼在運動會上拿個長跑第一。
Maria和我說過,你是沒辦法「擁有」一個人的。
沒辦法擁有過去和未來,擁有的頂多是自己對當下的一些感受。
對過去的介意和對未來不確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不如戒了它
多少來日大難的日子是靠今日相歡的「尖峰體驗」撐下去的,不如感受當下。
所謂「關係」,是無數刻當下的合集。
來日憂慮,不如創造Romantic。
我想通了,我準備了一個全新的自己準備去迎接他。
可是,
當我終於卸下層層偽裝,決定奮不顧身的撲向他的時候;
當我終於不再彷徨,以為自己在迷霧重重的大海上發現了自己的燈塔的時候;
當我開始反省,開始悔悟,勾掉了以往的所有爛賬,打算安安靜靜的躺在他懷裡的時候;
當我的生命因為一個人變得鮮活,當我終於覺得自己不再那樣無情,當我蒙塵的心終於照進陽光的時候;
當我滿心歡喜,想要告訴他這一切的時候。
他再一次地推開了我。
呵呵,為愛情折腰,難道不是我,一直以來戒不掉的癖好?
現在,當我一個人在這段愛情長跑里終於衝過終點線的時候,
猛然大悟:愛情里最心酸的,是我被痛苦打敗,被孤獨吞噬,世界上還有那麼多在乎我的人。
我的所有的悲傷和委屈都會因為愛而不得的他被無限放大,而我卻自暴自棄,像個小丑。
因為愛情中的痛,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和對明天的嚮往,你說心不心酸。
戀愛這種東西大概就像是打遊戲練級。
我初出茅廬 單純幼稚 一腔情深剛剛完成新手任務,他卻已經千帆過盡 手法老練 收放自如段位頂級。
我死心塌地跟著他混,妄想以後兩人一馬笑傲江湖。
他目光長遠時刻思考著用完了我這點兒新手福利怎麼甩我甩得不露痕迹。
這麼久了,仍然記憶猶新可以整理成文,不是因為自己的深情。
是因為累積下來的沉沒成本太高,而自己不過是個病入膏肓的賭徒,死攥著最後一張牌。
堅持要賭到血本無歸。
回到最初的起點,看著我和他的合照。
合照里,他站在我左側,卻像隔著銀河。
原來,你早已在我靈魂里,永垂不朽。
文末,我曾經為愛情折過三次腰。
第一次在我18歲的時候,愛上了風吟,他有著一雙淺褐色的眼睛,栗子色的頭髮。
在他失戀的時候我陪伴著他,然而真正和他告白的時候他卻說:
「我們不能在一起,我不是Gay。」
這是我第一次感到心酸,因為「我不愛你,所以不能在一起。」
第二次在我20歲的時候,愛上了同學。
他高高瘦瘦,像一隻竹節蟲。我們在一起很快樂,每一天都像在蜜糖里。
但他很窮,不願讓我和他一起窮下去。
他說,我愛你,但我不想讓你受苦。
這是我第二次感到心酸,因為「我愛你,但我們不能在一起。」
第三次在我23歲的時候,愛上了一個只見過兩次面的大叔。
他很沉默,也很節制,離過一次婚。他向我表達了「愛意」。
他說,我不愛你,但你年輕可愛,我可以養你。
這是我第三次感到心酸,因為「我不愛你,可我們依舊可以欺騙彼此,走到一起。」
這麼多年過去了,我記的最深的,依舊還是那雙淺褐色的眼睛。
現在這裡突然更加思念他,正巧也睡不著,想給他打電話。
又想想他已經有個女孩子依偎身旁,是個大奶香逼,還是算了吧。
嗯,上海的四月。
夜色正濃。
Kerwin,裝過最大的逼,就是每個工作日早上洗澡化妝,穿著最帥氣的衣服出現在工位上。好似昨晚從未嚎啕大哭,抱著手機輾轉反側,或像狗一樣哀怨整夜。
聽說點贊、轉發、點那個東西的人都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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