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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給《人民日報》開價三百萬刊登稿件的范曾,其實對書法一竅不懂

不可否認的講,范曾是其壞人品湊高了其藝術聲望。他的繪畫和書法都缺乏基礎,筆墨凌亂、書畫用材吝嗇,滿紙低廉墨水兒,線條生硬,構圖程式,人物造型呆板,特別是花鳥和動物,他顯得異常外行。

不過,其繪畫民間意趣濃厚,造型簡單,強人物故事,帶有年畫和連環畫意趣,深得人們的喜歡。他的書法有黃庭堅、文徵明、何紹基筆意,但沒深入,只是用自己的敗落的筆墨,構造古人的形式。不被行家看好。

范曾是不幸的,他的每一次舉止都駭人聽聞。特別是前些年的「辭國申明」震驚了中國的政界、藝界、民間。我想起了劉海粟的學生在談及范曾和劉海粟的關係時這樣說道:「一般人都說范曾這個人很傲慢,但是在我看來,他實在是淺薄得很。」其實,范曾自從經歷了「辭國」事件以後,走投無路,只好打道回府。

寬容的人民和政府給予了他懺悔的機會和空間,面對媒體的數年封殺,自己也開始有了懺悔之意。近來,國家政策寬大,政府英名,總是對一切都顯得極為寬恕,媒體也開始了給范曾恕罪的機會。去年,范曾不惜重金,花錢上了《人民日報》《人民政協報》兩家國家機關報。一篇是關於「倡導和諧社會」的,另一篇是「讚頌其師李可染」。

當時我還在其中一家媒體供職,有一拍賣公司的人員要我給他發個新聞稿,我隨即就答應了。可是等稿子發過來,我一看是范曾寫的,便立馬以范曾的事情自己做不了主需請示主編而拒絕了。下午那邊又來電話,說中央電視台也給范曾刊登了,並且《人民日報》也登了范曾的關於和諧社會的稿子,國家已經取消對他的限制了。

我實在無法推託,就心直口快地說了我厭惡范曾的人品,更不看好范曾的作品,所以我不能給他刊登。

那人接著要求我可以不落我的名字,其實就是登范曾的原稿。我火冒三丈,一番雷霆。結果,他窮追不捨,開出了價碼。過後,還沒等我掛電話,一主任就給我說了范曾的刊登事情,他給價碼人家都沒答應,給咱報社能多少啊?

可以對任何人不要錢,只是因為他是范曾。過了一會,那邊人又窮追不捨,說我如果給發表了,對於范曾這個時期是「錦上添花」。我直接就說,你給《人民日報》開價三百萬,怎麼給我們捨不得啊?他惱羞成怒。

過了許久,也是我已經離開了記者職位,我再和人民日報的編輯部主任一起吃飯的時候,他在席間提起了范曾地這個事情。還是以譴責其人品為主,說報社給他機會,自己不會珍惜。後來,《人民人民政協報》給范曾刊登了,據說收穫了不少畫兒。報紙是我看到了,版面確實很大,登的是范曾寫他和李可染的故事。我算是見識過了如此懺悔心切的人了。算是走上正道了。不過,他還是會討好時機的,比如選擇去年的「兩會」在國家機關報上發表文章。

以前大家最了解的就是范曾和沈從文的事情。范曾在批鬥沈從文的時候這樣寫道範曾寫道:「(沈從文)頭上長膿包,爛透了。寫黃色小說,開黃色舞會。」沈從文在一張大字報中用了八個字來表達觀後感:「十分痛苦,巨大震動」。「自然也感到十分痛苦,巨大震動,因為揭發我最多的是范曾,到我家前後不會過十次,有幾回還是和他愛人同來的。

過去老話說,十大罪狀已夠致人於死地,范曾一下子竟寫出幾百條,若果主要目的,是使我在群眾中威風掃地,可以說是完全作到了。事實上我本來在群眾中就並無什麼威風,也不善於爭取任何威風。

我只舉一個例就夠了,即范曾揭發我對群眾最有煽動性的一事,說是丁玲、肖乾、黃苗子等,是我家中經常座上客,來即奏爵士音樂,儼然是一個小型裴多非俱樂部。這未免太抬舉了我。事實上丁玲已去東北八九年,且從來不到過我家中。客人也十分稀少,除了三兩家親戚,根本就少和人往來。

來的次數最多大致便是范曾夫婦,向我借書主要也只有你夫婦。你怎麼知道丁玲常來我家中?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別的我就不提了。即使如此,我還是要對范曾同志十分感謝,因為他教育了我,懂事一點,什麼是「損人利己」。

都說范曾善於文學詩詞,其實從范曾書畫上就能看出來他對文學上是極為匱乏的。有一個笑話至今還在。人民大學校長紀寶成在歡迎台灣新黨主席郁慕明的致辭中錯用「七月流火」一詞表示七月份天氣很熱,輿論大嘩。

南開大學教授范曾聲稱紀校長對「七月流火」的運用不僅不是以訛傳訛,反而才是正解,倒是「以『火』為星辰之名,謂『流火』為節候轉涼」的說法是「膠柱而鼓瑟之談」。實在有點小題大做,錯誤低級啊。

所以,談及范曾,就沒有必要談其書畫。他的壞人品淹沒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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