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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格心理學理論中的「自我」

的「自我」

NO.1

榮格心理學理論中

摘要

從研究的領域來看,榮格不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自我心理學家。但是在其開始構建自己的理論的過程中,可以說都是為了同一個目的,即實現自我。所以,對於榮格理論中的自我進行探究,是深入榮格分析心理學理論的一枚鑰匙。筆者從能量的角度對榮格理論中「自我」的本質及發展進行了一番全新地探究,並以此發現在個體「自我」發展的過程中,「自我」從內外部汲取能量的同時,個體也會翻開新的篇章,逐漸走向完整。

引言

卡爾·古斯塔夫·榮格(Carl Gustav Jung , 1875—1961),瑞士著名的心理學家,分析心理學的創始人。由於家庭環境的原因,榮格從小就深受宗教思想的影響,正是這種童年的經驗,使得榮格在與弗洛伊德決裂之後的理論發展,從宗教神話中汲取了大量的營養。在筆者看來,榮格的分析理論將研究的視線從弗洛伊德的一元性觀點——泛性論遷移到全新的二元論世界。並且在弗洛伊德對潛意識闡述的基礎上,將潛意識的範圍擴充到了集體潛意識,拓展了心理學的研究領域。

從當今心理學的發展來看,雖然精神分析依舊被重視,可對於榮格理論的研究相對較少。通過筆者對中國知網附屬的期刊網站所提供的數據整理之後,發現自2001—2014年,以弗洛伊德為主題的研究文章有3307篇,而關於榮格的只有944篇。從兩者理論的發展來看,弗洛伊德在身前就積極的推廣和捍衛自己的精神分析理論,以至於在其去世後,在各個國家都出現弗洛伊德理論的傳播者。但榮格卻與之相反,他在身前就不贊同理論的流派分裂,認為有多少人在讀其理論就會有多少種「榮格」理論,這可能也與榮格一直不贊成出現理論的「權威者」有關,因為,所謂的「權威者」會為了盲目地捍衛自己的影響力而致使研究走向片面化。

但是,不管榮格理論傳播的程度如何,其理論中所透露出的重要價值是不可忽略的。其中所涉及到的個體發展過程中的自性化歷程,不僅具有治癒作用,還能夠幫助的個體實現「自我」。可是就筆者搜集到的與榮格的944篇文章中,以其原型為主題的有371篇,佔39.2%,情結佔4.1%,自性只佔了8.7%。至於筆者想要探究的在個體自性化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自我」只有一篇,這唯一的一篇《論榮格心理學中的「自我」概念》由其作者王新生2011年發表在《黑河學刊》上。但欣喜之餘筆者卻發現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只是一味地在探討榮格理論中「自我」的本質與類型,從而忽略了榮格理論中所強調「自我」的意義和作用。

所以,為了更深地理解榮格分析心理學理論中的「自我」,筆者將以另一個被榮格引入自己分析心理學的概念——「心理能量」的角度,來看待「自我」的發展和其所表現的意義和作用。

「能量」與「自我」的概念

(一)榮格理論中的「心理能」

有關於心理學領域所引用的「能量」這一概念,並不是從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才開始,對於心理學中的量的關係的認識,促使一些心理學家將物理學中能量的觀念引入了心理學,並構建了與物理能相對的心理學概念——心理能。起先由於不能夠證明物理能與心理能之間存在著一種等值關係,從而迫使很多心理學家不得不放棄對這個概念的使用。但是後來正如榮格引用的馮·格羅特所說的觀點:心理能的概念就像物理能的概念一樣,被證明在科學中是有根據的,心理能也像物理能一樣有各種大小不等的量以及不同的形式[1]。

其實,榮格與弗洛伊德最終的分開也可以將其原因歸為兩人對心理能概念的不同理解和使用。在弗洛伊德的理論中,能量的來源和去向只與一個東西相關聯,那就是性。所以,榮格認為弗洛伊德的理論是純粹的因果論,對個體行為的解析只強調了原因的重要性,而忽略了此過程的終極意義。就比如對於退行的看法,從因果論的觀點看,退行是由例如「戀母情結」決定的。但是從終極論的觀點看,這是力比多退回到了母親形象中,從而在其中找到各種記憶聯想,進一步的發展能夠通過這些聯想得以發生[2]。所以,弗洛伊德所引用的心理能概念是片面的,他對性的過度強調導致他將與性慾並存的其他特定的心理力的變化統統歸為純粹的性慾,從而使自己面對並非不公正的指責,即泛性論的指責[3]。

