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時尚 > 比伯自傳:24歲的我承受不起這一切

比伯自傳:24歲的我承受不起這一切





本文為小哈整理渠道資料彙編而成,


如有雷同純屬不可能







大噶好,我系渣渣輝,不對,我是 

Justin Bieber

。最近沒啥事,來跟大家嘮兩句。前幾天社會我坎爺來的時候,提到了我的好兄弟——

Jerry Lorenzo

,咱們就從這兒開始聊唄!








很多曾經黑我的人,最近都變成了迷弟迷妹。除了因為我成熟了許多之外,還有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造型。畢竟誰會不喜歡一個

我這麼帥 

還會穿的孩子呢?而我這造型上的變化,要歸功於「傑仔」——Jerry Lorenzo。









看到沒有?我這身上穿的可都是

Fear of God

,牌子貨!「傑仔」就是這個牌子的主理人。







在去年的 NBA 全明星賽上,我也穿了一會兒 Fear of God 的球鞋,至於腳感,怎麼說呢?我們還是期待一下它和 Nike 的聯名吧!不過 Fear of God x Nike 聯名系列的可能性有多大我也不知道,

「傑仔」就是愛搞神秘







雖然我籃球打得不是特別好,但我

對籃球可是真愛

,只要有機會我就會參加 NBA 舉辦的全明星賽。我還記得今年那場比賽的時候,和吳亦凡聊了一會。當時聊的挺好的,後來聽說,吳亦凡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自己是中國的我?當年 CNN 還說過有個叫鹿晗的人是中國的我......







我也習慣了,從我十年前跟著「亞瑟小子」正式出道至今,有無數人拿我和別人比較。結果很明顯,都是

我贏了









雖然

2008 年我正式出道

,但在我的家鄉——加拿大安大略省斯特拉那個小地方,2006 年我就已經小有名氣了,那年我拿下了當地歌唱比賽的第三名,

那時候我才 12 歲








為了讓一些不能來現場的親戚朋友也看到我的表演,我媽把我的表演視頻發到了 YouTube上,沒想到被斯科特(Scooter Braun,Justin Bieber 的經紀人)看到了,用他的原話說就是「

這小子簡直是個天才!

」然後他找到了我的母親,說要簽下我。當時他問我有什麼夢想,我說我想

在麥迪遜花園開一場座無虛席的演唱會

。斯科特告訴我還要再努力一點,現在看來兒時的夢想似乎已經可以實現了。








說實話,剛開始那段時間過的很艱難,畢竟我只是個

沒背景的單親家庭小孩

。是他帶著我開設 YouTube 個人訂閱頻道,帶著我去拜訪各大電台,才慢慢有了今天的我。後來我叛逆期那段時間,全世界所有人都討厭我,他也從未想過放棄我。我13歲的時候,他就答應我「

你贏,我陪你君臨天下,你輸,我陪你東山再起」

。所以即使我現在、未來有多紅,他都會是我的經紀人!我們現在已經不是簡單的工作關係了,更像是好兄弟。








這裡就要說到我的「恩師」亞瑟小子(Usher,美國著名音樂人,獲得過8次格萊美大獎),2008 年我剛有點名氣的時候,亞瑟小子看到了我的翻唱作品,介紹我簽約了正式的唱片公司。簽約後的第二年年底,我發布了人生中的第一張專輯《My World》,發行首周銷量就突破了 13.7 萬。半年後我又發布了《My World 2.0》,發行首周就登上了公告牌專輯榜首。也就是從那時候,

我紅了









紅了之後,我膨脹了,很膨脹,

我想當社會人

。於是我開始紋身、酗酒、光膀子、走在路上就愛問人「你瞅啥!」,看誰不爽就要上去跟人干架。

小豬佩奇身上紋,掌聲送給社會人!








2014年,有一回我和幾個哥們去吃飯,遇到了奧蘭多(Orlando Bloom,曾在《魔戒》中飾演精靈王子),起了點衝突,我們把他揍了一頓!

連個花臂都沒有的娘炮還敢挑釁老子?








但從那件事我發現,我多了好多黑粉,我的老粉也有不少開始脫粉,他們說我變了說我不一樣,甚至有人在白宮的請願網站上讓我滾出美國,還得到了 275000 名美國公民的支持。我開始慢慢思考:

「我是做錯了嗎?」








經過一段時間的反省,我發現自己確實有點太幼稚了,於是我開始

沉下心做自己的事








我開始做服裝

,找來 H&M 進行合作,將傑仔給我設計的「Purpose」系列幾乎照搬,只為了讓粉絲朋友們

都能穿上我的同款

。別問我為什麼這麼便宜,因為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我開始做音樂

,從2015 年以賽琳娜為靈感的單曲

《What do u mean?》

(你啥意思?)和專輯

《Purpose》

(干就完了),到 2016 年斬獲格萊美的

《Where are u now》

(你擱哪嘎達呢?),再到火的一塌糊塗的

《Despacito》

(慢慢整),一首比一首牛 X !








我開始認真談戀愛

,和我的摯愛賽琳娜(Selena Gomez)複合了,經過了歲月的洗禮,我們都

更加成熟

了,但面對彼此的時候又可以

保持著當初的那份童心

,這不就是最好的愛情嗎?








總之,這就是我,我就是 Justin Bieber,我做過不少錯事,但也正在慢慢走向正軌。不管怎麼說,

我才 24 歲

,一切就讓時間來證明吧!








下一期你想讓誰來講自己的故事呢?















往期推薦


昨穿 adidas 今穿 Nike,Drake 這場換鞋大戲還要怎麼演?




如何成為球鞋圈的「頭號玩家」?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L7SNEAKER 的精彩文章:

「L7快訊」煥發新春 ,Quasi x Vans Epoch Sport Pro LTD
「L7開箱」美國人民瘋狂搶購的 ANTA KT3 "ROCCO" 來了!

TAG:L7SNEAK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