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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pogo的不是朋克,而是人類學家

朋克的pogo dance並不是朋克發明的,而是一個特別先驅的美國社會人類學家在舞池裡即興跳的舞。

文 | 孫嫣然 編輯 | 林欣煮

轉載自:被雨沖走

如果有在音樂節和livehouse蹦過很多回了的讀者,對pogo就不會陌生了。今天就要來分享一個我在互聯網衝浪時的驚人發現,已經寫在標題里了,不過我還要再說一遍:

發明pogo的不是朋克,而是人類學家。

pogo的人群就很有人類學研究價值,在我看來,這種跟著音樂甩頭亂蹦的舞蹈很像一個「通過儀式」——幫助你懂一種狀態/環境轉換到另一種的儀式,常見的有婚禮、喪葬等。

而pogo跟原始儀式類似,都在幫助我們完成自我狀態的切換:從白天西裝電腦包的工作狗,到夜晚跟著喜歡的樂隊一起蹦迪的朋克年輕人。

雖然我很養生,啤酒也不敢多喝,但蹦起來感覺自己就是朋克本人了。彷彿跟遠古朋克靈魂融會貫通,進入一種出神忘我的狀態。

這位遠古朋克大概就是席德(Sid Vicious),性手槍的貝斯手,網傳pogo dance的發明者。

1976年,當時的pogo還比較有範式,然而我們認為不可或缺的甩頭其實根本無關,標準的pogo動作是這樣的:上下跳,軀幹和手臂僵直,雙腿緊挨在一起。

至於「席德發明pogo」一說,是他本人開的一個玩笑。他告訴告訴Julien Temple,一個給Sex Pistols的拍紀錄片的人,他發明了這個舞蹈,目的是攻擊那些來看朋克演出的假朋克。

同期另一個朋克樂團的主唱沙恩·麥高恩也側面支持了席德的說法,說他每次看演出都穿著皮革雨披,這麼礙事好像除了上下蹦他也跳不了別的舞了。

嗯,皮革雨披,真的會有人穿這個看演出嗎?不。

所以他們根本就是在開玩笑啦,網傳的席德發明了pogo也並不是真的。

朋克的pogo dance並不是朋克發明的,而是一個特別先驅的美國社會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1926- 2006),在舞池裡即興跳的舞。他跳的舞也並非憑空捏造,而是非洲坦尚尼亞馬賽人部落的傳統舞蹈。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蹦得這麼有現代性的年輕人們,竟然都是精神非洲人。

為什麼人類學家會下舞池蹦迪,他是在做田野嗎?

「大學教授在舞池蹦迪」的這一幕本來不必被人發現,沒想到被披頭士的紀錄片鏡頭拍了一下來。這部名為一夜狂歡(A Hard Day"s Night)的偽紀錄片電影拍攝於1964年,記錄了樂隊生活中的幾天,被認為是最有影響力的音樂電影之一。

22分42秒到48秒的時候,Les Ambassadeurs的舞池裡一群人正在狂魔亂舞,鏡頭中可以看到一位年紀與身邊年輕人並不相符的男性,正雙唇緊閉,沉默地跳舞。他在密切地觀察著身邊的人,甚至在模仿身邊人的舞姿。

當時並沒有人知道他是誰,是之後專門研究披頭士的人反覆觀看,才確認了這位中年人的身份:芝加哥大學的人類學家格爾茨。他被拍下來的時候是37歲。

格爾茨在符號人類學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在《文化的解釋》中表述,「所謂文化就是這樣一些由人自己編織的意義之網,因此,對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種尋求規律的實驗科學,而是一種探求意義的解釋科學。」

意義缺乏的時候,符號的價值就愈發凸顯。不知道格爾茨在舞池裡pogo的時候是否也在思考pogo的文化意義和符號象徵?抑或者,60年代披頭士的瘋狂流行實在難以忽視,作為如此重要的文化現象主角,格爾茨大概也非常樂意在他們們的紀錄片現場參與一回。

但很遺憾的是,他之後並沒有發表相關的論文。pogo的符號意義是什麼,我也想要一個回答。

但格爾茨在舞池裡儘力投入地模仿林戈的舞蹈動作,這樣的場景還是很讓人感慨。

格爾茨最著名的民族志作品是關於巴厘人的鬥雞遊戲。為了深入體驗當地的鬥雞文化,他曾因為參與非法鬥雞被捕。他自然不以為意。相反地,因為被捕他和當地人站在了同一條船上,有了值得共同對抗的他者:官方的武裝力量。他實現了田野中最難突破的一個點,從外來者到內部的跨越。

巴厘鬥雞遊戲被認為與男性氣質息息相關

所以,當林戈要求他給年輕人們教一個舞蹈動作的時候,他當然也沒有拒絕。

軀幹手臂保持僵硬,雙腿緊挨,儘可能跳到最高。格爾茨向聚集的人群展示了如何做adumu——坦尚尼亞馬賽人戰士的「跳跳舞」。

這種舞蹈在當時,出了肯亞和坦尚尼亞北部,幾乎沒有人知道。但格爾茨是人類學家。

後來的人推測,他大概是看了羅伯特格雷在1963年出版的非洲舞蹈研究。 居住在馬賽地區,不同部落之間的人每年都要搞一種舞蹈比賽,叫gikhoji,規則就是誰跳得高誰贏,但不能膝蓋彎曲。

又或者,他讀了1955年Joost A.M. Meerloo寫的一篇文章,將原始社會的儀式性舞蹈和搖滾場合的舞蹈作出了比較。Meerloo也有提到馬賽的跳跳舞,說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模仿獅子的跳躍和呼嚕聲。

ummm...他真的跳得很高(想看完整視頻可以自行優酷搜索maasai dance)

pogo真的是adumu在搖滾場合的表現嗎?我們都在跳坦尚尼亞傳統舞蹈來表示自己很搖滾跟朋克?adumu經常在正午舉行,在烈日下一跳就是5個小時,這麼一想確實很燥。

當格爾茨把閱讀中學習到的非洲舞蹈帶到朋克現場,這一行為背後的小聰明和惡作劇動機讓我覺得有點可愛。也許前面推測的他想要寫論文、做田野、感受披頭士,都是對他學者身份的想像。搞不好他就是很想這麼玩一下而已。

試問誰不想看爭著裝酷裝朋克的年輕人不動聲色地出糗?

下次再去蹦迪的時候,不要忘記,我們的祖先都是非洲人,我們跳的是非洲舞。

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刊立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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