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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漢字隸變的「三部曲」

【書理畫論】

論漢字隸變的「三部曲」

□陳文坑

漢字隸變是漢字發展史上一次重要的文化事件,通過隸變完成了漢字從古文字到今文字的過渡。漢字隸變始於戰國初期,終於東漢中後期,經歷了600多年的漫長過程,其中有無意識的朦朧階段、有潛意識的明朗階段、有刻意完成的成熟階段。漢字隸變徹底告別了已經使用1600多年的古文字,也告別了使用300多年的小篆字體,實現了從形體、結構、筆畫、形聲等方面均發生根本性變化的隸書書法。隸書的出現,增加了漢字字數、增強了讀寫功能、豐富了書寫形式、規範了流行文字,對於漢字的發展和中華文化的傳承與弘揚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具有極其深遠的歷史意義。

漢字隸變是中國漢字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隸變既是古漢字演變為今漢字的分水嶺,是古代文字和現代文字的轉折點,也是一次從根本上改變漢字的面貌,實現漢字大簡化、大變革的飛躍。雖然隸變經歷了一個非常漫長的歷史過程,但就其發育過程的時間節點來劃分,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部曲」:

第一部曲:隸變的朦朧階段(戰國初期至秦朝初期)

隸變開始於戰國初期,如果從一些無意識的書法形態和無意識的筆畫形態看,朦朧階段還可以向前推至春秋後期。春秋後期的主流文字是大篆,但從1965年山西侯馬晉國遺址出土的竹簡文字看,公元前497—489年的侯馬盟書文字就已經出現橫筆起筆重,有「蠶頭」跡象;豎筆多帶弧意,有提頓變化的朦朧隸書筆意,可見大篆書法已經受到挑戰,這就是隸變最原始的朦朧階段,也是隸變的前期準備階段。

戰國中期,篆字中的筆畫開始出現稍有規律的變化,原先迴環轉彎的點畫慢慢變成了直畫或連畫,圓筆筆畫開始出現直線筆畫,盤曲筆畫慢慢變直,「四不像」的文字在朦朧中出現,說不上是什麼書體,但又不太像大篆,古文字面臨著「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景象,「大篆書」面臨著解體的危機。

這一階段雖然人們的行為都是無意識的,但由於大篆書體的「四大缺點」比較突出:一是結構繁複,象形成分過重,書寫極不方便;二是古文字在創造過程中,造字者並沒有很好地考慮書寫的筆順規律,所以很多字不符合手寫的習慣;三是大篆書體回筆逆筆太多,筆畫不順,影響了書寫的速度和普及;四是大篆字線條連綿,結體無序,缺乏書寫的節奏感。對此,人們在書寫實踐中渴望改變現狀,渴望找到一種便於書寫的大眾化字體,渴望減輕自己的勞動強度,自然而然就會針對弊端作出回應,這種回應完全是無意識的、朦朧的,只是圖個方便而已。因此,大家都在「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地搜索尋找著,都在沒有規範沒有約束的境況下探索實踐著,希望能有一種比較簡約的書寫方法和書寫字體出現,可是這種書體在哪裡,無人知曉、無法定論。這個朦朧階段一直持續到秦朝。

第二部曲:隸變的明朗階段(秦朝初期至西漢中期)

到了秦朝,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下令書」要求在全國使用統一的文字,當時的丞相李斯在大篆的基礎上刪繁就簡,創造出一種比大篆更加簡潔明快的文字,這就是小篆。秦始皇把小篆定為標準字體,在全國推廣使用。

小篆雖然在大篆的基礎上有很大的改良,象形的成分大大降低,書寫的勞動強度有所改善,但仍然顯示出三個天生的不足:一是筆畫繁多仍然不適應處理大量日常事務;二是小篆屬於上層社會使用的字體,下層百姓無法普及;三是小篆是由大篆變化而來的,有些字雖能擺脫古文字的痕迹,但多數文字仍與大篆相近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因此,人們渴望書寫減負的心理依然存在,民間尤其是底層社會渴望有一種屬於自己書體的願望依然存在,為此民間乃至底層小吏的探索始終沒有停止。這種民間探索使隸書書體初見端倪,助推著「隸變」向前發展,這是「隸變」的基礎之一。

秦代末期,出現了以程邈為代表的一些社會地位低下的小吏創造出來的用毛筆直接書寫在竹簡或木簡上的文字,這種文字化圓轉為方折,比小篆書寫得方便快捷。一開始只用於抄寫公文,圖個簡便,後來也用於書寫碑刻和摩崖石刻。由於這一群書寫者都是社會地位低下的小吏,共同的稱呼是「徒隸」,所以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書法就被稱為「隸書」,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古隸」「秦隸」。「古隸」對篆書的很多筆畫和結構進行了大膽的改造:筆畫橫平豎直、用筆逆入平出;結體方正略扁,線條粗細有別;橫畫起筆較重、收筆稍微下垂,這些變化使隸書形態更加明朗,成為「隸變」的前奏曲。「徒隸」的出現是「隸變」的基礎之二。

