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肖像權被侵犯,看林志玲是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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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林志玲作為知名女星,因其超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讓一些不法商家盜用,冒用林志玲女士的名義進行品牌,商品,或服務的相關推廣宣傳,其中不乏一些微商,或整容美容機構等,不但盜用林志玲的肖像和姓名,還捏造事實,進行虛假宣傳,這些不法商家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林志玲女士的合法權益,也給林志玲的工作和生活帶來了嚴重的不良影響,更對社會公眾造成了誤導,目前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將會依法採取相關法律措施,維護林志玲的合法權益。
不法商家胡亂使用林志玲肖像權。
之前,林志玲就狀告兩家企業侵犯其肖像權、姓名權,林志玲一方要求這兩家企業賠償250萬,一審判決被告方光損失判賠4萬多元,後來林志玲方二次提起公訴。前段時間,某醫療美容公司在微博發布文章疑似暗示林志玲整容,林志玲的照片還被用於整形廣告,後來林志玲認為該公司侵害其肖像權、名譽權,於是提起訴訟,最終獲賠8萬元。
林志玲。
林志玲工作室的微博截圖。
網友紛紛留言評論:「堅持支持!保護姐姐!」,「這個風氣是該好好管管!尊重每個藝人的權益」,「雙手贊成!志玲姐姐,舉報有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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