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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這個畸形文化,讓人倍受折磨,人們卻爭著去做它!

大家可能對「小腳」「纏足」都有所耳聞吧?是從我國宋朝開始傳下來一直傳到清朝的一個習俗,除了纏足,還有另外兩個神奇的現象,那就是違反自然人性法則的行為,太監和娼妓。這三個畸形的現象中,纏足對中國女性的毒害最深,接下來就讓我們進一步了解一下纏足吧。

纏足一般是從還是女孩的時候開始,大概五歲左右,方法實用布把腳緊緊地裹起來,並且要把腳趾折斷,窩回腳心,用蠻力讓它變小,想想都疼啊。然後布就一直呆在腳上這麼纏著,於是,腳就不再長長了。 而這畸形的腳還有一個美麗的名字,叫做蓮,並且人們根據它的大小,把他們分為好幾個級別,有鐵蓮,銀蓮,金蓮。其中金蓮是最小的尺寸,我們常說的三寸金蓮,並不是說剛好只有三寸,而只是說她特別小而並不是一定要三寸。

要問這些女性為什麼這麼喜歡纏足?原因有很多,一個是當時年代的政策,宮裡的女性以小腳為美,而當宮中有了纏足這一風氣之後,在平民百姓中也開始流行。在一個就是當時的文人社會。在當時文人的眼光是很有影響力的,他們為女性是否美設立了一個標杆,胳膊細腿細,小鳥依人的女性才更具有女性特徵,尤其是有一雙小小的腳。於是就這雙小腳便在人群中流行起來,而這也關乎到一個封建時期的女性的一生。於是小腳的女人被人追捧,而大腳的女人確是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甚至嫁不出去,讓她們自己和家人都飽受痛苦。

但是不管這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他們的家人再於心不忍,也都會從小給她們的腳纏的死死的,但這是對女性無論是身體還是心理都是很大的傷害啊!首先腳的著地面積小,就會站不穩,走不動道,不能像正常的女生一樣跑跳,嚴重的甚至都不能單獨出門,但是她們也無可奈何,誰讓當時的社會就是這樣的一個社會呢。

幸好在清朝快要滅亡即將建國的時候,禁止纏足的法律被頒布,而且如有違反仗罰十分的重。但即使如此,因為封建觀念太過強大,還是會有人偷偷的給自己的女兒纏足,可見這一現象是多麼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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