戰國之後,社會的發展對語言和文字的要求越來越高,人們對事物的記憶越來越依賴於語言和文字。因此,便出現了兩大矛盾:一是很多語言、事物和公務都需要文字來記錄,但漢字的字數偏少,無法滿足記錄對應語言的需要,這就刺激著秦隸的快速發展。二是對象形文字改造的要求日趨迫切,尤其是漢字偏旁結構的出現,產生了大量的形聲字,漢字開始由象形向形聲轉化。形聲字的出現,不僅大大緩解了漢字與語言的矛盾,而且進一步促進隸書書體的明朗化。文字發展的需要成為「隸變」的基礎之三。

由於秦朝「滌除舊典,大發吏卒,興戍役」,導致「官獄職務繁,初有隸書,以趣約易」。秦始皇在廢除六國文字後,沒有禁止隸書的使用與通行,使隸書得以生存與發展,秦隸的架構日趨成型。皇帝的默許成為「隸變」的基礎之四。

隨著篆書格局一步一步被打破,隸書在漫長的歲月中嶄露頭角。秦隸,雖然在結構上還不夠穩定,字形還不夠統一,同一個字經常有多種不同寫法,同一個偏旁也經常有不同的處理,放左放右,放上放下的情況經常出現,但是秦隸的大格局已經形成,隸書形態已經十分明朗了。這種隸書結構上的不穩定性成為「隸變」的基礎之五。

綜上可知,秦朝以後,隸書正在一步一步向前發展。2002年6-7月,在湖南龍山裡耶出土的3萬多枚秦簡中,比較全面地記錄著整個秦代隸書的發展演化過程,是秦古隸的典型代表。以上所述表明,秦隸已經獨具面目,隸書形態已經明朗化,早期八分書的形態也已寓其中,這些重要的條件為漢字「隸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部曲:隸變的完成和成熟階段(西漢中期至東漢後期)

隸變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過程,它包含了古文字、小篆向隸書變化的過程,也包含了隸書自我完善的過程,到了西漢中期隸變基本完成。從西漢中期到東漢後期,隸書主要是自我完善、逐步成熟的階段。漢代隸書取代了小篆,上升為主要通行字體,這是中國文字史上一次重大變革,它徹底擺脫古文字的象形特點,所以漢代人稱隸書為今文(或今隸,也叫漢隸)。

中國漢字發展有三個主要階段:一是從古文字到大篆、小篆的篆字改革,這一階段主要是在古文字基礎上做些規範,總體擺脫不了古文字的象形局限;二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漢字隸變,它徹底破壞了小篆中的圖畫意味,對漢字進行綜合改良,摒棄了古文字的象形特點,是對漢字結構進行的一次規模浩大的調整和重大變革;三是解放後第一次大規模的漢字簡化,也叫「一簡字」,是當今的流行文字,往後還有第二次漢字簡化,叫「二簡字」,沒有成功,但造成的後遺症很大,很多上世紀50年代初中期出生的人受影響很深,書寫時經常在不經意中出現「二簡字」。

到了東漢中後期,隸變已經成熟,漢字從此告別古文字階段,進入今文字階段。縱觀漢字隸變的功績與成效,主要有「四大特點」:

1.形體變化——把象形文字變得不再象形。漢字是在象形圖畫文字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為此象形文字是漢字結構的基本要素。金文象形的程度非常高,到了小篆的出現,象形的程度雖然有所減弱,但漢字中「以形示意」的特徵並沒有改變,象形的味道始終無法擺脫。漢字隸變後,一是單體象形字已經不再象形了,合體象形字也有相當數量很難看出象形的成分,古文字的象形特點消失殆盡;二是隸書在形體上的特徵已經非常明顯:字體形狀由篆字的長方變為正方或者扁方,筆畫收縮縱向筆勢,把古文字的曲線線條變平變直,把古文字中的勻圓筆畫變方變折,強化橫向分展,「蠶頭燕尾」的筆畫出現等等。隸書形體的變化徹底改變了小篆的象形形態,也使書寫的速度大大提高。

