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薩戒本經》 四十一輕戒 二十五、背大向小戒
《菩薩戒本經》(33)
四十一輕戒(25)
二十五、背大向小戒
文 / 觀諸法如
慈氏菩薩說?北涼天竺三藏法師曇無讖於姑臧譯
乙二、明四十一輕(分三科)
丙二、別列四十一(分四十一科)
丁二十五、背大向小戒
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捨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第二十五背大向小戒。
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捨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就是不肯努力地去學習大乘佛法,「棄捨」,把大乘佛法棄捨了。「一向修習聲聞經法」,就是完全地去學習聲聞乘的經律論,專一地修習小乘佛法,「是名為犯」,那這就是犯戒了,犯了這背大向小這條戒。「是犯非染污起」,但是這樣子不是染污起。
前面是學習大乘不學小乘(第二十四毀聲聞法戒)是犯染污起。這地方(第二十五背大向小戒)是專學習小乘,不學大乘是犯的輕垢罪。這可見大乘佛教對小乘佛教的尊重了。
這上面的意思,若是一個發無上菩提心的菩薩,沒有學大乘佛法,專心地去學習小乘佛法,也是犯,但是輕垢罪,不是重垢罪,有這個意味。若是主張不要學習小乘,只是學習大乘,那就是重垢罪。這樣的意思,大乘是非要學不可,小乘也要學,有先後的不同,這樣不算犯戒。大乘佛法若是不學,若只是學習小乘佛法,也是犯,但是輕微。
如果專學小乘,努力學四念處,可以了生死得涅槃,如果專學大乘不學小乘,要是自己不努力修四念處,他的煩惱無法對治,就流轉生死,行菩薩道可能失敗了。這樣來說,就不如學小乘而勝過學大乘而失敗的。其次,如果學小乘,要是得了初果至四果,將來入了無餘涅槃,將來遇見佛講大乘佛法,他還是會做菩薩的,那麼受流轉生死的苦就少了。假設學大乘,煩惱沒斷,流轉生死的苦就更多了,這樣說小乘勝過大乘,可是如果學大乘能努力修習斷煩惱,那當然是最殊勝的,而不是不如學小乘了。
第二十四毀聲聞法戒:若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污起。何以故?菩薩尚聽外道異論,況復佛語?不犯者:專學菩薩藏,未能周及。
第二十五背大向小戒: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捨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污起。
北天目蕅益沙門智旭箋《菩薩戒本經箋要》:「是前戒毀聲聞法,則大小俱失,故犯屬染污。此戒棄大習小,則小為大階,故犯非染污。觀此二戒,則後世之自負大乘。不甘小節者,深違慈尊之訓明矣。」
第二十四戒(第二十四毀聲聞法戒)毀聲聞法,則大小乘皆失。因毀謗聲聞法則毀滅大乘之基礎,何來大乘?等於將大小乘皆毀,故罪過較重,屬染污犯。第二十五戒(第二十五背大向小戒)是棄大乘法不學,只學小乘,是「棄大習小」。「小為大階」,先學小乘並無多大錯誤,只是未學大乘,未能兩者同時進修,故罪過較輕,屬非染污犯。
第二十四戒是要大眾不要學小乘,第二十五戒是只修小乘而棄大乘,兩者都錯誤,不過二十四戒之錯誤更大。不要毀謗聲閑法,因三乘佛法皆須恭敬修學,若破壞聲聞法,大乘佛法也將遭到破壞。有些人修學大乘佛法,就貢高我慢,自以為是大乘菩薩,修大乖法者,不像修小乘者那麼執著。此為大錯。若未超出三界,煩惱未斷,皆有執著。修聲聞法,首先要破除人我執,然後修大乘佛法,再進一步破除法我執。「我是修大乘者,小必執著那些小乘」,這樣的說法完全是違背佛菩薩的教誨的。
※關於佛歷的二種不同演算法
※《菩薩戒本經》 四十一輕戒 十七、嫌恨他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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