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掛果的桃樹為啥成片挖?農民質疑政府補貼「白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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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成上級下達的森林增長工程任務,鎮政府要求村委會代表村民將土地流轉給大戶種桃樹,鎮里種樹任務是完成了,可幾年過去,種桃大戶不願繼續流轉,村民的流轉費受了損失,享受國家補貼的桃樹也被挖了。 「森林增長工程錢花了,森林卻沒增長。 」近日,明光市潘村鎮蘆塘村有村民這樣告訴記者。
老徐是明光市潘村鎮蘆塘村蘆塘二組村民,他告訴記者,2014年,潘村鎮政府、蘆塘村委會幹部要求他們把土地流轉給別人種桃樹,當時很多人不願意,可最終土地還是被流轉了出去,並種上了桃樹。原本說好的每畝每年流轉費700元,流轉期到二輪承包期結束,他家共有16畝地,全部被流轉。 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流轉費結清後,2017年的至今沒結清,他多次向村裡反映,但無人解決。
更讓老徐感到困惑的是,當初花了很多錢種的桃樹,在開始掛果時竟被挖掉了,他種了一輩子地,實在搞不明白這是在唱哪一出。 「聽說,種樹國家都是給了補貼的,難道國家的錢就能這麼糟蹋嗎? 」同時,老徐更關心自家的流轉費什麼時候能全部拿到手。
為了解開村民的質疑,記者聯繫到潘村鎮分管此項工作的負責人葉德銀。他說,2014年,潘村鎮利用市裡森林增長工程支持流轉戶種植黃桃,在蘆塘二組流轉了300多畝地,是村委會和流轉大戶簽的合同,鎮里做見證。流轉時有的群眾不同意,鎮里做了工作。每年一畝地政府補助400元,其他由流轉大戶投入。後來合同沒到期,但流轉大戶沒錢,不幹了,等於單方面解除了合同。鎮里只能把地收回來,承包給了第二個流轉大戶,但第二個大戶用不了300多畝,只需要200多畝,村裡把剩餘的幾十畝又分給了老百姓。2017年的流轉費便是第二個流轉大戶按照200多畝的面積支付的,老徐所說的「沒拿到錢」,應該是指還給村民的這部分地的流轉費。 「人家流轉大戶沒流轉這部分地,憑什麼給你錢呢? 」葉德銀說,幾十畝地分給村民後,一些村民不願意種地,這讓鎮里也沒辦法。
對於挖桃樹問題,葉德銀說,因為第二個流轉大戶不想種桃樹,要求把土地平整之後再流轉,政府只得掏錢挖樹平地,一畝地費用在300元左右,200多畝桃樹需要60000餘元。
對於葉德銀的說法,老徐及其他村民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享受了國家補貼的森林增長工程的樹,是說挖就能挖的嗎?國家的錢就這麼白扔了?當年村民不願流轉,但政府為完成上級任務,出面做工作,帶有一點強行的性質把土地流轉了,現在他人違約,政府有關領導沒有責任?現在竟然連挖樹還得政府掏錢,這是什麼道理?另外,村民認為,第一個流轉大戶涉嫌違約,政府應該代表他們追究第一個流轉大戶的法律責任,可至今他沒看到政府有任何實質性的行動。
就村民上述疑問,記者通過多種方式試圖請潘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作出回復,但截至發稿,該鎮主要領導始終未接受採訪,也沒有書面回復。對此,本報將繼續關注。(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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