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當初我陪嫁少給了5萬,所以你媽就能讓我媽睡客廳嗎?
(來自讀者來稿,圖片源自網路)
親愛的,當初我陪嫁少給了5萬,所以你媽就能讓我媽睡客廳嗎?
自從嫁人後,我漸漸地失去自由,漸漸失去自主權,就連照顧父母,讓父母過得好一點的權利也失去了,有時候我在想,我當初腦袋是進了多少水,才決定把自己嫁進這樣的人家。但想歸想,卻沒有辦法改變我已經過上這種生活的事實。
我和老公是相親認識的,他是我第四個相親對象,我倆算是一見鍾情,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戀愛也就談了半年,就商量著準備結婚了。在兩家見面商量結婚彩禮的時候,對方考慮到我們家境不好,也沒怎麼為難我們。
只說他們家出20萬現金外加一棟三室一廳的房子,一輛15萬的車作為彩禮,我們家只需要陪嫁10萬就可以了。父母覺得數目也不大,拼拼湊湊也夠了,就沒再這事上多費口舌,就都回去著手準備結婚當天的事情了。本來一切都很順利,可是後來在臨近婚禮的時候,爸爸給我們去買傢具的路上摔倒住院了,由於住院費不低,我便動用了我的陪嫁給父親治病,於是說好給婆家的陪嫁無奈少給了一半,婆婆對此非常的不滿,婚後總拿著這件事當把柄,對我不依不饒的,三天兩頭的奚落我一番不說,還職責我的父母,著實的傷透了我的心。
當時婚後沒多久我們便商量把公婆接來同住。婆婆本就看我不順眼,就對我提了各種要求。要求我每個月的工資要拿出一半來給公婆,家裡的家務也要我來承擔,平時沒有婆婆允許不就可以隨意貼補娘家。我對這種過分的要求表示拒絕,可是婆婆卻說,說好的彩禮你都出爾反爾少給了一半,那麼多錢都貼給了你娘家,我們家也沒說一個不字,你還有意見不成?一聽他們這麼說,我就無力反駁,畢竟這件事我確實有愧,但他們變本加厲,用這件事做把柄,欺負我媽,對此我實在忍不了,就跟他們鬧掰了。
整件事是因為最近我媽生病,身體很不舒服,我決定把媽媽接來做檢查,但是母親接來後,婆婆說什麼也不讓老媽住進來,說我沒資格讓外人進來住,又說要住也行,只能住在客廳。我一聽就不高興,什麼叫帶外人來,那是我媽不是外人,而且明明有空的卧室,憑什麼讓我媽睡客廳。我心裡不平衡就和婆婆大吵起來,可她又拿陪嫁的事來壓我,這次我沒有退讓,他們沒有資格一直拿這件事打壓我!以為我會因為這事,被他們控制一輩子?想的挺美。
我收拾好行李,帶著媽媽離開了這個地方,並讓婆婆轉告老公,我要跟他離婚。姑奶奶不伺候你們一家了,我要好好留在父母身邊,好好照顧他們,再也不讓他們受半點委屈。大家說我這樣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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