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中那些死難者存在銀行里的錢,最後怎麼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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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共遇難8萬餘人、失蹤17923人,直接經濟損失達到8451億元。汶川地震的發生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現實,雖然新建的汶川更加美麗,但時至今日依然讓人心痛不已,我們只能緬懷逝者、致敬新生。
參照汶川特大地震的處置方式,對於自然災害發生後的失蹤者在銀行的存款依然屬於其本人個人財產,只有在經法律程序宣告死亡以後才可以由第一繼承人攜帶死亡證明、公證書去銀行進行支取。
自然災害後遇難者和失蹤者沒有家屬的,這部分貸款對於銀行來說已沒有實際的債務人,只能進行核銷處置。
銀行存款是屬於遺產的一部分,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在辦妥繼承手續後就可以到銀行取錢,沒有銀行卡沒有存摺沒有密碼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到銀行取錢的。
發現我們國家真的是很人性化。從法理上來說,地震的倒塌的房子,房貸你也應當繼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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