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爸爸,為了我,請不要再娶,好嗎?
藍空
大腳
致爸爸,為了我,請不要再娶,好嗎?
文大腳
編輯大腳
序號
001
麗麗,簡書上認識的一個朋友,給我講述了自己不幸的婚姻。在她懷孕期間丈夫出軌,生孩子時身邊無一人,刨腹產手術自己簽的字,月子里她以淚洗面,傷了眼睛,產後抑鬱。丈夫跪地發誓絕不再犯,並保證要對她好,為了孩子,麗麗選擇原諒。如今,孩子7歲了,丈夫再次出軌。
我本以為,麗麗會離婚,但她沒有。還是同一個原因,為了孩子。麗麗在事業單位上班,一個月工資三千,若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她捨不得孩子,她怕男方再娶,孩子受苦。若是判給自己,可經濟能力有限給不了孩子更好的生活。就這樣,麗麗活在婚姻的牢籠里,想跳出來,又不敢跳出來。
1995年,阿邁托、盧密斯和布斯進行聯合調查發現,那些長期失和卻依舊不離婚的父母對子女的幸福感造成的負面影響比閃電式離婚更大。
感情破裂的父母,縱使將就著,也給不了孩子完整的家。甚至還會給孩子今後愛情和婚姻造成傷害。
如此說來,離婚固然好,可誰又能保證下一段婚姻里繼父/繼母不是禽獸。
序號
002
4月4日,一則新聞觸目驚心。北京朝陽區發生了一起命案。繼母王文(化名)用秋褲繞在1歲7個月的繼女脖頸處,致其死亡。
據王文供述,自己因懷孕脾氣「失控」,當天喂飯時小惠(化名)哭鬧,她找來一條黑色秋褲繞在孩子脖子上,「只是想嚇一嚇她,沒想到事情會這樣。」
但多名鄰居提到,孩子一年到頭有傷,臉上都沒好過,每次問家長都說是孩子自己磕碰的。出事前幾天,孩子「臉腫得像麵包,眼睛腫得睜不開。」
最後,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文有期徒刑15年。
1歲零7個月,多麼可愛嬌嫩的生命,卻在4月4日這天嘎然而止。在其他孩子享受父母寵溺的時候,小惠卻遭受繼母毒打致死。
我們痛恨繼母王文的殘忍和沒人性,惋惜幼小的生命被踐踏,可同時又不得不深思,造成這一悲劇發生的間接劊子手,是小惠的親生父親。
孩子每日被虐待難道他看不到?再婚時他有考慮過孩子的安全嗎?平日里對孩子給予過關愛嗎?
生活中很多人離婚後還是選擇了再婚,因為不想孤獨終老,因為還年輕,還渴望愛情,因為世俗的壓力,因為要搭夥過日子。可不論何種原因,倘若你有孩子,請不要這麼自私。再婚者,請你們在滿足自己幸福的同時,多想想上一段婚姻留下的孩子,關注他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序號
003
胡適在《我的兒子》一文里說到:
我沒有經過兒子同意,就自作主張把他生在了我家,而且稀里糊塗給了他一條生命。況且給他這條生命,我也不是出於有意,怎敢在他面前「居功」?
從他出生那一刻起,我就已經虧欠他許多,我沒有經他同意,就把他帶到這個家庭,這個世界。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我這個做父親的都應該負一部分責任。我好好地養他教他尊重他,乃是彌補「自作主張把他帶到這個世界」的罪過。
父母這個職業,是世上最簡單又最困難的。簡單是因為準入門檻低,幾乎人人都可以成為父母。可一旦開始撫育新生命,源源不斷的難關和困惑就會接踵而來。但生活中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能夠擔負起創難關解困惑的責任。
所以,為了孩子,結婚一定要慎重,充分了解對方,不要輕易閃婚。
已婚夫婦,用心經營生活,為孩子營造和睦的家庭氛圍,不要輕易離婚。
離婚人士,請再開始下一段婚姻時三思而後行,考慮自己幸福的同時不要忘記孩子的安全。
生命是美麗的,對人來說,美麗不可能與人體的正常發育和人體的健康分開。而對於孩子,生命之花的綻放離不開父母的呵護。
END
作者:大腳
90後美少女,鄉村教師一枚,熱愛一切美好事物。
喜歡手繪,偶爾發發牢騷更更文。
格言:人生在於折騰
夢想:畫的好,寫的好,將來錢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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