2.結構變化——對漢字構字實現全面規整。一是構字偏旁的同與異。變同:指小篆中的一些字,原先某些部位不盡相同,隸變後這些部位完全被同化了。如「春」「泰」「奏」,隸變前上部皆不相同,隸變後就完全相同了。變異:指在小篆中原來是同一種寫法,隸變後變成兩種不同的寫法,比如「攴」與「攵」,小篆中是同一種寫法「攵」,隸變後為「攴」,如「寇」「敁」「敲」字;「攵」如「收」「改」「故」字,各自分化所從了。二是構件形態的分與合。小篆中的「分」,是指一個構件的寫法在不同字中基本不變,但隸變後就分別變成不同的字。如「令」「危」「印」這三字,小篆的寫法底部都一樣,隸變後,「令」「危」「印」就分化成三個完全不同的字了。「合」是指小篆中原來基本構件完全不同的字,隸變後被同一構件取代了。如「責」「素」「毒」,小篆是「責」「素」「毒」,隸變後上部被同一個部件取代了。三是偏旁相對固定。一方面,把用作偏旁的獨體字規定為特殊形態,如「土」「女」「方」「石」等等;另一方面,改造合體字的偏旁,把許多原來不同偏旁的篆字固定為同一偏旁,如「英」「樊」「莫」「奠」統一為「大」字底。四是筆畫相應減少。小篆中一些比較繁雜的字,隸變後筆畫被減少了。如「雷」字的「雨」字頭三點變兩點,「雪」字的「彐」字底由「彗」變「彐」,「曐」字變「星」字等。五是別構一體出現。就是隸變前與隸變後差異較大,甚至面目全非,很難找到對應關係的字。如「泉」「西」「冬」,小篆寫法是「泉」「西」「冬」,隸變前與隸變後根本找不到對應關係,只能自成一體。綜上可知,漢字隸變後,見形知義的視覺效果明顯減弱,有時同一個構字元素也演變為完全不同的寫法,這是中國文字史上一次意義重大的變革和規整。

3.筆畫變化——賦予古文字以全新面貌。小篆的主要筆畫是線條,書寫單位是圓轉的曲線,甚至是事物輪廓的直接描繪;漢字隸變後,筆畫發生了重大變化,「蠶頭燕尾」成為隸書書寫的主要特點之一。此外,在基本筆畫上還有十大變化:①變圓為方。就是把一些圓弧線條變成方折筆畫。如「回」「原」「書」等字。②變長為扁。就是把小篆字體豎長變為扁平。如「唐」「內」「畫」等字。③變曲為直。指的是在隸變過程中把原字中的曲線弧線拉成直線或折線。如「竹」「木」「目」等字。④變直為曲。就是把小篆筆畫中的一些較直的線條扭曲變幻,以達到視覺效果。如「毛」「它」「致」等字。⑤變斷為連。就是將原字中某些線條延長,使之與另一筆畫連為一體。如「皿」「屍」「丘」等字。⑥變連為斷。就是在隸變過程中把本來連著的字體斷開,使之結構更加疏朗自然,富有節奏感。如「衣」「豚」「子」等字。⑦變繁為簡。就是刪減原字中的一些筆畫,使字體更簡潔。如「鹿」「津」「屈」等字。⑧變長為短。就是把原字中的長線條變短,使字更方正。如「心」「納」「弓」等字。⑨點畫移位。就是對某些字的整體或部件做出適當移位,以方便書寫。如「必」「者」「秋」等字。⑩變線條為筆畫。如「天」「文」「方」等字。這些變化一改小篆習性,成為漢字隸變的重要特徵,使古漢字面目一新。

4.形聲變化——對結構產生直接影響。隸變對象形文字的影響很大,幾乎讓「象形文字」不再象形;對形聲字的影響不算太大,多數形聲字從小篆到隸書在結構上基本沒有改變,如:「福」字小篆仍然寫「福」,「示」與「畐」都沒有變化;但也有部分變化,這一部分同樣影響了形聲結構。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一是異形合併使的形聲字變得更為突顯。如篆字中的「活」,隸變後右邊寫作「舌」,但不讀「she」,而讀「kuo」,這樣與其雷同的字隸變後韻母也都含有「uo」,如「括」「活」「栝」「佸」「姡」「蛞」等字,它們原先都有不同的小篆部件,隸變後才成為相同的形聲字部件,使形聲對結構產生影響。二是形符聲符合併後形聲字變成獨體字。比如「在」字,小篆為「在」,「年」字小篆為「年」,「更」字小篆為「更」。原來表音表意的聲符形符全部合併在一起了,出現為非形聲字的獨體字。三是形符移動與部件重組後構成了新字。比如「荊」字,小篆為「荊」,呈形符「草」與聲符「刑」的上下結構,隸變後把草頭放在「開」字上,成左右結構的「荊」。四是形符增加和減少構成新字。一方面增加形符,如「掬」字,隸變後成為形聲字「掬」,另一方面減少形符,如「屈」字,隸變後變成表意不清的新字「屈」。五是更換聲符構成新的形聲字。比如「埋」字小篆為「埋」,隸變後聲符「貍」變成「里」,形符「艸」變成「土」,形符和聲符全變了,又如「涎」字小篆寫法是「涎」,隸變後「欠」變成毫不相干的「延」字,篆字的「水」還是「水」。

隸變,其形態變化經歷了戰國初期到東漢中晚期漫長的歷史征程;其演變結果結束了古文字尤其是小篆時代的文字,開啟了今文的新時代。隸變大大促進了中古和近古時期的文化傳播,使漢隸成為我國漢字發展史上一顆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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