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們拒絕以真愛之名戀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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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你為何踮腳尖
女孩你為何踮腳尖
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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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十點,與你相逢。晚上好,這裡是深夜說談。
新浪微博今日發布了一則禁言通知。
用戶@張木易@張千巽涉未成年人低俗不良信息,違反有關法律和微博社區規則,而且突破社會道德底線、違背社會主流價值觀,污染網路空間,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經調查後對兩人予以禁言處理。
新浪這個舉動,乾的漂亮。
本月初,一對情侶婚期將至的消息登上了熱搜。
再看看底下的評論:
「愛情最美的樣子」,「感天動地的愛情」...
哇,要是不看內容,十七也要被簡直甜出汁了好嘛!但是,你知道嗎,相遇的那天,他20歲她8歲,他是她的音樂老師,她12歲時,他們在微博秀出了這段姑且稱之為感情吧,小編並不歧視任何年齡差的愛情,但是一個12歲的女孩,她對愛情的理解成熟嗎,林奕含過去還不到一年啊。
2017年4月27日,台灣女作家林奕含在寓所自殺身亡,年少時曾遭到補習班老師誘姦,這一經歷也最終導致了她的凋零,林奕含將親身經歷寫成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她生前接受採訪時,林奕含曾說:「這個故事折磨、摧毀了我一生。」
這位青年女作家文筆纏綿絕艷,才思驚人,可是卻有過這樣沉重痛苦的遭遇,「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屠殺是房思琪式的強暴。」如果不是幼年時的那場誘姦,這麼美麗聰穎的女子一定會過著健康而又燦爛的一生,而不是早早死於抑鬱。
我無意諷刺任何形式上的愛情,但是我反對一些媒體對他們的粉飾,愛情是很美好,但他應該發生在兩個成熟的人身上,我想起《天若有情》里季冬陽那句話,電視里他和女主相差二十歲,這個女孩媽媽說,如果我同意你們交往的話你會和她在一起嗎?
他說「問題不是二十歲的問題,如果今天她四十,我六十,那完全可以,她三十,我五十,也勉強可以,可是現在她才十九歲,十九歲的孩子,知道什麼是愛情,她會後悔的,我不能害了她」
然後這個媽媽問,如果她願意呢?
他回答「我會心虛,並且會瞧不起自己,偷了一個少女的青春」
這就是我的回答,我們拒絕以真愛之名戀童。
夜已深,晚安,好夢。
我想要你的一個贊,就像在對我說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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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一顆糖就能收買的女孩,也是你十座金山也換不回的姑娘
※矯情有人疼,懂事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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