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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總記不住大多數讀過的書?



利維坦按:無論是卷福的思維宮殿,還是漢尼拔用來存儲各種複雜病人檔案的記憶宮殿

(小說中,可惜電影並未體現這點)

,都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可能性:

對於某些人而言,大腦可以成為一個隨時隨地獲取準確記憶條目的大型圖書館。





且不說實操性有多高

(事實上確實有視覺化記憶、思維導圖等諸多途徑可以讓人接近這個特殊技能)

,對於動輒存活七八十年的現代人類而言,過目不忘不一定就是一件徹頭徹尾的好事,

人類最大的幸福也許莫過於遺忘。




而現實生活中似乎確實有人能做到這點。按照傳說,早年間在華傳道的利瑪竇便是在這方面天賦異稟的一人。據說此人在來到中國之前,只在澳門花了一年便學成漢語,他將自己的記憶方法撰寫成《西國記法》一書:首先根據事物的順序在腦中形成一個個的意象,並把意象封存在兩耳之間的「宮殿」里。因為這個宮殿你非常熟悉,所以當你在宮殿里沿著一定的路線參觀時,你每看到一件東西,你就可以根據它的特徵來聯想起自己把它存進來時的當初記憶。




文/JULIE BECK


譯/Charlene

校/沁月


原文/www.theatlantic.com/science/archive/2018/01/what-was-this-article-about-again/551603/


本文基於創作共同協議(BY-NC),由Charlene在利維坦發布





圖源:John Frederick Peto / Getty



《紐約時報》書評專欄的編輯

帕梅拉·保爾(Pamela Paul)讀完書後能記住的,更多是種體驗而非書中的內容。「我通常都記得自己看書時身在何處,也記得這本書本身。我記得一些實體的東西,」保爾如是說。




說她博覽群書也毫不為過。「

我記得書是第幾版,封面是什麼樣子;通常還記得書是在哪兒買的,或是哪個人送給我的。我不記得的是除此之外的所有東西,這太可怕了。





比方說,保爾告訴我,她最近把沃爾特·艾薩克森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傳》看完了。「讀那本書的時候,我知道雖然大部分內容在講述本傑明·富蘭克林,但並非所有內容都和他有關,我還了解了美國獨立戰爭大體的時間脈絡,」她說,「就現在,

我看完書才兩天,可能就講不出美國獨立戰爭的時間線索了。





當然,有些人能做到讀完一本書或是看完一場電影,一次性就把裡面的情節記得完整無缺。

但對許多人而言,文化消費的過程就像是注滿一個浴缸,浸泡其中,然後再看著水白白放掉。或許浴缸表面會留下一層水膜,但餘下的都消失不見了。




「人的記憶通常有種固有的局限性,」 加拿大阿薩巴斯卡大學的心理學助理教授法里婭·薩那(Faria Sana)說。「這本質上就是一個瓶頸。」





所謂的「遺忘曲線」(forgetting curve),會在你學習後24小時內出現最為急劇的升降起伏。

若從百分率看你到底遺忘了多少,遺忘的比例是變化的,但除非你再去回顧,大部分內容在看完後的第一天就都會像廢水一樣從排水道流走,接下來幾天則會流失的越來越多,你一開始吸收進去的只會剩下一點點。







圖源:Wikipedia




大概人的記憶一直以來都是如此。但墨爾本大學研究員傑瑞德·霍瓦特(Jared Horvath)說,

人們現在消費信息和娛樂的方式,已經改變了我們所看重的記憶力類型——而且這種新的記憶形態並不能幫人們記牢6個月前所看的某部影片情節。





在互聯網時代,

記憶回想

——即自然想起頭腦中信息知識的能力——已經變得沒那麼必要了。但這種能力有助於你回憶起酒吧里的閑聊,或是記住你的「任務清單」。霍瓦特說,很大程度上我們所說的「再認記憶」(recognition memory)其實更為重要。「只要你知道那些信息儲存在哪兒以及怎麼獲取到那些信息,那你就不需要真的去回想它們,」他說。





研究表明,

互聯網起著某種外化記憶的作用

。正如一項研究指出:「

當人們期望在未來某個時刻記起信息,他們就降低了對信息本身的記憶能力。

」但即便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前,娛樂產品自身就已經起著外化記憶的作用。某本書中的引述若能直接搜索查找到,那你就無需用腦袋記住它。錄像帶一經問世,你就能輕而易舉地反覆回看某部影片或電視節目。某種文化若不被深深烙進腦子裡那它就會永遠消失——這種觀念是不存在的。



(www.ncbi.nlm.nih.gov/pubmed/21764755)






圖源:freeCodeCamp




如今文化以流媒體服務方式呈現於人們眼前,加之還有維基百科上的無數文章以供搜索信息,互聯網已經進一步降低了我們在記憶所消費文化時所擔的風險。

但這些只是便於我們事後回憶,性質上遠不同於我們提前就能記住所有信息。





談到將記憶外部化的風險,柏拉圖是較早對記憶外化持極端排斥態度的一個人。柏拉圖在寫蘇格拉底和貴族斐德羅(Phaedrus)之間的對話時講到,蘇格拉底講了一個關於特烏斯(Theuth)神發現「如何使用文字」的故事。埃及國王薩姆斯(Thamus)對特烏斯說:






你的發現將會使學習者的靈魂產生「健忘」的毛病,因為他們將不會使用他們的記憶力;他們會依賴書寫出來、外化的文字,而不是頭腦中就記住這些文字。





(當然,不否認柏拉圖的思想之所以能為今人所見全靠了他用文字將之記錄下來。)  

 





(在對話中)

