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不要給我找麻煩!
作者:蔣先平
來源:金羊網、羊城晚報
鄉長主持召開全鄉站辦所負責人和村書記參加的大會。會上副鄉長詳細地解讀了中央八項規定的具體內容,鄉長在總結講話中強調,領導幹部一定要帶頭認真執行中央的八項規定。
鄉長嚴肅地說:
「『十一』我女兒結婚 ,在這裡我提前給大家打個預防針,對大家同時也是對我本人提出『三不』要求:一是不準大夥送賀禮;二是本人不備酒席;三是不搞結婚典禮。
大家都是中層幹部和各村的一把手,回去後一定要把我的意見傳達給下面每一名黨員幹部,一定要執行我的『三不』要求。
誰要是送禮送物就是給我找麻煩,那我就找他的麻煩。記住了,千萬不要給我找麻煩啊。
」鄉長語重心長、情真意切地說著。「要不是鄉長說他的女兒『十一』要結婚,我們還不知道呢。」
散會後許多鄉幹部和村書記議論紛紛。
站辦所的負責人和村書記回去後立即召開了本單位本部門會議,傳達了鄉長的指示精神,重點強調了鄉長帶頭執行上級政策的「三不」要求。
很快全鄉上上下下都知道了鄉長的女兒「十一」要結婚的消息。
離「十一」還有半個月,鄉長帶著秘書飛往南方招商引資考察項目去了。
還沒到正日子,就有人到鄉長家登門送賀禮。當然了,是鄉長的老婆在家接待的,她對前來賀喜的是笑臉相迎,對送上來的厚厚禮金也是一一笑納。
幾天時間,鄉村幹部、個體工商戶、大大小小的老闆、中小學校的校級領導等方方面面人士都到鄉長家裡送上了不菲的賀禮。
「十一」過後,鄉長考察回來了。
在全鄉幹部大會上,
鄉長嚴肅地說:「我這裡向大家檢討,『
十一』期間我因公出差沒有在家,女兒結婚時有一些同志沒有執行我的『三不』要求,竟然背著我到家裡送了一些賀禮。由於我愛人是農村家庭婦女,不懂得中央的八項規定,私下收了這些賀禮,在這裡我替我愛人向大家作深刻的檢討。請大家相互轉告,
我已經把收到的十萬元賀禮帶到了辦公室,請大家到我辦公室取回賀禮。」
一個星期過去了,當然沒有人去鄉長辦公室取回自己送出的賀禮。
這天,在全鄉幹部大會上,鄉長當著大家的面從包里拿出十捆現金,嚴肅地對大家說:「
這是孩子結婚時大家送的賀禮,這幾天沒有人主動取回去,你們想過沒有,你們這是給我找麻煩啊!我沒有辦法,只能把我愛人在家收到的賀禮全部上交了。
」說著鄉長鄭重地把錢交給了鄉紀檢書記。紀檢書記當眾清點了現金數額,並打了一張收條,說會後立即上交縣紀委。
晚上,鄉長老婆問鄉長:「紀檢書記真的把那十萬塊錢收下了?」
「我讓他收下他能不收嗎?」
「那你別讓他把錢送到縣裡啊!這
些錢白白地送走了,簡直是挖我身上的肉啊。」鄉長老婆心疼地說。
「你們婦女真是頭髮長見識短啊。
現在是什麼時候你不清楚啊?上上下下都在執行中央的八項規定,我們必須舍卒保車。
咱們收了五十多萬賀禮,一桌酒席也沒安排
,要是擺上五十桌,加上煙酒成本不得花上十萬八萬的?咱退的這十萬塊,也就是請客的煙酒錢。
咱們把這十萬塊錢上交縣紀委後,誰上告、哪兒來人查,我們都不怕了!我們可以枕著剩下的這四十萬塊錢天天睡個安穩覺了!這才叫高枕無憂呢。」
「還是你們領導幹部聰明啊。」鄉長老婆伸出胖胖的小手,笑著在鄉長那光禿禿的腦門上拍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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