而榮格所看重的是不同能量之間的相互轉換,並在心理能轉換的過程中提出了等值、守恆、反相三原則。所以,榮格所使用的力比多不僅不是具體的或已知的,而且它還完全是未知的,是一個純粹的假說,一個模型,並且不比物理中的能量更能被具體地感知[4]。同時,也正是力比多背後的「能量」的流動和轉化帶動了個體的發展。

(二)榮格理論中的「自我」

榮格分析心理學的確立是在與弗洛依德決裂之後。這二人最終分道揚鑣的原因在於,弗洛依德理論的後續發展使得精神分析越來越趨於一個狹隘而片面的領域——性;而榮格則因為不滿弗洛依德對夢的片面化解釋,在原有的潛意識基礎上發現了集體潛意識——夢的另一種來源。隨著集體潛意識理論的提出,新的概念填充了榮格的分析理論。這其中被後來追隨榮格理論思想的研究者沿用最多的要數被發現充斥在集體潛意識裡的原型,以及整體的中心——自性。

雖然,在構建自性這一理念時,榮格並沒有想要用它去取代意識的中心——自我,只是在自我的基礎上重新建造了一個包容意識與潛意識的「宏大坐標系」。但是,自我這一概念還是被後來研究榮格的學者漸漸淡化,只是用它來突顯自性。再加上新弗洛伊德主義的攻擊和社會人事的壓力,西方榮格學派的心理學家們對自我的理解越來越偏離榮格的主張[5]。

筆者認為,在討論榮格理論中「自我」的概念之前,首先我們應該將探索的目光投射在這容納自我的領域——意識之上,畢竟意識是孕育自我的源泉。即使,自我被榮格看作成意識領域的核心和掌權者,但自我不等同於意識,意識包含著自我。所以,在我們研究這「果實」之前,還是讓我們先看看這孕育出果實的土壤。

對於意識內容的探究,一道難以跨越的時間鴻溝橫亘在我們面前。我們不可能回到最原初的狀態,觀察意識如何在我們的祖先身上萌芽和發展。所以,想要完全的弄明白意識的本質,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如果我們採用榮格所運用的方法,觀察一個兒童如何獲得意識的,這樣一來原本形而上學的問題在某種程度上就轉變成了心理學問題。

從榮格的觀察結果來看:當孩子認識某人或某物,即當他「知道」某人或某物時,我們就覺得孩子有了意識[6]。而那個儲存了我們所有「知道」的內容的地方,就被我們稱之為意識域。由於對外界內容通過感知覺傳進來的事物的不同理解,剛開始的我們並不「知道」某人或某事,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不同心理內容之間被感知覺建立起來的「關聯」。所以,在榮格看來,我們能觀察到的意識的第一階段,僅僅由兩個或多個心理內容之間的關聯構成。在這一層面上,意識僅僅是零散的,局限於對數個關聯的感知[7]。

直到後來,隨著兒童從環境中不斷地得到教化,這些零散「關聯」通過某種聯繫開始以系列的方式呈現出來,兒童才真正地「知道」某人或某事。不過,在榮格看來,此時的意識內容雖然含有一種新的,非常重要的屬於感知者本人的系列內容,即所謂的自我,可是此時的兒童還是不能用第一人稱來討論自己。只有在後來,當自我內容——所謂的自我情結——獲得了屬於自己的能量(很可能是教導和練習的結果)時,主體感或「我」才萌生出來[8]。屬於第一人稱「我」的意識才真正以連續記憶的方式出現,意識里的內容開始圍繞著「我」——自我被重新排列組合。

從《心理類型》一書中可以知道,自我被榮格稱之為一種特殊的「複合體」。這種複合具有一種強大的吸引力,如同磁體一般。它既從潛意識中、從我們未知的黑暗領域內吸納內容,又能從外部世界中吸取印象[9]。隨著個體本身和其所生活的環境的變化,意識域也在不斷的擴充,其裡面的內容也在與日俱增。在榮格看來,意識的內容是由感覺器官所記錄的各種形象所組成,而這種感覺器官則是將刺激從內部傳向外部以及從外部傳向內部,進一步說,它由大量已逝過程的形象組成[10]。這些多種多樣的成分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內聚力將其結合在一起,很顯然,在意識領域發散出內聚力的就是自我。

這時,筆者才恍然發現,「自我」的意義並不在於的它本質內容為何物,而是一種力量的體現,這種力量不僅能夠讓與其相關聯的內容成為意識,也能使意識內容從最初的散漫變得統一。

探尋自我

榮格的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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