蘇格拉底討厭用文字書寫,因為他認為書寫會扼殺記憶力,」霍瓦特說,「他說的沒錯。

書寫的確會扼殺記憶力。

不過想想書寫帶給我們的所有令人驚嘆的東西吧。我永遠不會拿書寫來換取更好的記憶力。」或許互聯網提供給我們的是種類似的交易:

你可以獲取和消費儘可能多的信息和娛樂,想要多少要多少,但其中大部分你都會遺忘。







圖源:Fast Company




的確,人們常常會往腦袋裡塞很多東西,可能多到自己都留不住。霍瓦特和他在墨爾本大學的同事們去年發現,

那些瘋狂刷劇不停歇的人比一周只看一集電視劇的人,要更快忘記劇中內容。

一看完劇,瘋狂刷劇者在關於該劇內容的小測驗中都會取得高分,但140天之後,他們的測驗分數就比一周一集的電視觀眾低得多。

他們還反映看劇時的享受感比一天看一次或一周看一次的人要小得多。



(firstmonday.org/ojs/index.php/fm/article/view/7729/6532)




人們也沉醉於書寫的文字中。2009年,美國人平均每天看到的文字有10萬個,即便他們並不是真的在「讀」這些字。很難想像自此以後的9年中,這一數字就已下降了。《早間新聞》刊登了一篇名為《嗜書如命障礙症》(Binge-Reading Disorder)的文章,作者尼基塔·貝克薩尼(Nikkitha Bakshani)在該篇中分析了這個統計數值的內在意義。「閱讀是個意義微妙的詞,」她寫道,「

但最常見的閱讀方式可能就是將其當作一種消費。信息是不可能成為知識的,除非它具備了『依附性』。





抑或像霍瓦特所說的:「這就像是一瞬間的傻笑,笑完接著又想再來一陣。

這不是真正在學東西,而是獲得一種模擬已經學到東西的短暫體驗。







圖源:The Savvy Reader




他對追劇行為的研究給我們這樣一個啟示:假如你想要記住看過的電視或讀過的書,不要一口氣看完,一定要有所間隔。

以前上學時,我常常對英語課的課程安排非常惱火:讓我們一周只讀三章內容。但實際上這種安排自有其道理。霍瓦特說,

記憶會在你越來越頻繁的回憶中得到強化。

比方說,你要是在飛機上一口氣讀完一本書,那麼你只是把故事留存在坐飛機的那整段時間內的工作記憶上。「你自始至終都沒在真正對書的內容進行再存取。」





薩那(Sana)說,我們閱讀時常常會有種錯誤的「流暢感」

。信息源源不斷地流入,我們也在同時進行信息解讀,就好像這些信息都很順利地自己把自己整理進了活頁夾,再插入我們的大腦架槽里。「但實際上,除非你為之付出努力,集中精力並採取一些能幫你記住它們的特定策略,這些信息就『存放』得不夠牢靠。」







圖源:Popsugar




人們在進行學習或工作閱讀的時候可能會像上面那麼做,但似乎不太可能會在閑暇時間看《吉爾莫女孩》時做筆記然後再自我檢驗。「你可能看到了、聽到了,但或許並沒在注意、在聆聽。」 薩納說,「我覺得,而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只是在單純的看到和聽到。」





雖說如此,不牢固的記憶也並非全都會迷失不見。有些記憶可能只是處於潛伏狀態無法獲取,等到有了正確的暗示,它們就會重新出現

——線索或許是「《吉爾莫女孩》前情回顧」里的扼要重述,抑或是和朋友關於一本你們都看過的書的聊天。記憶「本質上是相互關聯的」,薩納說。





這或許解釋了為什麼保爾和其他人記得他們讀書時候的周邊環境,但卻不記得書中的內容。保爾從上高中開始就留著

一本「書中之書」(book of books),她給它取名為「鮑勃」——一種外化記憶的模擬形式——她在這裡面記下了她讀過的每一本書。

「『鮑勃』能讓我隨時可以想起我曾在心理上或地理上所到的地方。」她在《生命之中有「鮑勃」》(My Life With Bob)一書中說道。這本書的內容就是關於她的那本「書中之書」。「上面記錄的每一則都會讓我想起曾經的某段記憶,沒有這些記錄的話,那些記憶就可能遺失或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日漸模糊。」





《紐約客》上刊有一篇題為《閱讀和遺忘的詛咒》(The Curse of Reading and Forgetting)的文章,作者伊恩·克勞齊(Ian Crouch)寫道:「

閱讀有很多面,其中一面可能是思想、情感和感覺操縱的混合體——發生在當時並隨後消失——很難用言語形容,所以自然也就轉瞬即逝。

那麼,有多少閱讀也僅僅是種自我陶醉呢——只為了表徵當時的你是誰,以及看到一篇文章時在想什麼?」





對我而言,藝術填滿了生活的四季,而以藝術的形式記住生活似乎並非是自我陶醉——例如浪漫小說之於暖春、真實犯罪之於凜冬。但有件事是確定無疑的:

如果你在消費文化時,總期望能在大腦中建起一棟圖書館以便隨時查閱信息,那麼你極有可能會大失所望。





書、電視節目、電影和歌曲等等,並不是我們上傳到大腦的文件——它們只是生活這張大掛毯中的一部分,和其他所有的事物編織在一起。如果站得遠,可能更難清楚地看到掛毯上的某一根線,但它的的確確就在那兒。





「要是記憶清清爽爽不和其他事物混雜的話,那就太棒了——這樣只要有信息輸入那你就能調出記憶與之相對應,」霍瓦特說。「但實際呢,一切記憶都糅合於萬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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